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安全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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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电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本局农电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局农电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2.1 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电力公司湘电安1997148 号文 ). 2.2 能源部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村低压事故调查规程 . 3 管理职能3.1 农电工作部负责农网配电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 3.2 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执行从事农网配电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管理.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安全目标管理4.1.1 不发生农电生产性死亡事故. 4.1.2 外人触

2、电死亡事故控制在0.4 人/千公里 年. 4.1.3 漏电保护器安装率100%,投运率 100%,正确动作率98%. 4.1.4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管理规程,制度 . 4.1.5 掌握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按规定做好设备评级工作. 4.1.6 组织召开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总结经验,采取措施 ,确保安全 . 4.1.7 定期组织农电系统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以及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4.1.8 组织人员对全局农电系统的各单位进行考核评优,表彰先进 . 4.2 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管理4.2.1 村电工必须经过考试并合格,由个县局 ,电力公司颁发电工证,方可从事电气工作. 4.2.2 所有的低

3、压电气设备和配电室,均应符合电力部颁发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要求 ,配电室应备有合格的安全用具和消防器材. 4.2.3 农电管理人员和村电工在巡视检查时,禁止攀登电杆或配电变压器台架,也不得进行其他工作 .巡视检查配电装置时,进出配电室必须随手关门,配电箱巡视完毕需加锁. 4.2.4 低压电气操作应填写操作票.电气操作必须严格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停电时应先断开开关 ,后断开刀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 4.2.5 严禁约时停电,送电 . 4.2.6 严禁以取下 (给上 )熔断器的方式对线路(干线或分支线)停(送)电. 4.2.7 操作低压电气设备,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 ,安全措施

4、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监护制度和现场看守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验收和恢复制度. 4.2.8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要完成下列技术措施:停电(断开电源 ),验电 ,挂接地线 ,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 4.2.9 电工器具 ,仪表 ,标示牌等应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并经常保持整洁,同时要分类编号登记,定期进行检查,按期进行绝缘和机械试验. 4.2.10 接地线和标示牌,临时遮拦的配备数量,应根据低压电网的规模或设备数量配备. 4.3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4.3.1 供电所安全用电管理:各供电所要设置专(兼)职安全员 ,建立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并负责乡村

5、电工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负责辖区内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3.2 凡用电的村必须有专职电工管理,负责辖区内的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用电工作.4.3.3 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4.3.3.1 新建用电设施 ,必须按能源部颁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接电. 4.3.3.2 供电所应建立低压电网平面布置图,用电设备登记簿,巡视记录 ,检修记录 ,设备缺陷记录 ,事故记录和安全活动记录. 4.3.3.3 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巡视检查用电设施:配电变压器至少1 次/月,每周配电室(箱)至少 1 次/周,低压电力线路1次

6、 /月,巡视检查接户线,套户线 ,进户线至少1 次/季. 4.3.3.4 要不定期巡视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 . 4.4 发生事故必须按本规程上报并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严肃认真 ,要坚持事故 “三不放过 “的原则 . 4.4.1 农电事故界定: 4.4.1.1 产权属县局 ,电力公司或由其代管的10kV 及以上设备造成非计划停运,降低出力或对用户少供电者. 赞0 2004-9-5 22:08 回复220.163.230.* 2 楼4.4.1.2 农电职工(含村电工)发生符合 DL558中 2.1.1 所述情况者 .4.4.1.3 造成发供电设备 ,仪器仪表或施

7、工机械损坏,修复或重置发生总费用达到 5万元者. 4.4.1.4 生产用车辆 ,运输工具等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 万元者 .4.4.1.5 生产区域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1万元者. 4.4.2 配电事故界定: 4.4.2.1 高压配电线路的倒杆断线 .4.4.2.2 配电变压器损坏 ,且 24小时(山区或边远地区可延长到 36小时 )不能恢复送电者. 4.4.2.3 高压配电线路的柱上开关损坏 ,且 24小时(山区或边远地区可延长到 36小时 )不能恢复送电者. 4.4.2.4 电力电缆(含电缆头)发生爆炸者 .4.4.2.5 处理故障过程因判断错误引发对用户少送电者. 4.4.2.6

8、 设备异常被迫停止运行超过 36小时者. 4.4.2.7 一切误操作(含调度端的远动误操作 ).4.4.2.8 经本企业认定并经主管单位核准的其他事故 .4.4.3 农村触电死亡事故界定4.4.3.1 凡因触及农村电网电力设备或用电设施 ,造成非电力企业职工人身死亡事故,均定为农村触电死亡事故 .4.4.3.2 经县级公安 ,检察等部门认定,市级农电主管部门核实,并经省级农电主管部门同意后 ,对以下事故不作为农村触电死亡事故认定 :a.利用电力或电力设施谋害他人或进行自杀者 .b.因盗窃或破坏电力设施造成自身或他人死亡者. c.因盗窃或破坏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造成自身或他人触电死亡者 .d.精

