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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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量化施工合同量化施工合同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

2、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 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

3、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

4、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是违约责任中的实际履行责任。承包人根据不合格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或修理或返工或改建,使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承包人修理 、返工、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2、逾期违约责任。即因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虽经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后,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因修理、返工、改建导致工程逾期交付的,与一般的履行迟延相同,承包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编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5、问题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建设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改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

6、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 “专用条款” ,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 “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 、 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 (试行) 、

7、 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 、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

8、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篇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XX 版范本)发包 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 人: 签订日期:填写说明: 1. 本安装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母公司安装施工类工程,子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所在地及自身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2. 本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参照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编写。3. 本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条款除以下两种情况,可根据工程具体实际填写外,其余均须严格遵照

9、填写,不得修改,变动;若填写时有实质性修改时,需经公司相关部门确认。本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下划线上斜体字部分,为推荐的填写内容,但可根据各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或调整。本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下划线上空白部分,请根据各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4. 本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为试行版本,执行中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及时向公司法务部或项目管理部反馈。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内容:群体

10、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以正式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按开工报告日期顺延)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元整国家有关合格验收标准 其中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万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 合同协议书 (包括补充或变更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本合同专用条款(4) 本合同通用条款(5) 投标书及其附件(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11、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建德市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由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生效。发包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 户 银 行: 帐号:邮 政 编 码: 承包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

12、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篇三: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的问题近几年来,随着承揽任务量的不断加大,施工合同的签订逐年增加,施工合同与企业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签订好施工合同,能够为履约过程中的签证、索赔以及工程款回收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对我们来讲无疑是十分重要的。目前公司各层管理人员的合同意识较往年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仍需不断加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一、首先,要严格审查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及履约信用。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

13、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是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首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对于在市场中逐步萌生的个体发包人,则应着重审查其履约能力。通过严格审查,从而杜绝违法合同与无履约能力合同的签订。二、尽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近年来,我们在与建设单位洽商及签订施工合同时,普遍采用国家工商

14、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该文本很好的体现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规定的内容也极为详尽,能够避免因合同双方粗心大意或有意为之而造成的不公正,为将来合同的履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日后的纠纷解决提供了依据。目前在省内推行的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将近几年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纳入了合同条款之中,如详细规定了工程结算、审计的期限,最大限度地保护施工单位的权益,因此建议省内的建设项目尽量采用此文本。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必要,因为“通用条款”不仅引导我们如何签订“专用条款” ,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

15、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约定。三、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推敲,详尽约定,避免纠纷的产生。签订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如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周边民扰问题导致的工期拖延与费用增加应予以充分考虑,并在条款内详细约定。在合同签订时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我们的合法权益蒙受损失,例如合同条款约定“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或拖延工期” ,此“暂时”有可能遥遥无期,给合同履行带来极大隐

16、患。四、先施工后签合同问题要引起高度警惕。工程项目的主要条件尚未与建设单位达成共识之前,切不可盲目进场施工。公司曾有个别项目在施工合同尚未签订,甚至工程价款及其确定因素等关键性内容也未与甲方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盲目施工直至竣工,使我们陷于处处被动的局面。当前市场环境中,我们本身处于弱势一方,必须抓住施工前合同签订的有利时机,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权利,万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边干边与甲方协商,在推诿扯皮中丧失掉自身的权益。五、关于工程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工程造价的确定是合同的关键性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大多数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因此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 。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做出明确规定。对于固定总价的合同,更应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风险因素,确保赢利空间。六、合理安排工程进度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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