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个开放的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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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个开放的思想体系,是随时代而发展的。应当承认, 在我国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研究中,“ 实践唯物主义” 确实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同时也应看到,从那以后, “ 实践唯物主义” 研究再也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我们认为,正如“ 实践唯物主义” 何以取得成功一样,当前问题的关键,仍然在于对“ 实践 ” 范畴及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的理解上取得突破。为此,本文提出一些初步的思考。我们这里打算讨论的是“ 马克思的哲学” 而 不是 “ 马克思主义哲学” ,这是因为:不论俄国马克思主义、 中国马克思主义,还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虽然与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无疑是有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的,但无论

2、如何并不是一回事;甚至恩格斯的思想,虽然我们反对将其与马克思的思想截然对立起来,但事实上两者也并非毫无差别。为了使论题更为集中,我们这里限于讨论 “ 马克思的哲学” 。我们认为,马克思的哲学应该径直被称为“ 实践主义 ” (Practicalism )1。所谓 “ 主义 ” (-ism) ,就是一种学说或信念;所谓 “ 实践主义 ” ,就是一种关于实践的哲学学说和对于实践的理论信念。虽然马克思、 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度自称他们的哲学为“ 实践的唯物主义” ,但今天,“ 实践唯物主义” 实际上已成为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当中的一个特定流派的称谓,为了以示区别,我们用“ 实践

3、主义 ” 来标示我们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而更为根本的考虑是,不论就当代哲学的思维水平、还是就马克思哲学本身所固有的基本性质特征来看,今天只有把马克思哲学径直理解为“ 实践主义 ” ,才有可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研究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这首先是因为, “ 实践 ” 范畴在马克思哲学中第一次取得了存在论意义。这一点长期为人们所忽略,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直到“ 在后现代语境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拒斥,形而上学 ? 性、实践的存在论意义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意义这些被人们所忽略的方面得以凸显。”2 1实践即存在不论哲学还是科学,抑或日常思维,任何思维活动都必须从某种“ 观念预设 ” 开始,以此作为自己

4、的逻辑起点。此种预设乃是整个思维的“ 不证自明 ” 的前提。 亚里士多德将其“ 第 一哲学” 或“ 形而上学 ” 界定为关于 “ 存在之为存在” 的学问, 即预设了 “ 存在 ” 。 此 “ 存在 ” 是一个不可超越的设定,这意味着:任何哲学,无论采取怎样的怀疑主义立场,最终都得从“ 存在 ” 预设开始,亦即以“ 存在 ” 为逻辑起点;也就是说,任何哲学最终都逃不出“ 存在预设 ” 。自从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确立了 “ 存在 ” 范畴,哲学就从来没有超出这一点。思想可以从怀疑一切开始,但唯独不能怀疑“ 存在着 ” ,否则人就无法思想言行、无法生存下去。例如,笛 卡儿可以算是最典型的怀疑论者,他

5、首先把一切存在都悬置起来,然后从“ 我思 ” 开始,推出 “ 我在 ” 。所谓 “ 我思故我在 ” ,还原成三段论式则为:凡思考着的,必定是存在着的;我思考着;所以,我存在着。这 里的大前提便是他的一种信念:会思考的,必定是存在的。但我们要问他:你何以如此执着,非得要证成某种存在?显然,他有一个更为在先的信念前提:总得存在着什么。这就是他的最后的存在预设。他那个大前提本身就是以两个观念预设为前提的:思考着的存在着、存在着的存在着。必定“ 存在着 ” 棗这就是他的 “ 存在预设” 。再如,佛学以 “ 空 ” 为其最高教条, 但中国最典型的佛学理论唯识宗,其基本教义 “ 唯识无境 ” ,仍肯定 “

6、 识” 、尤其 “ 阿赖耶识 ” 的存在。至于道家之所谓“ 无 ” ,更不是 “ 不存在 ” 的意思。 道家以“ 道” 为“ 无” ,是说 “ 道” 是“ 存在 ” 本身而非任何“ 在者 ” (海德格尔语) 。此 “ 无” 其实类似于黑格尔所谓 “ 纯有 ” ,纯有或纯存在是没有内涵的,故谓之“ 无” ;换句话说, “ 道” 是尚未展开其内容的纯存在。最彻底的怀疑论者要算是古希腊智者派的高尔吉亚,他说:无物存在;即使有物存在, 也不可知; 即使可知, 也不可说。 但事实上高尔吉亚的思想乃是经验主义的,他的意思只是说:认识不能超越感知经验。就此而论,他的思想是近代经验主义哲学的最早前驱。经验主义

