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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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设计,一. 应急照明的分类,应急照明是因正常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 ()正常照明失效时,为继续工作(或暂时继续工作)而设的备用照明 ()为使人员在火灾情况下,能从室内安全撤离至室外(或某一安全地区)而设置的疏散照明; ()正常照明突然中断,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安全照明。,二. 应急照明的电源,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规定:7.2.2 应急照明的电源,应根据应急照明类别、场所使用要求和该建筑电源条件,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1. 接自电力网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线路; 2. 蓄电池组,包括灯内自带蓄电池、集中设置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

2、电池装置; 3. 应急发电机组; 4.组合电源;以上任意两种方式的组合。,灯内自带蓄电池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优点:这种方式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增减方便,线路故障无影响,电池损坏影响面小。 缺点是:投资大,持续照明时间受容量大小的限制,运行管理及维护要求高。 适用范围: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灯数不多,装设较分散,规模不大的建筑物。,集中设置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装置,优点: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与自带蓄电池方式相比投资较少,管理及维护较方便。 缺点:需要专门房间,电池故障影响面积大,当供电距离长时,导线截面大,将增加铜耗量,且线路的防火问题也要考虑。 适用范围: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灯数较多

3、,灯具较集中,规模较大的建筑物。,三.应急照明的设置及灯具,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 : 9.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9.1.1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规定进行设计,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9.1.2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

4、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二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 9.1.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9.2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9.2.1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1.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2.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3.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4

5、.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9.2.2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0.5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三.应急照明的设置及灯具,9.2.3 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

6、OO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11.1.1 建筑物、储罐(区)、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工作塔外,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2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 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 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3)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

7、积大于3000m2 的商店、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楼、电信楼和财贸金融楼,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 的其它公共建筑; 3 除本条第1、2 款外的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4 消防电源的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的有关规定。,11.1.2 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且自动启动方式应能在30s 内供电。 11.1.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11.1.4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

8、、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11.1.5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与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2)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11.3.1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3 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 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

9、室; 4 建筑面积超过300m2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11.3.2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 lx; 2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 lx; 3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 lx; 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11.3.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11.3.4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

10、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2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的有关规定。,三.应急照明的设置及灯具,1. 疏散照明 设置场所 一、二类建筑的疏散通道和公共出口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疏散通道和公共出口 地下室和无天然采光房间的主要

11、通道、出入口等 注意:通道上设置疏散标志灯疏散照明灯出入口设置出口标志灯,三.应急照明的设置及灯具 疏散照明布置及装设要求,通道及通道拐弯处的侧墙,间距20m 距地高度1m以下或2.22.5m 距地1m以下应暗装,且有防护措施,出口门的内侧,面朝向疏散通道 出口门上方,距地高度2.22.5m 可明装,或暗装,疏散照明灯: 与正常照明结合 满足照度要求不低于0.5lx 顶棚或侧墙(2.3m)装灯,三.应急照明的设置及灯具 2. 备用照明,设置场所 可能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等事故,或造成生产流程混乱、设备损坏、贵重材料或部件损坏的生产场所 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场所:重要枢纽和中心等 可能造成重大

12、政治影响会堂、中心、体育场馆、宾馆等场所 公共建筑消防控制室及泵房、变配电室、机房等重要房间 正常营运、工作和生产的地下建筑。 装设要求 除有特殊规定外,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满足要求即可 可利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或全部,三.应急照明的设置及灯具 3. 安全照明,设置场所 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生产场地或设备 医院的手术室、抢救危重病人的急救室 高层公共建筑的电梯内 装设要求 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但不要求均匀(照亮某个设备或区域) 可单独设置,亦可利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四.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设计,1、单电源+蓄电池 2、双电源 3、双电源+蓄电池 4、单电源

13、+EPS 5、双电源+接触器,1、单电源+蓄电池,多适用于小型建筑,配电箱由单回路电源供电,应急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火灾确认后切除配电箱的进线电源,灯具内蓄电池放电自动点亮。红线:充电线;,(1)应急照明灯平时不亮,火灾时断电后自动点亮; (2)平时可对应急照明灯的开、关进行控制,K为单联开关,火灾时断电后不论开关处于何种位置,应急照明灯自动点亮; (3)应急照明灯平时常亮,火灾时断电后自动点亮。 缺点:在外电正常供电的情况下,应急照明灯具的蓄电池处于浮充电状态,因此在日常运行中,要定期检查应急照明灯的工作状况,以避免外电失电时灯具不能自动点亮的情况发生。由于每个应急照明灯具都自带蓄电池,灯具

14、比较分散,这就给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带来了不便,所以这种配电形式只适用于小型建筑。,2、双电源,多用于大中型建筑,在每层(或每三、四层)设置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由双回路电源供电,火灾时不切除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进线电源,应急照明灯具不带蓄电池。,(1)平时应急照明灯常亮,火灾时仍然处于常亮状态; (2)平时可对应急照明灯的开、关进行控制,K为声控开关,火灾时应急照明灯根据现场情况点亮。 缺点:在接线形式上,少了“应急照明灯平时不亮,火灾时自动点亮”这一形式。,3、双电源+蓄电池,在每层(或每三、四层)设置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由双回路电源供电,火灾时不切除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进线电源,应急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

15、。,(1)平时应急照明灯常亮,火灾时仍然处于常亮状态; (2)平时可对应急照明灯的开、关进行控制,K为声控开关,火灾时应急照明灯根据现场情况点亮。,4、单电源+EPS,此种形式多适用于大中型的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在每层(或每三、四层)设置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火灾时切除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进线电源,应急照明灯具不带蓄电池。 L线:在市电有电时有输出,在市电停电时有输出; L1线:在市电有电时无输出,在市电停电时有输出。,(1)应急照明灯平时不亮,火灾时断电后自动点亮; (2)平时可对应急照明灯的开、关进行控制,开关为双控开关,火灾时断电后不论开关处于何种位置,应急照明灯自动点亮; (3)应急照明灯平时常亮,火灾时断电后自动点亮。 缺点:EPS配电箱的体积比较大;另外价格也稍显贵。,5、双电源+接触器,多适用于大中型的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在每层设置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由双回路电源供电,在应急照明配电箱中设置常开型接触器,并与消防控制信号相连。火灾时不切除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进线电源,而是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装置接通常开型接触器,应急照明灯具不带蓄电池。,(1)应急照明灯平时常亮,火灾时断电后自动点亮; (2)平时可对应急照明灯的开、关进行控制,开关为双控开关,火灾时不论开关处于何种位置,应急照明灯自动点亮; (3)应急照明灯平时不亮,火灾时断电后自动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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