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七

飞***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41KB
约8页
文档ID:5404756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七_第1页
1/8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七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主要内容第 109 条 L 款 1.在依据第 109 条 J 款第 3 节作出第三阶段开始日期的决定之后,或根据情况,在 1998 年 7 月 1 日之后,应立即:——理事会通过第 106 条第 6 节所述规定;——无豁免的成员国政府应依据 ESCB 章程第 50 条确定的程序任命 ECB 执行局的主席、副主席和其它成员如果存在有豁免的成员国,执行局的成员人数可以少于 ESCB 章程第 11条第 1 节规定的人数,但决不能少于四名执行局一旦任命,ESCB 和 ECB 应立即成立并准备本条约和 ESCB 章程所述的全面运转它们的权力应自第三阶段开始之日起完全实施2.ECB 一旦建立,如果必要,就应立即接替 EMI 的工作由于 ECB 的建立,EMI 应予以解散;解散的方式由 EMI 章程规定3.如果及只要存在有豁免的成员国,并在不损及本条约第 106 条第 3 段的前提下,ESCB 章程第 45 条所述的 ECB 的总理事会将被组建为 ECB 的第三决策机构4.在第三阶段开始之日经无豁免成员国一致同意,理事会经委员会建议并同 ECB 协商后,应确定各成员国货币不可改变的汇率,以及由 ECU 取代这些货币的不可逆转的固定汇率,由此 ECU 本身将成为货币。

这项措施本身不更改 ECU 的对外价值理事会依据同样的程序并采取迅速将 ECU 作为单一货币引入那些成员国所需的其它措施  5.如果依据第 109 条 K 款第 2 节确定的程序,决定取消豁免,经无豁免成员国和该有关成员国一致同意,理事会应经委员会建议并同 ECB 协商后,确定 ECU 取代该成员国货币的汇率,并采取将 ECU 作为单一货币引入该成员国的其它必要措施第 109 条 M 款 1.在第三阶段开始之前,每个成员国都应将其汇率政策视为一种关系到共同利益的事情在此过程中,成员国应考虑欧洲货币机制框架内以及发展 ECU 中所取得的合作经验,并尊重这些领域的现有权力2.从第三阶段开始,且只要某一成员国有豁免,第一节应以类推的方法适合于该成员国的汇率政策26)第三部分第二编中第四章标题应由下述代替:‘第七编共同商业政策’(27)第 111 条应取消28)第 113 条由下述条款代替:‘第 113 条 1.共同商业政策应以一致原则为基础,特别是关于关税率的变化,关税和贸易协议的缔结、自由化措施一致性的实现、出口政策和贸易保护措施诸如出现倾销和补贴时所采取的措施2.委员会应向理事会提出实施共同商业政策的建议。

  3.在需要同一个或更多国家或国际组织谈判协定时,委员会应向理事会提出建议,由理事会授权委员会开始必要的谈判委员会在进行谈判时,应同理事会指定的帮助委员会完成此次任务的专门委员会协商,并在理事会可能向它发出的指令范围内进行这项工作第 228 条 中相应条款应予以实施4.在行使本条款所赋予的权力时,理事会应以特定多数采取行动’(29)第 114 条应予以取消30)第 115 条应由下述条款代替:‘第 115 条为了确保各成员国依据本条约所采取的商业政策措施的执行不遭受贸易扭曲的阻挠,或这种措施间的差异在一个或更多成员国引致经济困难时,委员会应推荐成员国间必要的合作方法作不到这一点时,委员会可以授权成员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决定其条件和细则如遇紧急情况,成员国应要求委员会授权其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委员会应尽快作出决定;有关成员国应将这些措施通知其他成员国委员会可以在任何时候决定有关成员国修改或取消这些措施在选择这些措施时,应优先采用那些对共同市场发挥作用干扰最少的措施’(31)第 116 条应取消  (32)在第三部分,第三编的标题应由下述代替:‘第八编社会政策、教育、职业培训及青年’(33)第 118 条 A 款第 2 节的第 2 段应由下述代替:‘2.为了有助于实现第 1 段确立的目标,依据第 189 条 C 款确定的程序并同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协商后,理事会应以指令的形式依据各成员国获得的条件和技术规则,确定逐步落实的最低限度要求。

