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意见的几点质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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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拆迁意见的几点质疑一只看楼主收藏回复bjfc53默默无闻1 关于长辛店老镇棚户区拆迁补偿(征求意见稿)的几点意见前言长辛店老镇位于北京市区西南永定河西岸,距市区广安门13.5 公里。京广铁路、京石高速公路分别从老镇的西侧和东侧经过,京周公路自北向南穿过老镇,对外交通十分便捷。本次规划范围北起杜家坎立交桥,南至赵辛店跨线桥,西以京广铁路为界,东到京石高速公路路中,占地面积178 公顷。长辛店老镇与我国其它地区的城镇一样,在60-70 年代城镇基本没有发展,基础设施欠帐很多。随着人口的增长,居民自建小房很多,居住密度不断增加。在改革开放以后,北京的城市日新月异, 城市许多地区建设发展很快,城市面

2、貌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与发展的主旋律不相适应的是,长辛店老镇在改革开放20 多年来发展比较缓慢,居民生活质量日益恶化。1. 发展历史独特长辛店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镇,自古以来是华北平原腹地、太行山东麓永定河以西商贾客旅的聚集之处。元代称泽畔店,明代形成长店和新店2 个村落,清代长店与新店连接,称长新店,后衍化为长辛店,当地人俗称“ 新店 ” 。长辛店镇形成后,隶属于顺天府宛平县。民国初年,改隶京兆尹宛平县。1928 年北京改为北平特别市,原京兆地方所属各县一律划归河北省。长辛店镇为宛平县2 区驻所,宛平八镇之一。1948 年 12 月华北野战军一部和平解放该镇,更名为北平市第18 区政府。 194

3、9 年 1 月设长辛店镇公所,1950 年与丰台区合并为 12 区,后更名为丰台区。长辛店设镇政府,1954 年改为长辛店镇办事处。1990 年 11月撤镇,改称长辛店街道办事处。长辛店商业历史悠久,店铺林立, 居民中小手工业者居多。隆泰和的糕点、 庆和诚的玉米面、聚来勇的黄酱、天和永药铺当时都享有盛誉。黑白铁作坊、修笼屉、制作农具、修理驮具、绱鞋、刻字、印刷、剃头店、裁缝铺、糕点铺、绸布店、棺材铺、米粮店、杂货店、醋酱房、烧锅(酒厂)、当铺、客房、大车店等应有尽有,彼此衔接。抗日战争前,镇上有600 多家有门面的商铺,其中半数以上较有名气。2. 生存条件恶化长辛店老镇大部分归长辛店街道办事处

4、管辖,只有东部和南部部分地段隶属于长辛店大队。截止到 2001 年年底,规划范围内共有常住人口17846 人,7693 户。其中非农业人口17089人, 7587 户;农业人口757 人, 106 户。长辛店老镇由于改造缓慢,基础设施一直没有达到城市一般地区标准,尤其是生活污水排放和冬季供暖严重落后。老镇公共服务设施不足,基本没有公共活动空间和公共绿地,整体生活质量下降。年轻人开始逐步外迁,人户分离现象比较普遍。长辛店老镇居住建筑质量,以60-70 年代为主,且大部分房屋未经过翻建和改造。3. 高建筑密度长辛店老镇历史悠久,一直以传统民居为主,早期自发生长,由于过去是一个热闹的集市,吸引了大量

5、的人口,建筑密集,密度很高,近二十年来,受经济发展条件的限制,缺乏改造力度, 文革期间管理混乱,许多居民在自己的院内加盖小房,更加剧了建筑的密集度。京周路以西大都为平房。这些平房大都是自发建设,缺乏规划管理,基础设施配置不足,建筑布局比较混乱。长辛店内建筑性质以普通住宅为主,建筑质量比较差,主要属于四类住宅。长辛店办事处四社区的平均建筑密度分别为北关社区41.7% ,东山坡社区31.0% ,南墙缝社区 33.0% ,合成宫社区23.6% 。一些居住密集地区,建筑密度甚至超过了50% 。人口数据显示长辛店老镇的家庭结构是以三口之家最多,占44%,其次是两口之家和四口之家分别占 20%和 17%。

6、人口结构以31 45 岁的青壮年居多,占总人口的28% ,其次是 46 59 岁的中年,占22% ,其他各年龄段人口比较平均。说明平均年龄偏大,三口之家的结构是夫妻与父母,而不是与子女同住为主。人口与户籍长辛店老镇4 个社区共有户籍人口14816 人, 6613 户。其中北关社区1369 户, 3157 人;东山坡社区1689 户,4100 人;南墙缝社区居民户1733 户,3612 人,农民户 163 户,347人;合成宫社区1659 户, 3600 人。其中,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人户分离现象较为严重。老镇四社区内人在户不在的总共有709 户,共计2213 人;而户在人不在的共有905 户,共计

