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资料

上传人:n**** 文档编号:54075471 上传时间:2018-09-07 格式:DOCX 页数:126 大小:4.7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资料_第1页
第1页 / 共126页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资料_第2页
第2页 / 共126页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资料_第3页
第3页 / 共126页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资料_第4页
第4页 / 共126页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资料_第5页
第5页 / 共1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资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资料(1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大气大气污污染防治工作染防治工作资资料料二二一七年一七年2目 录一、实施方案 1二、领导机构 4三、计划安排 5四、各项活动开展资料56(一)宣传教育资料56(二)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64(三)燃煤火炉整治资料73(四)重污染天气各种资料92(五)“绿色学校”创建资料983张义镇大庄教学点防治大气污染实施方案4为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改善生活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全面实施“蓝天工程”,根据武威市大气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和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人

2、民群众健康为宗旨,以空气质量达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为目标,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标本兼治、防治结合,源头控制、齐抓共管,全力实施大气污染整治,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全街道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二、总体任务目标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配合市环境保护局搞好大气污染整治理工作,努力实现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符合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 310 天以上。1、学校必须使用低硫煤和固硫配煤,并配套建设湿法水膜除尘设施,确保正常运转,烟气达标排放。52、茶水炉、食堂(饭店)大灶、禁止使用原煤高污染燃料,要更换使用电、煤气、液化气、无煤燃和焦炭等清洁能源。3

3、、禁止新上 10 吨以下燃煤锅炉。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排查核实阶段(9 月 29 日10 月 10日)按市委、市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展板一块,印发宣传单,下发通知传达通告。并对学校火炉、食堂大灶进一步现场核实,登记造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位家长签定目标责任书。要及时宣传这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认识。切实达到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环保工作的新高潮。(二)集中整治阶段(10 月 11 日10 月 31 日)按照更换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对燃煤炉灶实行分

4、类指导,逐一整治,并监督落实。(三)检查验收阶段(11 月 1 日11 月 11 日)6大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有关治理标准,对学校内的各种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四)整改提高巩固阶段(11 月 12 日2008 年 5 月 1日)配合好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各部门进行落实,。学校以环保为主建立长效管理队伍,制订检查制度,发现违规要及时查处,切实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四、主要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班主任及课任教师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招开调度会,及时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

5、问题。同时,要对大气整治的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二)实行领导治理责任制。这次大气污染整治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班主任为大气治理的责任人,各任课教师及学生主要负责搞好协调配合和督查工作。(三)实施监督检查制度。这次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实行联合督查与专业稽查相结合的方法。联合督查由学校大气污染7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参加,负责检查各火炉,大灶和油烟净化装置,同时校领导每天进行稽查。对不按期进行治理和没有达到治理效果的,由学校达限期整改通知。(四)总结评比。对这次的大气污染整治工学校将对各位教师及各班进行检查验收,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标准之一

6、,并实行“三位一体”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不合格的个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凡不合格的班级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不合格的班级不得评为先进班集体。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89凉州区张义镇大庄教学点 全面防止大气污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全面防止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凉州区张义镇大庄教学点研究决定成立全全面防止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防止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全面防止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工作,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马福德 校长副组长:刘玉财 教导主任井万红 总务主任成 员:陶全德 王生德 张万文 王秀芳李 东 安文平 蔡栋元 施万鹏10

7、1112131415161718防治大气防治大气污污染法律条例染法律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19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第三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

8、财政投入。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20第五条县级以上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

9、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第八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第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

10、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21第十条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第十一条省级以上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第十二条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第十三条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

11、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第十四条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22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第十五条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六条城市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

12、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第十七条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适时进行评估、修订。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第十九条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

13、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23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第二十一条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意见后,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并下达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控制

14、或者削减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总量控制指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对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之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24国家逐步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第二十二条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第二十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

15、定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的监测和评价规范,组织建设与管理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第二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25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条件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承载力、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五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第二十六条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