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国际业务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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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国际业务管理培训,第一节 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一、国际结算业务概述 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是指处于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货币收付业务。国际结算包括国际贸易结算和国际非贸易结算。国际贸易结算是指由国际贸易活动而发生的货款结算,以结清买卖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的货币收付行为;国际非贸易结算是指由国际贸易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以及政治、文化等交流活动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 国际结算主要包括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国际结算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国际结算业务涉及不同的法律规范带来的问题;国际结算涉及货币的选用问题;国际结算中货币的活动

2、范围扩大了。 国际结算是伴随国际贸易的产生、发展而兴起的,从买卖双方的直接结算向有银行介入的结算发展。国际结算单据化为凭票据结算奠定了基础,使国际结算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环节。随着国际贸易的各个环节向电子化方向的发展,电子数据交换(EDI)将最终替代纸质单据成为国际结算的主要形式。,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国际结算方式包括汇款、托收、信用证。 (一)汇款 国际汇款有动态和静态两种含义。国际汇款的静态含义是指外汇,它是一国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的总称。但通常所指的国际汇款都是指它的动态含义,即通过银行的汇兑来实现国与国之间债权债务的清偿和国际资金的转移。因此,国际汇款又被称作国际汇兑(I

3、nternational Exchange)。 汇款按其资金流向和结算支付工具的流向是否相同可以分为两类:顺汇法和逆汇法。 汇付结算方式的基本当事人有四个:汇款人(Remitter)、收款人或受益人(Payee or 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 Bank)、汇入行或解付行(Paying Bank)。其中汇出行汇出的汇款称为汇出汇款(Outward Remittance);汇入行汇入的汇款称为汇入汇款(Inward Remittance)。,1. 汇款结算 汇款结算传统方式主要包括信汇、票汇和电汇。 (1)信汇。是银行用航空信函来指示国外代理行支付汇款的方法。信汇的优点

4、是收费较低廉,但信汇收款人必须收到银行汇款通知书才能前来领款,因而主动性、灵活性不如票汇。现在银行信汇已很少用。 (2) 票汇。是银行用即期汇票作为汇款工具的结算方式。汇出行应汇款人要求,并在其把汇款交给银行后,银行开立一张银行汇票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将汇票带到国外亲自去取款,或由汇款人将汇票寄给国外收款人,由收款人前去取款。 汇票本身是一张独立的票据,它可以通过背书流通转让。而且票汇不像信汇那样,收款人只能向汇入行一家取款。一般来说,国外银行只要能核对汇票上签字的真伪,就能买入汇票。因此,收款人收款主动性、方便性较大。 (3) 电汇。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通过报发加押电报、电传或Swi

5、ft给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指示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电汇方式与信汇、票汇相比,其显著特点是快。在银行,电汇的优先级最高,一般均在当天处理。由于电汇是银行之间的直接通讯,差错率较低,遗失的可能性也极小。但由于汇出行占压汇款资金时间极短,甚至根本不占压,因此收费也较高。,2. 汇款的解付与偿付 汇款的解付是汇入行向收款人付款的行为。为了保证付款的正确,解付行往往都很慎重,特别是当汇出行的汇出汇款还未到达汇入行的账户,此时解付行就是垫付了货款,因而更加慎重。 汇款的偿付俗称拨头寸,是指汇出行在办理汇出汇款业务时,应及时将汇款金额拨交给其委托解付汇款的汇入行的行为。 3. 汇款方式

6、 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主要有三种:一是预付货款。二是货到付款。三是凭单付汇。 国际贸易中汇款结算方式的特点有: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手续简便,费用少。,(二)托收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方委托本地银行,根据其要求通过进口地银行向进口方提示单据,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其托收当事人有委托方(Principal)、托收行(Remitting Bank)、代收行(Collecting Bank)、付款人(Payer或Drawee)、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另外,如果发生拒付的情况,委托人就可能需要一个代理人为其办理在货物运出目的港时所有有关货物存仓、保险、重新议价

7、、转售或运回等事宜。这个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在委托书中写明,称作 “需要时的代理”。 托收分为跟单托收、光单托收、直接托收三类。,1. 托收申请书与托收指示 (1) 托收申请书 托收申请书是委托人与托收银行之间关于该笔托收业务的契约性文件,也是银行进行该笔托收业务的依据。 (2) 托收指示 托收指示是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的、授权代收行处理单据的完全和准确的条款。所有托收单据必须附带托收指示,除非托收指示另有授权,代收行将不理会除向其发出托收的一方/银行以外的任何一方/银行的任何指示。,2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卖方开具托收汇票

8、,连同商业单据(主要指货物装运单据)一起委托给托收行。跟单托收也包括不使用汇票的情况。 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即期付款交单(D/P)、远期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等。 (1) 即期付款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凭进口商的即期付款而交单。具体做法如图12-1所示。 (2) 远期付款交单 远期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凭进口商的远期付款而交单。具体做法如图12-2所示。 凭信托收据借单(Document against Trust Receipt,D/P.T/R)的具体做法如图12-3所示。 (3) 承兑交单 承兑交单是指代收行凭进口商承兑而交出商业单据。具体做法如图12-4所示。,图12-1

