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作业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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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作业合同法作业 1 1 答案答案篇一:合同法作业一答案无效合同与效力未定合同有什么区别?区别两者有何现实意义?第一帖:个人提纲: 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 基本定义2.特征: 具有违法性, 具有不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3.基本介绍, 特征, 种类4.合同无效的认定:5.法定理由效力未定合同: 1.基本定义2.法律特征3.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效力待定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而不生效的其他例外情况 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举例说明案例第二帖: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在我国的合同法中对无效合同有着

2、详细的规定,无论是他的确认还是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对此行为的处理都是值得注意的。 第三帖:基本定义: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

3、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第四帖: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1) 全部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相关书籍 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

4、限的,该合同无效。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d.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e.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善意取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2) 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第五帖:特征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和社会公共利益。 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第六帖:效力未定合同 效力未定合同,也称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第七帖:法律特征1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如下三个法律特征: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合同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即缔约主体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2、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有效,也非完全无效,而是处于一种不确定的中间状

6、态,这也是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所在。合同效力问题体现了国家立法者对合同的价值判断。3、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效力待定合同本身是一种效力不确定的合同,但本身并没有违反强行法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因而法律对这种合同并不进行国家干预,强行使之无效,而是把选择合同是否有效的权利赋予当事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第八贴:效力待定合同种类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效力未定的合同主要有三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

7、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九贴:效力待定合同的生效时间1效力待定合同因追认而成为有效合同,但合同何时发生效力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学理通说认为,合同溯及于成立之时发生效力。其理由主要有三:一是追认通知并非订立新合同的行为,而是对既有合同的补正;二是,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追认行为不应产生合同的第二个生效时间;第三,该方案能公平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第十贴:合同成立而不生效的其他例

8、外情况1一般而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但也有例外情形,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3、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第十一贴: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效力待定不仅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且兼顾了相对人的利益。而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所以是自始无效的,不能经过任何人的追认而生效、无效合同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是它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区别。第十二贴:其现实意义为: 从

9、鼓励交易、保证交易安全的原则出发,对于一些合同不能随便宣布无效,而应当注意保护善意相对人的权利和被代理人的追认权,采取补救的办法,尽量使其成就生效的条件。效力待定合同:即效力还未完全确定,原则上是无效的,若得到追认的话,就会成为有效的. 第十三贴:区分意义: 1.无效合同则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转为有效合同.而效力待定合同则有可能转为有效合同.这样的话,区别就很明显.有效合同有违约责任的问题,即违约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无效合同则不存在违约责任,也不需要履行. 2.其实区别合同种类的目的就是看这合同到底需不需要履行,不履行要不要承担责任. 与效力未定合同之区别 第十四贴: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10、主要表现在: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效力待定不仅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且兼顾了相对人的利益。而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所以是自始无效的,不能经过任何人的追认而生效、无效合同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是它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区别。第十五贴:举例说明案例: 1.无效合同 如:A 和 B 签定买卖毒品的合同.该合同因为违反国家的禁止性规定,所以是无效的.此时 A 和 B 不按合同说的去做也没关系,因为法律不保护这个合同.不按合同说的做也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2.效力待定合同 如:一个 5 岁的小孩去商场买一个彩电.这

11、个买卖合同就是效力待定的.意思是说:它的效力最终如何要看该小孩的法定代理人是否追认.如果追认,就有效.不追认,就无效. 第十六贴:小组提纲: 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 基本定义2.特征: 具有违法性, 具有不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3.基本介绍, 特征, 种类4.合同无效的认定:5.法定理由篇二:合同法作业 1 免费下载带答案1、法律是什么?公法和私法是如何区分的,二者各有什么特点?2、产生债的原因有哪些?3、权利、义务、责任之间有何关系?4、什么叫做法的渊源?我国民法的渊源是什么?5、简述我国民法产生的经历,现行民法由哪些单行法组成?6、简述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的主要区别?7、近代民法的三大原

12、则是什么?在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转变的过程中,这些原则发生了什么变化?8、简述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法律关系三者之间的关系9、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哪几种?是如何界定的?10、宣告自然人死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1、法人制度的产生有何必要性?12、法人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3、按照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可以是“物” ,一般的买卖合同中购买实物;也可以是“行为” (包括“不行为” ))的不同,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哪几类?14、按照权力作用效果的不同,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哪几类?15、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是什么?16

13、、为什么要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区分?这在司法审判中有什么意义?17、什么是“代理”?有哪些原因可以造成代理权的产生?18、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有何区别?1.答: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对主体的行为及相互关系进行调整的规范。 公法与私法的区别及特点公法:调整公权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私法:调整平等的私权主体之间的关系。公法特点:权力法定,国家干预,政治国家的法。私法特点:权利本位,意思自制,市民社会的法。2. 答:侵权行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3. 答:权利是可以享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力,义务是法律强加给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拘束,责任是没有履行法律义务而受到的

14、制裁。 4.答:法的渊源是指法律规范的来源。 我国的民法的渊源是潘德克顿体系。5. 答:我国民法历史: 1910 年 第一次民法编纂;1925 年 第 2 次民法编纂;1930 第一部民法典;1952 民法草案;1986 民法通则;1999 合同法;XX 物权法;XX 侵权责任法。单行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6.答:法的渊源:大陆法 制定法,普通法 判例。法官权限:大陆法 适用法律,普通法 创造法律。诉讼程序:大陆法 纠问式,普通法 论辩式。 7. 答:所有者绝对 契约自由 过错责任 权利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化8.

15、 答:法律关系由法律事实作为基础,法律规范进行调整规范。 9. 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 岁以上或 16 岁以上有收入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 岁以上 ,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10 岁以下 ,精神病人10. 答:(1)已宣告失踪; (2)失踪期届满;(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4)法院公告,普通失踪公告一年,意外事故失踪公告 3 个月11.答:有限责任,促进投资和交易。 财产人格化,保证公益目的长期持续。12.答:(1)依法设立; (2)有独立的财产;(3)有名称 ,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3.答: 根据权利标的的不同性质,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与人

16、身相分离的、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人身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区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意义在于,财产权受到侵害,一般不发生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14.答: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和。支配权如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等。变动权包括:形成权、抗辩权。15.答:(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3)标的合法,可能并确定16. 答:(1)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2)弥补无民事行为人和限制民事行为人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的缺陷,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实现;(3)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精神病人的正常生活,减少家庭和社会的负担,稳定社会秩序。17.答:狭义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为法律行为 广义代理:代理人以自己或被代理人名义为法律行为原因:因法律规定当然发生;因法院的指定发生;因被代理人授权发生;因外表授权发生;因紧急情况发生。18.答:构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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