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系统疾病患儿的护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儿科护理学ppt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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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神经系统疾病患儿的护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王亚飞,教学目标,1.了解小儿神经系统特征,尤其是小婴儿一些特殊的反射检查。 2.熟悉痫性发作和癫痫的定义。 3.掌握强直阵挛发作、失神癫痫、婴儿痉挛的临床表现。 4.掌握癫痫持续状态的定义及急救原则。 5.熟悉癫痫用药原则。 6.掌握癫痫发作的护理。,小儿正处于生长发育的过程,所以小儿,尤其婴幼儿的神经系统检查与成人有很大不同:1.婴儿检查时不合作,不能象成人那样按照一定的顺序来完成,有时需要分几次检查、观察才能得到全面的资料。2.检查时间的选择与结果有关,应选择在其觉醒状态,四肢活动而又不哭时为最佳,常常在吃奶前一小时左右。,第

2、一节 小儿神经系统特征及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一般检查 二.颅神经检查 三.运动检查 四.反射检查,一.一般检查,1.意识状态 2.精神发育和行为 3.头颅 4.脊柱 5.皮肤,一.一般检查,1意识状态 根据小儿对声、光、言语、疼痛等刺激的反应来判断。根据意识障碍程度可分为嗜睡、意识模糊、昏睡、昏迷。昏迷则按Glasgow评分法评分。,一.一般检查,Glasgow评分表(适用于 4岁病人) 分 数 睁眼活动 语言反应 运动反应 6 能听从指令活动 5 语言切题 痛刺激有定位反应 4 自动睁眼 语言不达意 正常回缩反应 3 闻声后睁眼 语言错乱 屈曲性姿势 2 痛刺激后睁眼 发音含糊 伸直

3、性姿势 1 不睁眼 无语言 无运动反应,一.一般检查,小于4岁儿童,睁眼活动和运动功能评分同成人. 语言评分如下: 对声音有定向能力、微笑或能交谈 5分 哭闹但听从哄慰或语言交谈不达意 4分 哭闹时不能听从哄慰或呜咽声 3分 烦躁不安 2分 无语言 1分,一.一般检查,2. 精神发育和行为 (1) 精神和智力发育的指标包括运动、语言和适应能力,根据小儿对外界环境的反应和完成的技能来判断。 (2) 小儿行为主要表现在与其他人接触的能力、活动的多少、注意力、情绪(有无抑郁、欣快、易变)等方面。,一.一般检查,3.头颅 检查头颅形状、头皮静脉是否怒张,测量头围、前囟及颅骨缝大小。颅骨缝在生后数周内可

4、摸到,6个月即不易摸到。注意前囟饱满情况,怀疑有颅内积液如硬膜下积液、脑积水、水脑畸形时可作头颅透照试验。,一.一般检查,头颅透照试验:应在暗室中进行,在普通的电筒前套上一橡皮圈,紧贴头部皮肤使之不漏光。正常情况下电筒照亮后在橡皮圈外仅见1厘米以下的周围透光区;如果颅内积液存在,透光区的范围超过1厘米;透照时应两侧对比。,一.一般检查,4.脊柱 注意有无畸形、异常弯曲、扣击痛、脊柱裂、脊膜膨出等。,一.一般检查,5. 皮肤 神经系统与皮肤均来自外胚层组织,有些神经系统疾病可以有皮肤的改变如面部血管瘤、皮肤色素沉着、皮脂腺瘤等等。注意背部正中线皮肤有无凹陷、毛发增生或窦道;如有,可能该处有隐性脊

5、柱裂。,二.颅神经检查,1.嗅神经 新生儿一般不检查。对香精、薄荷等气味有无反应,不能用刺激性强烈的物品。,二.颅神经检查,2.视神经 包括视力、视野和眼底在内的视神经检查;新生儿后期已能注视直径8厘米的红色物体,并随水平方向移动90,3个月达180,6个月时两眼可随物移动。由于不合作,一般不查视野。眼底检查放在最后进行,有时需散瞳。新生儿由于眼底血管未发育成熟,视乳头较苍白,边缘较模糊,2040%的正常新生儿可见散在出血点,以上均为正常现象。,二.颅神经检查,3. 动眼、滑车及外展神经 观察两眼有无眼睑下垂,眼裂大小,眼球外形,两眼瞳孔对光反应是否存在、对称。将婴儿竖直抱起,用中等速度将小儿

