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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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研究,摘要:生产者延伸责任(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简称 EPR)制度是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的法律制度。 EPR 制度是将传统生产者责任延伸至产品全生命周期, 明确了产品失效报废后回收利用和再资源化的责任主体。本文分析 EPR 制度概念形成及其内涵,探讨了EPR 制度学理依据与现实考量,对国外 EPR制度的实施对象、回收模式、付费方式进行了系统研究,并结合我国现状分析了我国实施EPR 制度的紧迫性。,1、EPR制度概念的形成及特点 2、EPR制度的学理依据和现实考量 3、EPR制度的实施和回收模式选

2、择 4、中国建立实施EPR制度的紧迫性,论述思路,EPR的发展历程,1988 年,瑞典环境经济学者托马斯(L.Thomast)首次提出了生产者延伸责任的概念-是一种环境保护战略,旨在降低产品的环境影响为目标。 1996 年,美国可持续发展总统议会(PCSD)对生产者延伸责任进行了修订,改为“延伸产品责任”-延伸产品责任主要是考虑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从产品设计到废弃,实现保护资源预防污。 1998 年,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EPR 框架报告中对EPR 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阐释-指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对其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影响负大部分责任。 2001 年,EPR政府工

3、作指引的研究报告显示,OECD 对EPR 的理论进行了再次修正和完善-EPR 是一项环境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制定中)-“生产或者进口被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和包装物使用后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负责回收;对于其中可以利用的,由该企业负责利用;对于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不能利用的,由该企业负责无害化处理。,EPR的特点,(1)生产者要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在传统的环境管理中,生产者的环境责任仅限于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承担责任,而EPR 制度将生产者的环境责任进行了扩大化) (2)废弃产品回收处置实现市场责任化和成本最小化(这种需求带来的结

4、果就是产品生命链各个环节上的责任者都有相应的责任分配) (3)构建逆向物流回收系统,发展静脉产业。,实施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意味着生产者的责任范围被明显拓展了,有必要从学理与现实两个角度来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存在的依据进行一番剖析,从而论证建立 EPR 制度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1.EPR制度的必要性的学理分析 从产品生命周期分析,产品生命周期: 1.原材料的采集到加工成型的生产过程; 2.产品贮存、运输、销售的流通过程; 3.产品的使用过程; 4产品报废循环处理的后期处理过程,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一个阶段,都对应有相应的责任和责任主体,所以针对产品后期处理阶段的责任是明确存在的。 从我国现行

5、的法律制度看,产品在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责任都比较明确,而后期处理阶段却出现了责任缺失,这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正是针对这一点所提出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对产品的后期处理定义为一种延伸责任,并将生产者设置为该责任的责任主体。从产品生命周期的角度看,这一制度保证了产品责任的完整性,使得产品在任何一个阶段出现问题都能有法可依。,2.EPR制度的合理性的理论剖析,(1)生产者环境成本内部化是现代社会的客观要求; (2) EPR 制度的实施是政府维护公众环境权的必然结果。,传统生产者在产品生产过程伴随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这种污染不仅包括产品生产过程,也包括了产品失效报废后

6、对自然界造成的污染。 环境成本作为产品成本理应被计算入产品的价格当中。 但是环境资源作为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基本特征,这使得环境资源的成本通过市场难以内部化,形成“ 外部不经济性”,即市场主体的行为对环境资源的不利影响往往由该行为以外的人来承担。,生产者都享受了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而没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其结果只能是导致环境资源的枯竭和污染。 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已经注意到了环境成本的问题,但是针对的主要对象是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对产品使用后造成的环境成本则有所忽略。 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通过法律手段迫使生产者必须对产品使用后的环境成本进行偿还,从合理性上说符合了“ 谁受

7、益,谁付费” 的原则。,生产者从环境中获益的同时是以牺牲他人的生存环境为代价的,从环境权理论的角度看就是侵犯了他人的环境权。 所谓环境权,是指居民群体所享有的拥有一个良好生存环境的权利。环境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首先环境资源作为一项全民的“ 共有资源” 对它的保护只能是共有人通过契约形式将其交给国家来管理,因而公民的环境权受到侵害的时候也需要通过国家来进行追诉。,所以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可以被看成是国家以法律手段帮助共有人向生产者追诉环境权的结果,从这个层面上讲它不但是合理的,而且是公正的。,3.EPR制度的可行性的现实考量,生产者之所以成为产品失效报废后回收处置的责任主体有以下几方面的理由: 生

