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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毕业生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男女生源地(省)身份证号码学校名称学历博士硕士本科专科(高职)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培养方式学制年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已婚 未婚外 语 等 级 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荣誉称号、重大奖励(时间、名称)专利情况 发明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父母、配偶户口情况父母一方因支边支内户口从上海迁往外地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无上述情况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时间所在学校(单位)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本人如实填写了以上内容,并明确申请表背面的有关告知。本人声明在校期
2、间无违纪违 法记录,未曾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毕业生本人签名:学校推荐意见同学是我校2012 年月(春季秋季)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自主择业,经确认,表内所填资料属实 ,该同学在校期间 无违纪违法记录,未曾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字: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用人单位资料单 位 名 称信 息 登 记 号成立注册时间企业注册资金用人单位意见同学是本单 位所需应 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经确认,该同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同意录用。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受理条形码(由受理部门粘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相关说明一、递交申请资料要求:1、填写
3、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学习成绩评定表 ) ;2、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3、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4、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5、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6、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毕业生”、 “优秀学生干部”等;(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4、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企业非法人用人单位按受理文件规定须另提供有关材料;8、其它材料:(1)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支边”、 “支内”职工的,须提供: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 “支内”工作经历证明;由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由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3)毕业生已婚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夫妻分居已满一年的,须提供:夫妻另一方上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4)在本
5、市创办企业(不含股份制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和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自主创业证复印件。(5)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专利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经学校 (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样表详见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中心 )。在 2012 年 6 月 15 日前,学校须出具当年本校所获专利毕业生名单确认函( 以 高 校
6、校办 发 文 形式 提 交 上海 市 学生 事 务 中心 , 确 认函 样 表详 见 上 海高 校 毕 业生 就 业 信息网下载中心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的,可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所递交的申请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格。上述申请资料一次性提交,并承诺所交材料具有真实性。所递交的材料无论审批通过与否,将作为存档 材料,不予退还。递交资料共页,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签名:,联系电话:二、学校应在收到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方可开具户籍迁入本市的户口迁移证及就业报到证。三、告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受非上
7、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仅对用人单位申请作出审批与否的决定。凡毕业生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落户问题,均不在受理范围之内。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的审批决定不作为毕业生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的落户依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接收资料收件时间年月日收件人2012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学习成绩评定表(由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盖章有效)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对于学习成绩的评定经核实, 我校院(系)专业(专业代码:)同学 2012 年月具有毕业资格,并能取得(请打“”:博士硕士 学士)学位,其在读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
8、经认定为(请选择) :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负责人签字:学校教务部门(研究生培养单位)盖章注:学校教务部门(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根据教育部所公布的最新专业代码表,认真填写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研究生须填写二级学科专业代码),以免出现错填或漏填的情况。学习成绩评定等级选项为空,视为四级。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填表须知一、请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在各自资料栏目内如实填写,并由相应负责人签字盖章。二、 “毕业生个人资料”栏目填写要求说明如下:1、 “生源地”栏目应填写毕业生在高校
9、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名称。2、 “外语等级证书”栏目以教育部认证的证书与等级为准。3、 “计算机等级证书”栏目请填写以下证书和等级。(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一级、二级、三级、四级);(2)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 “文字处理”、 “电子表格”、 “C 语言”模块);(3)上海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考试证书(一级、二级、三级等) ;(4)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 “办公自动化”或“中级” ) ;(5)其它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一级、二级、三级等) 。4、 “获荣誉称号记录”栏目指获得
10、校级(含校级)以上的“优秀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毕业生” 、 “优秀学生干部”,或其他重大表彰,如没有获得荣誉称号的,应填“无”。三、请学校按照该同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 :成绩综合排名前25;“二级” :成绩综合排名 2650;“三级” :成绩综合排名 5175;“四级” :成绩综合排名 76100。说明: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应采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最新标准代码库。四、 “用人单位资料”栏目填写要求说明如下:1、 “信息登记号”是用人单位办理了2012年的需求信息登记手续后所获得的代码。2、 “成立注册时间”是指用人单位成立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时间。3、 签订好就业协议书后,填写此申请表有关栏目,并在“用人单位意见”栏目加盖公章。五、请在申请表背面填写所递交的申请资料页数(含申请表),并由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统一递交签名。六 、 用 人 单 位 可 在 政 策 规 定的 审 批 结 果 公 布 时 间段 内 通 过 上 海 高 校毕 业 生 就 业 信 息 网()查询审批结果。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