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白峰镇郭巨双屯村小屯(1)石料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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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仑区白峰镇郭巨双屯村小屯(1) 石料矿项目 环评信息二次公示 北仑区白峰镇郭巨双屯村小屯(1) 石料矿项目主要为建筑石料(宕渣)矿开采,并进 行轧石破碎加工, 产品主要销往上海秦皇岛等地,采矿区原已开采多年,原石子破碎生产能 力为30万吨 / 年。本项目新采矿区总面积0.0384km 2 ,垂直开采范围标高+10.0m +81.7m ,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中深孔穿孔、多排延时爆破崩落 矿石、挖掘机铲装、汽车运输、轧石破碎、码头装运的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为挖掘机和 破碎机及装载机。矿体(含剥离层)储量139.82万吨、实际资源利用量为132.87万吨。 矿山年生产能力为

2、44.3万吨 / 年,设计按此年生产能力作后续设计,矿山服务年限3 年。 矿山开采结束后进行复绿, 预计治理费用约47.39万元。 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 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该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 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北仑区白峰镇郭巨双屯村小屯(1)石料

3、矿项目 (2)建设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德鑫矿业有限公司 (3)占地面积:38400m 2。 (4)建设地点:北仑区白峰镇郭巨双屯村 (5)投资总额:500 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粉尘排放几乎伴随着整个采剥及回填工序,钻孔凿岩、爆破、采装、轧石、运输等过 程中均会产生粉尘。其排放特点是:排放高度低,属于面源污染;排放点多而且分散; 排放量受风速和空气湿度影响较大。 (2)炸药爆破时产生的气体主要有CO2、H2O、CO 、NO2、NO 、O2、N2等,其中有害气体主要 是: CO 、NOx 。属于瞬时影响,主要是对施工人员和山体附近300 米范围内的村民的影响

4、(3)采装机械、轧石设备、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是对施 工人员的影响;运输扬尘的影响,主要是对施工人员和附近300 米范围内的村民影响。 (4)废水排放主要有钻孔、凿岩废水、抑尘废水、运输道路喷洒水、生活污水、机修场地 的含油废水、地表径流水等对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5)矿山开采过程中穿孔、爆破、装车、运输等环节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尤以爆破 噪声为最,可达到120 分贝,但年爆破48 次,每次持续约100 秒,影响不大;钻孔凿岩、 采装、运输等噪声对施工区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的影响,影响范围200 米。 (6)爆破振动、飞石对附近建筑物和人员的影响,200 米爆破警

5、戒线范围内无居民。 (7)山体以灌木和杂草生长为主无名贵树木,无珍稀动物栖息,对生态和景观有一定影响。 (8)开采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表层土,经剥离后作为绿化用土;对环境有影响的主要为生 活垃圾。 (9)矿山开采破坏地表植被,易造成水土流失。 (10)本项目矿山涉及的危险物质为乳化炸药,其主要成分为硝酸铵( 约占 60% 左右 ) 。本矿 山爆破以7 天为一个周期,一次爆破消耗炸药总量为1083kg,爆破所用的炸药由当地民爆 办按需当天配送,当天使用、余量当天退还,矿区内不设专门的炸药库( 仅设炸药临时存放 点) 。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山体爆破采用较先进的中

6、深孔微差爆破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安全性。 (2)通过合理布置采掘机械、采用湿式钻孔凿岩作业,并对各产尘点采取喷水抑尘措施防 治粉尘污染。 (3)合理安排爆破和施工作业时间,防止噪声污染。 (4)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喷水除尘,不排放。 (5)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及时运至指定地点,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 处理。 (6)做好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 (7)开采期结束后,经过场地平整、边坡防护等进行复土绿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北仑区白峰镇郭巨双屯村小屯(1) 石料矿项目主要为建筑石料(宕渣)矿开采,并进 行轧石破碎加工, 产品主要销往上海秦皇岛等地,

7、采矿区属已采矿区修复性开采,主要目的 为环境整治。同时,本项目还能增加就业机会,对当地经济起到一定的带动作用。但该项目 也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粉尘、噪声、 废水等环境污染影响 和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影响。 (五)公示途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白峰镇双屯村和北仑区行政服务 中心环保窗口、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 为 2009 年 11 月 6 日至 11 月 21 日。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索取补充信息,2009 年 11 月 6 日至 11

8、 月 21 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拟建项目周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 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 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 环保窗口、白峰镇政府、环评单位。此外,为方便公众查询、查阅,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09 年 11 月 6 日至 11 月

9、21 日。 (九)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德鑫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波 联系电话: 13906691163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 号 联系人:陈维维王瑛 联系电话: 13306745549 (十一)审批单位: 北仑区环保局联系电话057486781560 公众提出反对意见者,请电话通知或发邮件等告知真实联系方式和反对理由,本评价将联系 提出反对意见的公众并就相关合理意见进行落实,提出反对意见的公众个人信息可予以保 密。特此公示 宁波市北仑区德鑫矿业有限公司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 O O 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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