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数字证书使用协议书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3855571 上传时间:2018-09-0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5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天津市数字证书使用协议书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天津市数字证书使用协议书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天津市数字证书使用协议书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天津市数字证书使用协议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数字证书使用协议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天津市数字证书使用协议书天津市数字证书使用协议书甲方:数字证书申请单位乙方:天津信息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3 号)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转发加强天津市数字证书认证应用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津党厅XX1 号)的精神,为确保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网络电子税务系统用户申报纳税信息的安全性、保密性,天津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为用户发放天津市数字证书,并提供相应服务。经天津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授权(津信计划XX84 号) ,天津信息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设并运营天津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天津市

2、数字证书认证中心通过了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安全性审查(国密办字XX414 号) ,是具有合法资质,安全可靠的数字证书认证机构。天津市数字证书可广泛用于电子商务活动及电子政务公众服务,如电子签名、电子交易、安全电子邮件、网上证券、网上银行、网上报税、网上工商年检等。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天津市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使用及服务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乙方承诺,证书所使用的密钥算法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不会被攻破。否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过失,出现身份认证差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雷暴、洪水、战争、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通信线路中断等而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

3、证书服务,乙方不承担责任。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注销或要求更替所签发的证书:1、国家法律或政策要求2、甲方在申请证书时,3、提供不 4、真实、不 5、完整资料或冒用他人身份6、甲方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7、信息安全技术升级换代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书和证书密码。如因故意或过失导致他人盗用、冒用而带来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出现信息变更、证书丢失、单位解体等危及证书信任的情况,应及时向乙方提出证书变更、挂失或注销申请。该申请 12 小时后生效,此前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甲方知晓并同意将自己填写并经所属地税分局批准的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因特网申报纳税申请表或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外籍个人因特

4、网申报纳税申请表中的信息作为申请、制作证书的依据;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据此制作、发放证书及提供由此所限定的服务。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一年。甲方须不晚于证书失效前 10 日,向乙方提出数字证书更新申请并在约定时间进行更新。否则,数字证书逾期自动失效。甲方在初次申领证书时须交纳人民币 300 元,包括证书签发工本费及首年的认证服务费;用户在证书更新时须交纳200 元的年认证服务费。如甲方在证书有效期内丢失证书且需补办时,须交纳 100 元证书签发工本费。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证书查询,解锁,变更,挂失,注销服务。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生效及截止日期以甲方所领证书的生效及截止日期为准。协议有效期的延续也依甲方是否更新证书而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