’(34)第 123 条应由下述条款代替:‘第 123 条为了增加内部市场内工人的就业机会并从而提高生活水平,兹在下列规定的范围内设立一项欧洲社会基金;它的宗旨是使工人在共同体内就业更加容易以及提高他们在地域上和职业上的流动性,特别是通过职业培训和再培训,使他们更易于适应工业变化和生产体制的变化’(35)第 125 条应由下述条款代替:‘第 125 条依据第 189 条 C 款制定的程序并同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协商后,理事会应通过关于欧洲社会基金实施的决定,’(36)第 126 条、127 条和 128 条应由下述条款代替:‘第三章教育、职业培训和青年  第 126 条 1.共同体应在完全尊重成员国在教学内容和教育体制组织的责任心以及他们的文化及语言差异的同时,通过鼓励成员国间的合作及在必要的时候支持并补充他们的活动,帮助质量教育的发展2.共同体的活动应致力于:——发展教育的欧洲化,特别是通过成员国语言的教授和普及;——促进学生和教师的流动,特别是通过促进学位证书和学习期限的学术互认;——促进教育机构的合作;——发展成员国教育体制方面有共同性问题的信息和经验交流;——青年交流和社会教育教员交流的发展;——促进远距离教育的发展。

3.共同体和成员国应促进同第三国和与教育有关的国际组织,特别是欧洲委员会的合作4.为了有助于实现本条款所制定的目标,理事会应:——依据第 189 条 B 款确定的程序,同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及地区委员会协商后,采取鼓励措施,但不包括成员国法律和规章的任何协调——经委员会建议以特定多数表决,提出建议第 127 条 1.共同体应实施一项支持和补充成员国行动的职业培训政策,与此同时,完全尊重成员国在职业培训内容和组织方面的责任2.共同体的行动应致力于:——便于适应产业变化,特别是通过职业培训和再培训;——改进初始和后继的职业培训以利于劳工市场的职业一体化和重新一体化;——便于接受职业培训及鼓励教员和受训人员,特别是青年人的流动;——促进教育及培训机构同企业间的培训合作;——发展成员国培训体制间就共同性问题的信息和经验交流3.共同体和成员国应鼓励同第三国及与职业培训有关的国际组织的合作  4.依据第 189 条 C 款确定的程序并同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协商后,理事会应采取帮助实现本条款确定的目标的措施,但不包括成员国法律和规章的任何协调37)补充下述条款:‘第九编文化第 128 条 1.共同体应协助促进成员国文化繁荣,在尊重成员国民族和地区文化差异的同时突出共同文化传统。

2.共同体的活动应以促进成员国间的合作为目的,如果必要,在下述领域支持和补充他们的活动:——促进对欧洲人民文化和历史的了解和传播;——保存和保护具有欧洲意义的文化传统;——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艺术和文学创作,其中包括视听部门3.共同体和成员国应积极促进同第三国及文化领域的国际组织特别是欧洲委员会的合作4.共同体应在依据本条约其它条款采取的行动中将文化方面的问题考虑进去5.为了有助于实现本条款确定的目标,理事会:——依据第 189 条 B 款确定的程序并同地区委员会协商后,应采取鼓励措施,但不包括成员国法律和规章的任何协调在第189 条 B 款制定的整个程序中,理事会应以一致同意采取行动——经委员会建议,以一致同意通过建议’(38)第四、第五、第六和第七编由下述代替:  ‘第五编公共健康第 129 条 1.共同体应通过促进成员国间的合作,及如果必要,对他们的活动给予支持,致力于保障高水平的人类健康保护通过促进对疾病起因和传播的研究以及健康信息和教育的研究,共同体的活动应指向疾病的预防,特别是主要的病源,其中包括对毒品的依赖健康保护的要求应成为共同体其他政策的组成部分2.通过同委员会的联络,成员国应在第 1 节确定的领域内协调他们之间的政策和规划。

通过同成员国保持密切的联系,委员会可以提出任何旨在促进这种协调的有用的倡议3.共同体和成员国应促进同第三国及公共健康领域的国际组织的合作4.为了有助于实现本条款确定的目标,理事会:——依据第 189 条 B 款确定的程序,同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及地区委员会协商后,应采取鼓励的措施,但不包括对成员国法律和规章的任何协调;——经委员会建议以特定多数同意通过建议第六编消费者保护第 129 条 A 款 1.共同体应致力于获得高水平的消费者保护,通过:(A)在完善内部市场的范围内,依据第 100 条 A 款采取的措施;(B)支持和补充成员国所执行的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经济利益以及为消费者提供足够信息等政策的专门行动  2.依据第 189 条 B 款确定的程序并同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协商后,理事会应采取第 1 节(B)段确定的行动3.依据第 2 节采取的行动不阻止任何成员国保持或实行更为严厉的保护措施这种措施必须同本条约保持一致这些措施应告知委员会第 12 章 跨欧网络第 129 条 B 款 1.为了有助于实现第 7 条 A 款和第 130 条 A 款确定的目标以及使联盟公民、经济经营者们和地区的及地方的集团从建立一个无内部边境的区域中获得充分的利益,共同体应致力于在交通、通讯和能源基础设施领域内建立和发展跨欧网络。

2.在开放的和竞争的市场体制框架范围内,共同体的行动应以促进国家网络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