9、神病人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发作期间触及合格的电力设备造成自身死亡者. e.乡镇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在其厂区或工作区内发生的触电死亡事故. f.非农业人口发生的触电死亡事故 .g.由于发生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4.4.4 事故责任的划分4.4.4.1 农电生产事故,应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事故发生及扩大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确定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4.4.4.2 农村触电死亡事故,应按产权隶属关系及事故性质划分事故责任 .4.4.5 农电生产安全考核项目按照 DL558的规定执行,但对超过设计防范标准的雷害事故和县级电力企业无直接责任的农村用电事故不进行考核 .4.4.6 农电

10、生产安全考核项目的计算统计方法 ,除采用 DL558中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公式外 ,对配电事故率应按如下公式计算: 配电事故率= 本规定列入统计的配电事故次数(次) 配电线路总长度(百公里 年)4.4.7 农村用电安全考核的项目和计算公式: 农村千公里触电死亡率= 全市一年农村触电死亡人数(人)/全市农村高低压线路(含电缆 )总长度(千公里) 农村千万千瓦时用电量触电死亡率= 全市一年农村触电死亡人数(人)/市农业用电量(千万千瓦 时)5 检查与考核本标准具体检查与考核按本局 责任绩效工资考核管理标准 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 执行. 2004-9-5 22:08 回复220.163.230.* 3

11、 楼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 493-92 1 总则1.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实行 “国家监察 ,行政管理,群众监督 “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电力更有效地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定本规程.1.2 本规程适用于管理农村安全用电的各级电力部门和用户(含区 ,乡,镇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生活用电户 ,以下简称为用户). 1.3 从事农电管理的工作人员,用户均应熟悉并必须执行本规程.1.4 任何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均有权制止 ;对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和规定,工作人员和用户应拒绝执行或向上

12、级电力部门报告.1.5 对贯彻执行本规程有显著成绩者,应受到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触犯刑律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 安全用电管理组织和职责2.1 凡用电的乡 (区,镇,下同 ),均应建立乡电力管理站(简称乡电管站).乡电管站是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在业务上接受县电力部门的归口管理 .2.2 乡电管站要设立专(兼)职安全员 ,建立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2.3 乡电管站在安全用电方面的管理职责:2.3.1 负责乡村电工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培训及县电力部门委托的考核工作 .2.3.2 负责辖区内用电设施的安装,验收

13、 ,维护和安全运行等管理工作.2.3.3 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2.3.4 负责辖区内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2.3.5 制定年 ,季,月的反事故措施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活动.2.3.6 认真执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 ,保护电力设施 .2.3.7 认真执行部颁农电安全报表的规定,按时上报事故报告和报表.2.3.8 认真执行国家及电力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和预防事故的各项措施 ,努力完成县电力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2.3.9 按上级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基础资料与工作制度.2.3.10 定期向县电力部门和乡政府请示报告安全工作.3

14、 乡村电工和安全工作职责3.1 凡用电的乡 ,村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以下称乡村电工 ).乡村电工在乡电管站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农村安全用电工作.3.2 乡村电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3.2.1 身体健康 ,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事业心强 ,服从领导 ,不谋私利 ,群众拥护 . 3.2.2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中青年.3.2.3 熟悉有关电力安全,技术法规 ,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熟练掌握 “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法“.3.2.4 必须经县级电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 “电工证 “,方能从事电气工作 .3.3 乡村电工是乡村安全用电管理的基层责任者,负责辖区内的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用电工作.3.

15、4 乡村电工必须遵守农村电工服务守则,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专业技术 ,接受培训和年度考核.工作成绩突出者,电力部门和乡(镇)政府予以奖励,对严重违章违纪者给予批评教育,处分直至辞退 .4 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4.1 用电设施 ,系指产权属用户的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室 (箱 ),低压线路,接户线 ,套户线 ,进户线 ,室内配线和动力设备,用电器具及其相应的保护 ,控制等电气装置.4.2 新建 (新增 )或改建用电设施,必须按能源部颁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接电.4.3 乡电管站应建立低压电网平面布置图,用电设备登记簿,巡视记录 ,检修记录 ,设备缺陷记录 ,事故记录

16、和安全活动记录,配电室 (箱)应有一次接线图 ,二次保护控制图和设备档案.具体要求与格式,可由县电力部门统一印制 .4.4 用电设施必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4.4.1 用电设施的定期巡视检查工作:4.4.1.1 配电变压器 ,每月巡视检查一次.检查变压器台 (架)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变压器有无渗漏油;油位 ,声音是否正常 ;一,二次接线端子及熔断器和熔体有无异常情况;绝缘瓷件与接地装置有无松脱,破损 ,丢失等 . 2004-9-5 22:09 回复220.163.230.* 4 楼4.4.1.2 配电室 (箱),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检查屋顶是否漏雨,门,窗是否完整 ,有无损坏 ;检查开关 ,仪表及保护等电气装置的运行状况;检查配线及各部接线端子有无过热,松动等现象 .4.4.1.3 各级漏电保护器每月至少巡视检查,试跳一次 .按照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规定做好运行维护和检查试验记录.4.4.1.4 低压电力线路每月巡视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a.架空电力线路下面有无盖房和堆放谷物,柴草等易燃物;b.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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