7、 2055 人。长辛店老镇现有流动人口2218 人,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比例为1:7。这些流动人口主要来自河北、山东、河南等地,以卖菜、卖煤、做小买卖为生。是当地菜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状况老镇居民收入普遍较低,人均月收入在400450 之间。 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主要有在本地企业上班、进城打工、出租房屋和吃低保。贫困人口比例较大,占总人口的17% ,其中低保户有 400 多户,占现有总户数的6% 。其构成多为下岗职工。低收入家庭较多,无能力搬至居住环境更好的小区,只能与几家合住在居住条件简陋的杂院。一个300 平米左右的杂院往往住五户以上,居住环境混乱。私有房产丰台区建设委员会房屋管理四所的

8、统计数据显示,长辛店老镇私有房屋总建筑面积为86098.9 m2 ,总间数5587 间,总户数1121 户,户均建筑面积为76.8 m2 ,户均间数为4.98 间。公有房产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服务中心长辛店分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长辛店老镇公有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100588.4m2 ,总间数 6406.5 间,总户数约4000 户,户均建筑面积为25.14 m2 ,户均间数为1.6 间。产权情况分析长辛店老镇私有房屋总建筑面积与公有住房总量相当,但户均建筑面积却相差甚远。私有住房的户均面积达到76.8 m2 ,居住条件相对较好,而公有住房的户均面积仅为25.14 m2 ,居住条件相对较差。在老镇今

9、后的拆迁安置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房产的特殊性。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1 )规定对于拆迁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所有、并指定有关单位管理的公有住房的,直管公有住房应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给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购买现住公房后作为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根据以上原则, 长辛店老镇私有房产和公有房产的平均面积为36.46m2 。(备注:以上材料摘自北京规划研究设计院2007 年做出的研究报告-长辛店老镇改造规划研究)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以下一些关键数据1 截止到 2001 年年底,规划范围内共有常住人口17846 人, 7693 户。 其中非农业人口17089人, 7587 户;农业人口75

10、7 人, 106 户(以上包括了现已改造的新佳小镇和卢西家园还应剔除京周公路东)充其量共有户籍人口14816 人, 6613 非农户、 106 户农业户2 老镇占地178 公顷( 178 万平米)3 老镇房屋私房86098.9M2 1121户4 老镇公房(经租房)100588.4M2 4000户那么长辛店拆迁补偿方案为什么得不到棚民的拥趸呢?1 开发商胃口太大以北京丰台京土整储挂(丰)(2015 )028 号地块面积118925 平米成交价502500 万合4.239 万 /平米为例开发商要付出土地购置费4 万/平米而长辛店棚户区改造是拆迁完后开发商免费使用不用交土地转让费。以改造范围178

11、万平米剔除政府机关文保学校医疗道路用地可以用于建安置房的至少在100 万平米节省400 亿土地转让费(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全部是有证的私房主和经租房房主的不是房管所的-房管公房始终没有办下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也不会有大红本了)平摊到每户棚民400 万万 /7000 户=571 万2 政府监管不力本来棚户区改造是国务院要求的但丰台区政府作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的总指挥却把如此笼络人心的事交给开发商的寻租对象区住建委而迟迟没有把指挥部设在街道办事处现场办公;老百姓盼了十几年三年前组织入户调查一次完了屁都没放一个就没影了去年区规划局为了写论文所谓搞了个老镇规划DIY 展览又不了了之。丰台区政府能不能把长辛店棚

12、户区改造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内表面是形式实质是人民政府接地气执政为民,成天呆在办公室里指挥部的人哪能知道棚户区人民生活现状和长辛店梦是什么!3 棚改补偿方案有很多和中央精神相悖国务院棚改文件说的很清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多渠道筹措资金。要采取增加财政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扩大债券融资、 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筹集资金1 加大各级政府资金支持。中央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省级人民政府也要相应加大补助力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

13、造支出。各地区除上述资金渠道外,还可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市、县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2.加大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 增加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安排,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各地区要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款保障机制,积极吸引信贷资金支持。3.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改造。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安排,通过直接投资、 间接投资、 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要积极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支持政策,消除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

14、改造的政策障碍,加强指导监督。4.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符合规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对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的,优先办理核准手续,加快审批速度。5.加大企业改造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出资参与棚户区改造,加大改造投入。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 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要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积极参与改造,合理承担安置住房建设资金。(二)确保建设用地供应。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15、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三)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将优惠范围由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扩大到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电力、 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四)完善安置补偿政策。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 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

16、民,可以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四、提高规划建设水平(一)优化规划布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要贯彻节能、节地、环保的原则,严格控制套型面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各项措施。(二) 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要按照有关规定规划建设相应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 各级政府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 建设和竣工交付进度。要加强安置住房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确保居民安居乐业。(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特别是抗震设防等强制性标准。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防止假冒伪劣建筑材料流入建筑工地。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终身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积极推行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推广工程质量责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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