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新《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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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法的定义,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力 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 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 社会)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 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多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3,法律在事故预防对策中的地位: 技术对策:是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生产设施设备的不安全因 素,改善作业环境条件、完善防护与报警装置,实现生产条件的安全和 卫生; 教育对策:是提供各种层次的

2、、各种形式和内容的教育和训练, 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 法制对策:是利用法律、规程、标准以及规章制度等必要的强制 性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消除不重视安全、违章作业等现象的 目的。,4,安全生产法律的形式, 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章程,是我国社会主义 法的基本形式。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法律立法的依据,是我国最高位 阶的法律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明确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 条件。”这是我国在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这也是我国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体系的最高层级。,5, 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3、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 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根据宪法规定,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基 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比较全面地规定和调整国家及社 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基本社会关系,如刑法、民法通则等。基本法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通常规定和调整 基本法律调整的问题之外的比较具体的社会关系,如建筑法、安 全生产法等。,6,在法律层面上,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构建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两大基础。其中,安全生产法是综合性安全生产法律,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法律。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还有劳动法、刑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

4、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7,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 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颁发后 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在我国,行政法规是一种重要的法的形式,其效力仅次于法律,高 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在行政法规层面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 许可证条例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主要的行政法规。其他还 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8, 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根据其制定机关不同分为两类: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 的规

5、范性文件,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属于执行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决定、命令的事项,其效力次于行政法规。例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另外国务院的一些部委规章对我们中原大化集团也适用。,9,2.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的形式,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和经国务院 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实际需 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颁布的适用本 地区的规范性文件。立法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

6、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例如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10, 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定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 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 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主要是 部署工作、通知特定事项、说明具体问题等。,11, 安全生产标准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 企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对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 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

7、的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性质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其中 强制性标准在法律效力上与法律、法规同等。目前工程建设方面的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很多,门类也比较齐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就多达300 多项。,12, 国际公约国际公约是指我国作为国家法主体同外国就政治、经济、贸易、 军事、法律、文化等方面的问题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关系所缔结的双边、 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议性质的文件。国际公约属于国际法的重要形式,本不属于国内法的形式,但我国 政府与外国签订或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对于我国具有同国内法一样的 法律效力,故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公约也是我国法的形式之一。,01,总 则,促进经济社会

8、持续健康发展,4,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3,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2,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制定本法,1,适用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2,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3,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理念,以人为本人 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 社会监督,1,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全面负

9、责,5,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依法履行安全 生产方面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6,。 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 会,7,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国务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安全生产规划 并组织实施,相衔接,制定,根据,8.1,4,国务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3,1,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8.2,协助上级

10、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 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 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地方人民政府 的派出机关,8.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9,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急按照保障 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度,修改,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执行,10,多 种 形 式,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

11、,增强全社会的 安全生产意识,11,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12,生产经营单位,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 (为安全生产提供),安全生产责任 仍由本单位负责,委托,提供技术、管理服务,13,14,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 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15,国家对以下方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参加抢险救护,16,0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具备,不

1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7,18,5,7,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 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2,4,主要负责人职责,3,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 考核标准,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保证责任制的落实,19,成 本,安全生产 费用,安全生产费用 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决策机构 主要负责人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资金投入不足 导致的

13、后果承担责任,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 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 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 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20,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矿山,道路运输,危险物品,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 100+,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 100-,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 置,设 置,设 置,2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或者参与安全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检

14、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22,职 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 依法履行职责,生 产 经 营 单 位,作出涉及 安全的经营决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听取,安全管理人员 依法履行职责,降低工资、福利等 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应当,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 矿山、金属冶炼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告知,2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具备

1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矿山、金属冶炼 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考核合格,安全知识 管理能力,矿山,金属冶炼,危险物品的 生产/储存,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配备,鼓励,其他生产 经营单位,24,产,经,营,单,位培训不合格,从 业 人 员,熟悉有关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措施,知悉权利和义务,安全培训,不得上岗,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生,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25.1,生 产 经 营 单 位,安 全 培 训,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学校实习生,25.2,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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