8、产者最了解产品的结构,材料与性能。 生产者具有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 有利于提高生产者进行生态设计的能力。 有利于生产者对废弃物的再资源化与再利用。 便于政府统一监控和管理。,1、EPR制度的实施对象选择,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般从实施条件较好、危害大、急待解决的对象入手和展开。 (1)包装废弃物 (2)电子废弃物 (3)报废汽车,2、几种废弃产品的回收模式,(1)生产者直接回收模式。生产者全面自建逆向物流网络完成逆向物流管理过程,生产者直接参与规划产品的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等具体问题。 优点:是生产者一般会充分利用回收的产品,从而使资源价值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发挥。同时为了回

9、收后便于处理与再资源化,生产者会关注产品的设计,有利于提高企业生态设计的能力。 缺陷:那就是生产者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对于那些处于初创期的企业来说因为实力有限而难以承受。,( 2)政府代理回收模式。这种模式主要由政府利用原有的国家级回收网络代替生产者完成逆向物流的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生产者的延伸责任主要体现在需要交纳一定的产品废旧费用。除此之外生产者本身不必关心逆向物流的回收、处理、再利用等具体问题。 优点:是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可以合理分布回收网点,使得回收工作能够有序化规范化地进行。 缺点:不利于促进生产者从技术上改进产品的生态设计和制造,不利于提高产品的再利用率。同时过于行政化容易导致官僚化

10、和低效率的弊病。,(3) 企业联盟回收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生产类似产品的厂商结成联盟,联合处理废旧后的产品。优点: 回收成本的节约。在这种联盟体制下的企业可以实现技术共享,相互学习借鉴,提高自己回收、处理、再利用的能力。这种模式下,企业同样会主动关注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最大化再生资源,会关注产品的设计,方便废旧后拆解和循环利用。缺点: 作为竞争对手企业间很难达成信任相互合作。 要组成联盟各成员的规模与实力必须相对平衡,一般都是强强联手。,(4) 第三方委托回收模式。 这种模式简单地说就是生产者雇佣第三方物流公司代为收集和处理自己所生产的报废产品。 优点:是生产者自己不用承担任何财务风险,只需要按

11、照回收数量和约定价格向第三方物流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以确保自己的产品在进入市场后能在环保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得到处理和回收。 缺陷:是对物流公司的实力有很高的要求。 伴随着第三方物流的发展逐渐走向成熟,这一模式无疑是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最好的选择。,中国建立和实施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紧迫性,1. 加快立法步伐,建立和实施EPR 制度 2. 家电进入淘汰高峰期,环境压力加剧 3. 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倒逼中国企业觉醒 4. 政府与市场合力推动,回收模式亟待创新,1. 加快立法步伐,建立和实施EPR 制度,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作为循环经济的基本制度是需要立法才能确立和实施。EPR 制度也需要与循环经

12、济的其他制度结合才能共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尽管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也有个别法律体现了 EPR 制度的思想,但是,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并没有系统化、规范化和法律化。 因此,加快立法是建立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必要前提。,2. 家电进入淘汰高峰期,环境压力加剧,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电子产品淘汰的高峰期。“电子垃圾”的增长速度是普通废弃物的3 倍。这些“电子垃圾” 如果处理不当,危害极其严重。这些日益增多的废弃物,若不能得到有效处理,将会造成对环境的极大危害。 面对如此之大的潜在威胁,光靠政府来环保是不够的,企业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环境责任,生态责任和社会责任,这也是成熟企业应尽的义务。,3. 国际“绿色贸

13、易壁垒”,倒逼中国企业觉醒,2004年8月15日欧盟宣布向进入欧盟市场的电子产品征收废弃产品处量费,征收的幅度达到每件120欧元,一贯以价廉物美打开海外市场的中国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一时哑然。 中国企业应该正视发达国家制定的保护生态环境的市场准入标准、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生态税收和绿色补贴制度等。 现在EPR 制度已经为发达国家广泛采用。而我国这一制度还没有真正地建立起来,这使得我们的企业走出国门时面临了巨大的来自“绿色贸易壁垒”的压力。中国企业唯有自己觉醒,提高生产者延伸责任的意识才能从容面对海外市场的变化。,4. 政府与市场合力推动,回收模式亟待创新,传统的回收模式无法适应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要求。因此,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实施初期,需要政府强力介入,全力推进。 一是政府要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交易市场,构建回收网络体系。 二是政府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其他组织建立再生回收信息系统。 三是制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四是生产者(企业)要进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使企业真正成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责任主体。,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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