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之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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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2011级法3班黄 倩,思考: 1.债权能否赠与?2.受赠人未按照赠与人的意愿使用捐赠财产的,赠与人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一、赠与合同 1、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处分自己财产的一种行为,这里的财产包括物和权利。)2、(1)赠与人责任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赠与人对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赠与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果赠与财产的毁损、灭失是因

2、为不可抗力或者受赠人的原因造成的,赠与人则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赠与的瑕疵担保责任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附义务赠与】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这里所指的“义务”通常是给付义务,具有债务的效力。如果赠与人对赠与的财产的用途附加一定的忠言或者希望,因这种所附条件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能认为是赠与所附的义务。 赠与所附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内容,而非另

3、一个合同附随于赠与合同。原则上赠与人为给付后,受赠人才履行所附义务,但赠与人和受赠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赠人先履行所附义务,之后赠与人才对其为给付。赠与所附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赠与合同无效。3、赠与合同的撤销 (1)赠与合同的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转移赠与财产的权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而对这类合同,赠与人不给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也就不能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的财产,赠与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不

4、得任意撤销,在赠与人延迟履行或者不履行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时,即为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的财产。,(2)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必要条件: a、赠与合同已经成立 b、赠与物权利尚未转移。对动产而言,赠与人尚未交付该动产;对于不动产,赠与人尚未办理转移登记。 c、必须是非经公证的赠与以及非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3)赠与的法定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合同法第

5、一百九十二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时,必须有法定事由存在,只有具备法定的事由,不论该赠与合同是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还是经过公证的,也不论所赠与的财产是否已经交付或者已经办理登记手续,赠与人都可以行使对赠与的撤销权。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赠与合同即解除。赠与人的撤销权具有溯及力,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在赠与合同尚未履行时,即在赠与的财产尚未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人撤销赠与是赠与合同溯及既往地归于消灭,赠与合同自始无效,赠与人可以拒绝履行赠与合同,不再给付。(2)赠与已经履行的,即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的,此时赠与的财产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

6、赠与撤销后,受赠人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失去法律上的依据,赠与人得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4)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案例分析: 甲决定将一笔财产赠与给乙,为了确保履行承诺,甲向乙出具了一份借条。后甲未将财产交付给乙,乙可否以该借条主张要求对方履行债务? 分析:甲虽然出具了借条,但双方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而是赠与关系。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后来甲未交付该笔财产给乙,可以视为甲已经撤销了赠与。受赠人无权要求甲履行债务。,谢 谢,201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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