7、的不可知论,并不否认经验本身的存在,所以,高尔吉亚的“ 无物存在 ”与贝克莱的 “ 存在就是被感知” 是一个意思。换句话说,“ 经验 ” 是其存在预设。所以,如果以为哲学可以从怀疑存在本身开始,那是误解;哲学可以怀疑的,不是存在,而是某种具体的 “ 存在者 ” 。海德格尔第一次严格区分了“ 存在 ” 和“ 存在者 ” ,是很了不起的。在某种意义上,存在本身是不可言说的;一旦你指出某种存在,例如自然、物质、理念、上帝等等,它就已经不是“ 存在 ” 本身,而只是某种具体的“ 存在者 ” 了。然而海德格尔认为,苏格拉底以来的哲学所说的都不过是某种“ 存在者 ” ,而不是 “ 存在 ” ;而他要追问的

8、是“ 存在 ”本身。其实,马克思的哲学所要研究的也不是某种“ 存在者 ” 、如 “ 物质 ” ,而是存在本身;只不过他所理解的存在乃是 “ 社会存在 ” 、“ 社会生活 ” ,就是人的 “ 实践 ”“活动 ” ;换句话说, 马克思早在海德格尔之前就“ 追问存在本身 ” 了,只不过他们对“ 存在 ” 作了不同的阐释。 3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乃是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实践即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西方古代的本体论哲学,曾经试图追寻世界的 “ 本体 ” ,即某种终极的 “ 实在 ”(Reality) 。 然而,这种努力却导致了怀疑主义,并以中世纪对“ 上帝 ” 的论证而告终。于是近代的认识论哲学开始

9、检讨我们对本体的这种“ 认识 ” 本身的问题;但其前提仍然是对“ 本体 ” 的承诺或者预设。认识论的任务是解决意识或者心灵能否、如何通达客观实在的问题,即所谓 “ 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 问题;然而这种作为本体的客观实在不是被设想为某种“ 实体 ” ,便是被设想为这种实体的某种 “ 本质 ” 属性;一言以蔽之,“ 实在 ” 是可以离开人的存在来谈论的某种纯粹“ 客观存在 ” 的实体。然而我们看到,由此出发,无可避免地,近代经验主义走向了不可知论,而理性主义则走向了先验主义,表明了不论古代本体论还是近代认识论都是“ 此路不通 ” 的。自从康德宣布这种“ 物自身 ” 的不可知,认识论时代便宣告结束

10、了。后来的所谓“ 逻辑实证”的思潮,就其对“ 认识 ” 的探索而言,不过是“ 认识论时代 ” 的挽歌。此后哲学发生了“ 转向 ” 棗所谓 “ 语言学的转向” ,其积极意义是承接康德的“ 纯粹理性批判 ” ,把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结合起来, 并且通过语言分析,深化了对认识或意识的认识;其消极意义是从“ 形而上 ” 退缩到“ 形而下 ” ,从 “ 经验 ” 退缩到 “ 语 言的外壳 ” 里去。于是,关于“ 实在 ” 的存在论问题就被“ 拒斥” 或搁置起来了。但马克思决不回避“ 形而上学 ” 问题,他要回答关于“ 实在 ” 的 存在论问题。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最伟大的贡献,是从人的“ 实践 ” 来理解一切

11、 “ 存在 ” 或者 “ 实在 ” 。在他看来,实践是唯一的实在;离开人的实践的所谓“ 客观存在” ,对人来说是不存在的。我们认为,这是马克思的存在论及其整个哲学的最高原理或其终极预设。这里,马克思的一段话值得我们反复咀嚼:只 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4 我 们尤其要注意马克思的这样一个表述:“ 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 才是 存在 ” 。此处所谓

