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专业检查表(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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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专业检查表(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专业检查表(加油站加油站)本表适用于加油站(不含加气部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1 1区域位置、总图布置与建筑区域位置、总图布置与建筑1.1区域位置、总图布置区域位置、总图布置1.1.1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 站、CNG 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 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气母站。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4.0.21.1.2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 距,不应小于表 4.

2、0.4 的规定。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4.0.4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1.1.3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 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站内柴油设备埋地油罐 站外建(构)筑物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加油机、通气管管口重要公共建筑物25252525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12.512.51010一类保护物6666二类保护物6666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三类保护物6666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 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12.51199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4.

3、0.5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丙、 丁、 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单罐容积不大于 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9999室外变配电站1512.512.512.5铁路15151515快速路、主干路3333城市道路次干路、支路3333架空通信线0.75 倍杆高,且不应小于 5m555无绝缘层0.75 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 6.5m0.75 倍杆(塔)高,且不应小于 6.5m6.56.5架空电力线路有绝缘层0.5倍杆(塔)高 ,且不应小于 5m0.5倍杆(塔)高 ,且不应小于 5m55注:1 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 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 10MV

4、A 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 5t 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2 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1.1.4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加油站的加油作业区。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4.0.131.1.5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5、年修改版)第 5.0.11.1.6站区内停车位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内车道或停车位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其他类型加油站的车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道或停车位,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 4m,双车道或双车 停车位不应小于 6m。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 9m。3)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 8%,且宜坡向站外。4)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21.1.7加油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应有界线标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

6、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31.1.8加油作业区内,不得有“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51.1.9加油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 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 窗等洞口。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81.1.10加油站内设置的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 不应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其与站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7、工规范GB50156-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三类保护物的规定。经营性餐饮、汽车服 务等设施内设置明火设备时,则应视为“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 地点” 。其中,对加油站内设置的燃煤设备不得按设置有油气回收系 统折减距离。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101.1.11加油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111.1.12加油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 2.2m 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当加油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 物之间的距离大

8、于表 4.0.4 安全间距的 1.5 倍,且大于 25m 时,可 设置非实体围墙。面向车辆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可设非实体围墙 或不设围墙。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121.1.13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 5.0.13-1、表 5.0.13-2 的规定。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131.21.2建(构)筑物建(构)筑物1.2.1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 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 0.25h。汽车

9、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11.2.2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罩棚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2)进站口无限高措施时,罩棚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4.5m;进站口 有限高措施时,罩棚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限高高度。3)罩棚遮盖加油机、加气机的平面投影距离不宜小于 2m。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21.2.3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加油岛、加气岛应高出停车位的地坪 0.15m 0.2m。2)加油岛、加气岛两端的宽度不应小于

10、 1.2m。3)加油岛上的罩棚立柱边缘距岛端部,不应小于 0.6m。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31.2.4当压缩机间与值班室、仪表间相邻时,值班室、仪表间的门窗应位 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之外,且与压缩机间的中间隔墙应为无门窗洞口 的防火墙。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81.2.5站房的一部分位于加油加气作业区内时,该站房的建筑面积不宜超 过 300m2,且该站房内不得有明火设备。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2012(2014

11、 年修改版)第 12.2.101.2.6站房可与设置在辅助服务区内的餐厅、汽车服务、锅炉房、厨房、 员工宿舍、司机休息室等设施合建,但站房与餐厅、汽车服务、锅 炉房、厨房、员工宿舍、司机休息室等设施之间应设置无门窗洞口 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3h 的实体墙。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121.2.7站房可设在站外民用建筑物内或与站外民用建筑物合建,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1)站房与民用建筑物之间不得有连接通道。2)站房应单独开设通向加油站的出入口。3)民用建筑物不得有直接通向加油站的出入口。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12、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131.2.8当加油站内的锅炉房、厨房等有明火设备的房间与工艺设备之间的 距离符合距离要求但小于或等于 25m 时,其朝向加油加气作业区的 外墙应为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3.0h 的实体墙。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141.2.9加油站内不应建地下和半地下室。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15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1.2.10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井、排水井,应采取防渗漏和防火花发 生的措施。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

13、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162 2工艺安全工艺安全2.12.1加油机加油机2.1.1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2.12.1.2加油枪应采用自封式加油枪,汽油加油枪的流量不应大于 50L/min。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2.22.1.3加油软管上宜设安全拉断阀。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2.32.1.4以正压(潜油泵)供油的加油机,其底部的供油管道

14、上应设剪切阀,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当加油机被撞或起火时,剪切阀应能自动关闭。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2.42.1.5采用一机多油品的加油机时,加油机上的放枪位应有各油品的文字 标识,加油枪应有颜色标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2.52.1.6位于加油岛端部的加油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其高度不应小于 0.5m。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2.62.2工艺管道系统工艺管道系统2.2.1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

15、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的高度 不应小于 4m。沿建(构)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其管 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 1.5m 及以上。通气管管口应设置阻火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82.2.2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50mm。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9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2.2.3当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 器外,尚应装设呼吸阀。呼吸阀的工作正压宜为 2kPa3kPa,工作 负压宜为 1.5kPa2kPa。汽车加油加

16、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102.2.4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除必须露出地面的以外,均应埋地敷设。当采 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必须用中性沙子或细土填满、填实。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132.2.5卸油管道、卸油油气回收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气管横 管,应坡向埋地油罐。卸油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 2,卸油油气回 收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气管横管的坡度,不应小于 1%。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142.2.6受地形限制,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坡向油罐的坡度不能满足第第 6.3.14 条的要求时,可在管道靠近油罐的位置设置集液器,且管道 坡向集液器的坡度不应小于 1%。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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