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工具——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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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结算工具 汇 票,定 义,中国票据法-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英国票据法-汇票是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的无条件的书面命令,要求见票人见票时或于未来某一规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将一定金额的款项支付给某一特定的人或其指定的人。,汇票的内容,绝对必要项目 1、汇票字样 *但已英国票据法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对此并无要求。2、无条件支付命令 “Pay to the order of B company provided the goods are complied with contract the sum of one thousand

2、 pounds.” “根据XXX号L/C开立”,汇票的内容,3、确定的金额 a、利息条款 如:“见票后3个月付款,金额为USD2000.00 按年利率 2.92%计算” *日内瓦统一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可以加列利息条款, 为注明利率的,视为无记载,汇票仍然有效。 英国票据法认为,加列了利息条款但无利率记载的汇票是无效汇票。,汇票的内容,b、分期付款条款 *日内瓦统一票据法不允许汇票分期付款。 英国票据法承认汇票的分期付款,但必须记载明确、具体,以便付款人执行。 c、带有支付其它货币记载必须明确货币种类和凭以折算的汇率。 4、付款人名称,汇票的内容,5、收款人名称抬头a、限制性抬头如: Pay t

3、o A company, not transferablePay to A company onlyb、指示性抬头如:Pay to A company or orderPay to the order of A companyc、来人抬头如:Pay to bearerPay to holder,汇票的内容,6、出票日期 作用:a、确定汇票到期日;b、确定汇票提示期限; (我国票据法第40条“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c、判定票据行为人行为能力的依据。 *英国票据法认为,汇票未注明出票日期仍然有效,但收款人在汇票使用前必须补齐自己认为正确的日期。,汇票

4、的内容,7、出票人签章汇票必须有出票人的签名才能生效。,汇票的内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1、付款日期 *汇票上应清楚、明确记载付款日期,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 2、出票地点 3、付款地点,汇票的种类,按出票人不同 1、银行汇票 2、商业汇票 按有无附属单据 1、跟单汇票(Documentary Draft) 2、光票(Clean Draft),汇票的种类,按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同 1、即期汇票 2、远期汇票a、定期付款 “On 20th ,July 2005 pay to the order of ”b、出票后定期付款 “At 30days after date pay to ”c、见票后定

5、期付款“At 30days after sight pay to ”,汇票的种类,按出票的和付款地是否在同一地 1、国内汇票 2、国外汇票,案 例 分 析,A公司从B公司购买一批医疗器械,总价款为人民币150万元 。3月8日,B公司按时交货。3月12日,A公司将从Y公司背书受让的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的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B公司获此汇票后,因向C公司购买一批钢材而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C公司。但事后不久,B公司发现C公司根本无货可供,完全是一场骗局,于是,便马上通知付款人停止向C公司支付票款。C公司获此票据后,并未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款,而是将该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以支付其所欠之工

6、程款。D公司获此汇票时,不知道C公司以欺诈方式从B公司获得该汇票,B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的情况,即于同年4月20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在对该汇票进行审查之后即为拒绝付款,理由是: (1)C公司以欺诈行为从B公司获得票据的行为为无效票据行为,B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 (2)该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为无效票据。随即,付款人便作成退票理由书,交付于D公司。 要求:根据本例提供的事实,请回答以下问题: (1)付款人可否以C公司的欺诈行为为由拒绝向D公司支付票款,并说明理由。 (2)A公司开出的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是否为无效票据?为什么? (3)D公司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本案的哪

7、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汇票的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指票据上规定的权利义务所确定的法律行为。即票据从出票到终止的一系列步骤。 票据行为具有: 1、要式性:票据行为人必须按照票据法要求的方式签发、流通才生效。 2、无因性:票据行为的效力于票据行为发生的原因关系相分离。 3、文义性:票据行为的内容根据票据上所记载的文字确定。 4、独立性:当票据上发生多个票据行为时,各个票据行为相互独立,先发生的票据行为不影响后发生的票据行为,某一行为无效也不影响其它票据行为的有效性。,汇票的票据行为,汇票的票据行为 1、出票出票人签发汇票交付收款人。 2、背书汇票持有人或收款人在汇票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的事项并签章的

8、行为。指示性抬头的汇票通过背书进行转让;来人抬头的汇票通过交付进行转让。 *背书具有不可分性和无条件性。,汇票的票据行为,背书的方式 a、空白背书 *我国票据法不允许空白背书; *指示性抬头的汇票作了空白背书后就与来人抬头汇票相同。 b、特别背书(记名背书、完全背书、正式背书) *经过完全背书的汇票,持票人可以背书的连续性来证明其票据权利。 c、限制性背书,汇票的票据行为,d、委托背书(委托收款背书) *票据所有权仍属背书人。被背书人不能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e、质押背书,f、回头背书 以汇票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转让背书。,G、背书的伪造 若背书签章是伪造的,被伪造签章的背书人可以此抗辩事由

9、对抗任何持票人,并对该票据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伪造背书后的持票人的权利: -日内瓦统一法汇票的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性证明其对汇票的权利,付款人应负责查验背书的连续,但对背书人的签章不负认定责任。 -英国票据法伪造背书之后的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如付款人对伪造后的持票人付款,则被伪造背书的人可以对付款人主张其付款请求权,只要证明签章是伪造的。,3、提示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的出示汇票,要求其承兑或付款的法律行为。 4、承兑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a、写成 b、交付: 实际交付推定交付-付款人签发表明了承兑日期的 承兑通知书给持票人,而将所承兑汇票留下。,5、付款a、付款必

10、须出于善意;b、付款人必须鉴定背书是否连续。 6、贴现汇票受让人根据票面金额扣除贴息后,将票款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7、拒付 8、追索,案例分析,我国某市A公司与新加坡B商签订了一份进口胶和板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700万美元,支付方式为托收项下付款交单。合同写明,允许分批装运胶合板。按照合同规定,第一批价值为60万美元的胶合板准时到货。经检验A公司认为质量良好,对双方合作满意。但在第二批交货期前,新加坡B商向A公司提出:“鉴于A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允许A公司对B商开出的汇票远期付款,汇票的支付条款为:见票后一年付款700万美元。但要求该汇票要请中国某国有商业银行的某市分行承兑。承兑后,B商保证将700万美元的胶合板在一年内交货。A公司全部收货后,再付B商700万美元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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