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小产权房清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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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名县小产权房清查整改方案大名县小产权房清查整改方案 一、工作原则 各乡镇政府牵头,部门配合负责组织集中排查摸底。县国 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 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小产权房”清理、查处、整改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严格清理全县已建已售、已建在售、在建在售和准备开工 建设的“小产权房” 。对准备建设的坚决叫停,不得开工建 设;对正在建设或销售的,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违法 建设和销售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坚决遏制新 的“小产权房”问题。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 制定整改方案(XX 年 2 月 25 日前) 。为进一步加 强整改工作,县政府成立“小产权房”清查整改

2、工作领导 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学军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 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赵依新兼任, 各乡镇也要成立“小产权房”清查整改机构和工作机构。 在前期排查底数的基础上,对清查出来的“小产权房” ,填 报河北省“小产权房”清查处理情况登记表 ,并制作 “小产权房”登记台帐,做到一案一档。同理要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每个违法违规项目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及处理实 施方案。 第二阶段 全面集中整改(2 月 25 日4 月 2 日) 。对于在 建、在售的“小产权房”要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 集中查处整改,并分别提出整改意见,依法

3、处理到位。要 选取 12 个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案 情及处理结果。对集中清查整改段不能依法整改到位的 (消除违法状态) ,要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改时限,确定落 实部门及负责人员。 第三价段 总结建章立制(4 月 3 日4 月 13 日) 。各乡镇 政府要制定措施,建立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 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各乡镇政府将整改情况开成收面报 告连同河北省“小产权房”清查处理情况登记表 (附件 2) ,于 4 月 14 日前分别报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 城管局。由县国土资源局汇总报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国 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工作分工 (一)乡镇政府。

4、全面提供辖区内涉嫌违规建设销售的 “小产权房”项目,协助调查核实,按照统一安排组织落 实“小产权房”处理实施方案; (二)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对违法项目占用土地性质、权 属、土地利用规划、地类等进行审查,对违法案件依法进 行制止和组织查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三)规划、城管执法部门。依据职责重点对违法项目的 城乡建设规划情况进行审查,对未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依 法进行制止和组织查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四)住建部门。重点对违法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审查,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依法进行制止和组织查处,依法 提出处理; (五)电力部门。对违法点有集体土地进行或变相进行房 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停止电力供

5、应; (六)公安机关。对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或变相进行房 地产开发建设企业涉嫌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并对阻挠 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协调配合。各乡镇政府要加强领导,统 一思想,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等相关 部门要加强配合,摸清底数,并严格贯彻国土资源执法监 管共同责任机制,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在建、在售“小产 权房”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县电视台、大名时报等媒体 要正确引导舆论,让社会知晓建设“小产权房”是违法的, 购买“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向社会警示开发建 设“小产权房”的风险。对清理出来的“小产权房”及时

6、 向社会公布,提醒公众不要购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 益。 (三)积极整改,严格问责。县政府督察室要全面掌握清 查整改进展情况,对走过场和进度迟缓的地方要及时进行 督导。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 的,以及为“小产权房”违规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要移 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四)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乡镇政府确定联系人员, 将联系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手 机号码、电子邮箱等情况及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 成果、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于 XX 年 2 月 25 日前分别报 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 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闫明(联系电话 03106564373) ; 住建局联系人:邱雷刚(联系电话:15830778882)规划局 联系人:王东(联系电话:15833446668)城管局联系人: 杜忠忠(联系电话:13733208868) 以上这篇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 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 更多范文尽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管理资料下 载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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