6、向前后、然后左右移动,可见到眼睛睁开,观察眼球上下、左右活动情况,较大婴儿可利用颜色鲜艳的玩具从各方面逗引注视。,二 .颅神经检查,4.三叉神经 通过觅食反射粗略估计面部的感觉。,二.颅神经检查,5.面神经 两侧鼻唇沟深浅,通过哭、笑了解左右两侧的面肌活动是否对称;可用甜、苦味的液体测试舌前2/3的味觉,观察面部表情。,二.颅神经检查,6.听神经 听力可以通过观察而得出粗略的结果。新生儿对比较响声音的反应为眨眼,呼吸、活动暂停或突然啼哭。婴儿听到突然响声后出现惊吓反应,说明听力存在。当难以肯定听力是否存在时可作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测定。,二.颅神经检查,7.吞咽、迷走神经 观察吸乳时有无吞咽困难,

7、哭声是否嘶哑。观察软腭上抬及悬雍垂的位置,触咽后壁有无恶心反射。,二.颅神经检查,8.副神经 对新生儿及幼婴可通过觅食反射观察两侧颈部的活动情况。,二.颅神经检查,9.舌下神经 将手指伸入新生儿口内,当触及舌尖时感知舌向两侧活动的情况。舌伸出的方向有无偏斜。,三.运动检查,观察头、躯干及四肢的随意动作,如卧、坐、立、走、跑、跳、上台阶、握手、游戏、写、画等,看是否达到该年龄的正常标准。,三.运动检查,1. 肌张力 用手触摸肌肉以判断在静止状态下做被动的屈伸、旋前旋后、内收外展等以感觉其阻力。在小儿哭吵时检查肢体的肌张力不准确,需反复进行。新生儿屈肌张力较高,手呈握拳状,3个月才自然松开,否则属

8、异常。6个月做“蒙面试验”,正常小儿能将覆盖在脸上的手帕移开,智力低下及脑性瘫痪小儿不能完成该动作。,三.运动检查,2.肌力 由仰卧位站起可观察背肌、髋部和下肢近端肌肉。用足尖或足跟走路可分别检查腓肠肌、比目鱼肌和胫前肌。医师将手放在小儿两腋处将其举起时可测小儿肩部肌力。,三.运动检查,2.肌力 肌力评级分为6级: 0级为肌肉毫无收缩; 1级为轻微收缩,不能产生运动; 2级为产生的动作不能胜过其自身的重力; 3级为可克服地引力运动但不能胜过一般阻力; 4级为可抵抗一般外阻力而运动,但力量较弱; 5级为正常肌力。,四.反射检查,1.出生时存在,以后永不消失的反射:角膜反射、瞳孔反射、结膜反射、咽

9、反射、吞咽反射。,四.反射检查,2.出生时存在,以后逐渐消失(生后36个月)反射:吸吮反射、觅食反射、握持反射、拥抱反射、颈肢反射。,四.反射检查,A 吸吮反射:将乳头或手指放在新生儿两唇间或口内,则引起吸吮动作。,四.反射检查,B 觅食反射:将手指轻触新生儿口角或面颊部,表现为头向刺激物侧旋转、张口。,四.反射检查,C 握持反射:检查者将手指由尺侧插入婴儿手心,轻压其掌心,即反射地将检查者的手指握紧,如果两侧同时检查,将其两手向上牵拉,上身离开床面。,四.反射检查,D 拥抱反射:婴儿仰卧,检查者用手托住其头颈部,使呈半卧位,躯干与床面呈30角,然后迅速使其头向后倾1015角,即引起婴儿躯干伸

10、直,上肢伸直外展,然后屈曲内收呈拥抱状。有颅内出血者勿作此项检查。,四.反射检查,E 颈肢反射:婴儿仰卧,四肢伸直,检查者将其头转向一侧90,即可见婴儿与脸面同侧的上下肢伸直,对侧上下肢屈曲,即为阳性。,四.反射检查,检查新生儿及婴儿的各种原始反射对诊断某些神经系统疾病,尤其对早期发现脑性瘫痪有很大的帮助。,四.反射检查,3.出生时不存在,以后逐渐出现并永不消失的反射:腹壁反射、提睾反射、各种腱反射。,四.反射检查,4.病理反射 是人体的一种原始脊髓反射,2岁内出现阳性为正常现象,若为单侧出现阳性或2岁以上出现阳性反应则为病理现象。如巴彬斯基征、戈登征、奥本海姆征、查多克征等,检查、判断方法与

