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法人客户准入标准一、基本规定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持有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并按规定通过年检2、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固定的营业场所3、公司章程约定的股东出资到位,控股股东须对公司管理或控制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产品(项目),需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有相应的生产、经营、销售许可证5、生产型企业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持有排污许可证6、在金融机构开有结算账户,公司80% 以上结算资金通过公司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7、有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 税务登记证, 并按规定年检8、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9、近三年公司无重大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案件,公司主要股东未受过刑事处罚10、能提供借款人(担保人)认可的担保(反担保)措施接受借款人(担保人)的贷后(保后)检查,并提供相关真实有效资料二、财务指标规定2 1、资产总额在2000 万元以上,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流动比率大于120% 2、公司对外担保不超过有效净资产的20% 3、当期经营现金流入量大于当期到期融资的1.5 倍,年度现金流入量大于债务总额的2 倍4、存货余额不低于流动资产的三分之一5、应收账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余额不超过流动资产的三分之一。
6、付息负债不超过债务总额的70% 7、年营业收入大于资产总额的2 倍8、能提供有价证券、 足额资产留臵等低风险担保措施的客户可不受上述1-7 条限制9、能提供房地产等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的,经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可适当放宽上述1-7 条限制10、风险评审委员会认可的可适当放宽上述1-7 条限制的其他事宜三、禁止借款(担保)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得对其借款或提供担保:1、不具备融资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2、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3、融资用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4、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业;3 5、其他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个人借款(担保)业务准入标准一、基本规定1、借款人(被担保人) 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 18 至 60 岁(含本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具有合法身份证件3、 有固定住所、 有稳定的收入、 有一定数额的合法资产4、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5、遵纪守法,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记录二、个人经营借款规定个人经营借款指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借款除满足基本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借款人(被担保人) 在经营地域有常住户口或自有住房。
2、借款人(被担保人)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为经营实体的出资人或股东,经营实体限定为个人独资、合伙、个体工商户等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3、实体经营期限原则上在2 年以上4、在金融机构开立结算账户,经营收入80% 以上通过该账户结算4 5、个人经营资产在500 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 6、夫妻及家庭成员无财产归属约定7、借款用途合法8、能提供本公司认可的担保(反担保)措施9、能提供国家公务员、国有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国有保险公司、供电系统、电信系统在编正式员工担保的可适当放宽条件10、本公司风险评审委员会认可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的事宜三、个人综合消费借款规定个人综合消费借款指用于借款人住房装修、购臵耐用消费品、教育支出、医疗支出、自用汽车等消费用途的借款除满足基本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在廊坊区域内有商品住房2、 家庭资产达到100 万元以上,家庭负债率不超过50%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家庭当期收入为到期融资本息的 1.2 倍借款人年龄要求:男性55 岁以下;女性50 岁以下4、符合本公司担保(反担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