12、“ 社会 ”“现实生活 ” , 不是说的任何实体或者社会性的“ 存在者” , 而是 “ 社会存在 ” 本身,就是实践。所以,“ 实践 ” 决不仅仅是所谓马克思的“ 历史唯物主义” 的初始范畴,也是马克思全部哲学的初始范畴。有鉴于此, 如 果我们仍然试图在那里寻求所谓“ 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 ,乃至将此 “ 本体 ” 规定为所谓 “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的“ 物质 ” 抽象,那绝对不是马克思的哲学,而不过是某种“ 前马克思的 ” 东西而已。因此,那种将马克思哲学分解为“ 唯物论 ” 加上 “ 辩证法 ” 的做法是很不妥当的。这种说法源于列宁,认为在哲学上马克思是同时“ 扬弃

13、 ” 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从而实现了哲学的革命。事实上,其一,不论是对唯物论的改造,还是对辩证法的改造,抑或两者的结合,都不足以实现马克思式的“ 哲学的革命 ” ;马克思之实现哲学的革命,乃在于他的 “ 实践 ” 范畴。 “ 实践 ” 范畴当然不是马克思最先提出的,例如康德为解决意识如何穿透 “ 现象界 ” 通达 “ 物自身 ” 的问题,即已提出“ 实践理性 ” ;但康德的 “ 实践理性 ” 其实是主观的自由意志,而马克思的 “ 实践 ” 范畴则是客观的存在或者活动。后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也都重视实践,但他们至多把实践视为存在及其发展的一个环节、一个方面而已。其 二,马克

14、思的“ 唯物论 ” 之区别于一切旧唯物论,并不在于重新把“ 本体 ” 归还给 “ 物质 ” 或者“ 自然 ” ,亦即不是回到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而是把“ 存在 ” 或 者“ 实在 ” 设定为人的 “ 现实生活 ” 棗即 “ 实践 ” 。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指出:“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棗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棗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 5 这就是说,作为哲学之思的前提的,不应该是直观的“ 主体 /客体 ” 那样的实体,不论这个“ 主体 ” 是“ 人”还是其它什么东西;而应该是 “

15、实践 ”“活动 ” 。凡 是“ 主体 ” ,必是某种 “ 实体 ” 棗机械唯物主义以“ 物质 ”“自然 ” 为主体,黑格尔以“ 绝对观念 ” 为主体,莫不如此。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能使用“ 主体 /客体 ” 范 畴,而是说:只能由实践来说明主体和客体,而不能反过来由主体和客体来说明实践。“ 唯物主义 ” (Materialism) 一语源于Matter、 Material ,其含义是物质实体;换句话说,“ 唯物主义 ” 一语带有强烈的实体主义色彩。所以,这里我们想要指出:“ 实践唯物主义” 一语 不足以表征马克思哲学的性质,它容易使人把“ 实践 ” 理解为某种实体性的存在。事实正是如此,实践唯物论

16、者在实践域中找到了人这个实体性的“ 主体 ” ,并把他视为先在于实践的实体性存在(这样,就必然地合乎逻辑地导向了现今所谓“ 人学 ” 的马克思主义) 。此乃是对马克思的“ 人本主义 ” 理解,即其实质仍然是“ 前马克思 ” 的。在马克思看来,作为终极预设,实践才是唯一的存在或者客观实在,而此客观实在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实体,而是一种 “ 存在状态 ” 。其 三,马克思的“ 辩证法 ” 固然不是黑格尔的绝对观念的辩证法,但也不仅仅是“ 历史辩证法” ,更不是所谓 “ 自然辩证法 ” 或者 “ 思维的辩证法 ” ;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 “ 实践的辩证法” 。这就是说, 离开了实践, 既无所谓孤立的“ 自然的辩证法 ” ,也无所谓孤立的“ 思维的辩证法” 。辩证法乃是实践本身的辩证法。所 以,那种做法显然也是很成问题的,就是认为在“ 辩证唯物主义” 这个 “ 普遍规律 ” 之下,有三大分支: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和思维辩证法(辩证逻辑) 。此说出自恩格斯。他写了自然辩证法。然而在马克思那里,并不存在那种从所谓“ 三大领域 ”中抽象出来的“ 唯物辩证法 ”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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