11、成人相同。,四.反射检查,5.脑膜刺激征:颈项强直、克匿格征、布鲁津斯基征。生后34个月婴儿,由于屈肌紧张,出现阳性结果时一般无临床意义。,痫性发作和癫痫,惊厥与癫痫,惊厥描述以肌肉抽搐为主的临床表现,很多类型的癫痫发作并无惊厥表现(如失神发作、失张力发作、以精神症状为主的局灶性发作等),而惊厥也并非都是癫痫发作(如破伤风的角弓反张或低钙性抽搐)。,痫性发作(s y attack),是发作性皮层功能异常而造成的一组临床症状,即由大脑神经元异常放电所引起的发作性脑功能异常现象,发作时间多短暂且有自限性。(是癫痫的临床表现),癫痫 (s y ),是半年两次及以上、甚至长期反复地出现痫性发作的疾病过

12、程。,病因,1.特发性(原发性)癫痫 2.症状性(继发性)癫痫 3.隐原性癫痫,病因,1.特发性(原发性)癫痫是指与遗传因素有较密切的关系。遗传方式是单基因遗传、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约占小儿癫痫的70,如失神性癫痫、肌阵挛性癫痫、结节性硬化、21三体综合征等,病因,2.症状性(继发性)癫痫:与结构性病变有关。 (1)脑部病变:脑发育畸形、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脱髓鞘性疾病等 (2)缺氧性脑损伤:新生儿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脑外伤、休克等。 (3)代谢紊乱:先天性代谢异常、水电解质紊乱、维生素缺乏等。 (4)中毒:铅中毒等。,病因,3.隐原性癫痫:虽未证实有肯定的脑部病变,但很可能为症状性者。,临床表

13、现,(一)痫性发作 (二)癫痫综合征 (三)癫痫持续状态,临床表现 (一)痫性发作,1.局灶性发作 2.全身性发作,临床表现 (一)痫性发作,1.局灶性发作(1)单纯局灶性发作 局灶运动性发作:包括局灶性躯体运动性发作、杰克森发作、转侧性发作。 局灶性感觉性发作 局灶性植物神经性发作 (2)复杂局灶性发作,临床表现 (一)痫性发作,2.全部性发作 强直-阵挛性发作 失神发作 肌阵挛发作 失张力发作 痉挛,临床表现 (二)癫痫综合征,1.良性癫痫 2.失神癫痫 3.婴儿痉挛,临床表现 (一)痫性发作,1.局灶性发作 异常电活动起源于一侧大脑半球的局部区域,临床上多不伴有意识障碍。,临床表现 (一

14、)痫性发作,(1)单纯局灶性发作 A 局灶运动性发作: 局灶性躯体运动性发作表现为身体某一部分局灶性抽动,但意识不丧失。 杰克森发作(Jachsonian seizures)按照皮质运动区对肌肉支配的顺序,抽搐有规律地扩展,如从一侧口角开始、依次波及手、臂、下肢。发作时意识清楚。 转侧性发作 发作开始时表现为头和眼的转动,随之躯体也转动。,临床表现 (一)痫性发作,(1)单纯局灶性发作B 局灶性感觉性发作临床上罕见。局部麻木感、针刺感等。,临床表现 (一)痫性发作,(1)单纯局灶性发作 C 局灶性植物神经性发作如腹型癫痫,以腹痛、呕吐为主,而躯体和四肢无抽动。必需排除内外科疾病,并应有脑电图改

15、变地诊断依据及抗癫痫药物治疗能使发作减少和消失的临床资料。,临床表现 (一)痫性发作,(2)复杂部分性发作多数由颞叶的异常放电引起;也可由额、顶、枕叶的皮质病变引起。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常伴有精神和运动异常如暴怒、打人、骂人、毁物,无目的乱跑、吞咽、咀嚼、自语等。,临床表现 (一)痫性发作,2.全身性发作 指发作开始时即有两侧大脑半球同步异常放电,均伴有程度不等的意识丧失。,临床表现 (一)痫性发作,(1).强直阵挛性发作 又称大发作(grand mal)。表现为患儿突发意识丧失和全身抽搐。部分年长儿可有先兆症状,发作主要分为两期:一开始为全身骨骼肌强直性收缩(跌倒在地,头后仰,双眼上翻,牙关紧闭,四肢强直性伸展,呼吸肌最初的强烈收缩使病人发出特殊的喊声)伴意识丧失、呼吸暂停,紫绀,常伴 舌咬伤,尿失禁,即强直期,持续数秒至数十秒;尔后进入阵挛期抽搐,呈反复有节律的剧烈屈曲性抽动,频率由快至慢,幅度由小至大,渐趋停止,口吐泡沫,持续约15分钟。发作后可有嗜睡、乏力、头痛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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