9、即期付款交单(D/P)流程图,返回上一层,图12-2 远期付款交单流程图,返回上一层,图12-3 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流程图,返回上一层,图12-4 承兑交单(D/A)流程图,返回上一层,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据(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光票托收并不一定不附带任何单据,有时也附有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这种情况仍被视为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的汇票,在期限上也应有即期和远期两种。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一般金额都不太大,即期付款的汇票较多。 银行办理的托收也包括卖方/委托人使用自己银行的托收格式,以此作为向买方银行寄单的托收指示,同时向自己的银行提交一份副本。

10、这就是直接托收。托收格式中应表示:该托收遵循托收统一规则;该托收应被代收行视为是从寄单行收到的。承兑交单的直接托收流程如图12-5所示。,图12-5 直接托收流程图,国际商会为调和托收有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以利商业和金融活动的开展,于1967年拟定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并建议各国银行采用。以后国际商会对该规则一再进行了修订,并改名为托收统一规则。其内容包括:总则与定义,托收的形式和结构,提示的形式,义务和责任,付款,利息、手续费和开销以及其他条款等共26个条款。以下是该规则所涉及的部分内容。(1) 在托收业务中银行除了检查所受到的单据是否与委托书所列一致外,对单据并无审核的责任。但银行必须按照

11、委托书的指示行事,如无法照办时,应立即通知发出委托书的一方。 (2) 未经代收银行事先同意,货物不能直接发给代收银行。如未经同意就将货物发给银行或以银行为收货人,该行无义务提取货物,仍由发货人承担货物的风险和责任。 (3) 远期付款交单下的委托书,必须指明单据是凭承兑还是凭付款交单。如未指明,银行只能凭付款后交单。 (4) 银行对于任何由于传递中发生的遗失或差错概不负责。 (5) 提示行对于任何签字的真实性或签字人的权限不负责任。 (6) 托收费用应由付款人或由委托人负担。 (7) 委托人应受国外法律和惯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所约束,并对银行承担该项义务和责任负赔偿职责。 (8) 汇票如被拒付,托

12、收行应在合理时间内做出进一步处理单据的指示。如提示行发出拒绝通知书后60天内未接到指示,可将单据退回托收行,而提示行不再承担进一步的责任。,(三)信用证结算及其流程 1信用证概念 信用证是银行的一种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为了获得卖方的信任,买方通过银行出面,向卖方预先开出一种支付的信用,即银行开立有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因此,信用证是:银行应开证申请人(进口商)要求,开给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的一份有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 2信用证的特点 (1) 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 信用证是银行与信用证受益人之间存在的一项契约,该契约虽然可以以贸易合同为依据而开立,但是一经开立就不再受到贸易合同的牵制。银

13、行履行信用证付款责任仅以信用证受益人满足了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为前提,不受到贸易合同争议的影响。 (2) 信用证结算方式仅以单据为处理对象 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对于受益人履行契约的审查仅针对受益人交到银行的单据进行,单据所代表的实物是否好则不是银行关心的问题。即便实物的确有问题,进口商对出口商提出索赔要求,只要单据没问题,对于信用证而言,受益人就算满足了信用证规定的条件,银行就可以付款。 (3) 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在信用证中,银行是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保证的,所以,一旦受益人(出口商)满足了信用证的条件,就直接向银行要求付款,而无须向开证申请人(进口商)要求付款。开证银行是主债务人,其对受益

14、人负有不可推卸的、独立的付款责任。这就是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意思所在。,3信用证的内容 信用证的内容包括:开证银行名称;信用证类型;信用证号码;开证地点和日期;有效日期和交单地点;申请人;受益人;通知行;金额;信用证的使用;分批装运;转运;买方投保;单据及货物的描述;交单期限;开证行的保证条款;开证行对通知行的指示条款;开证行致议付、承兑、付款行的指示条款;信用证页数;签字。 按照开立的手段来分,信用证有信开和电开两种不同形式 4信用证的业务流程和基本当事人的权责 在国际贸易中,一笔银行信用证结算要经过申请开立信用证、通知信用证、受益人交单、指定银行垫款、开证行偿付、开证申请人赎单等多环

15、节业务流程,如图12-6所示。,图12-6 信用证结算流程图,第二节 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贸易融资业务即商业银行运用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贸易项下资金融通的业务。贸易融资产品是银行授信与客户贸易结算方式、供应链或销售链不同环节相结合的融资产品。它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相比个性化较强,产品本身的风险点和控制措施也相对复杂化、多 样化。 贸易融资产品主要按业务品种划分,具体包括:出口信用证项下融资、出口托收项下融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进口信用证项下融资、进口代收项下融资、T/T进口押汇、非融资类保函、保理、出口发票贴现、出口退税账户托管短期授信十类。本节对每类产品项下的具体业务品种的风险系数和主

16、要风险类别进行了归总,并通过产品描述、产品特性、主要风险点、风险审核要点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一、出口信用证项下融资 (一)打包贷款 打包贷款是银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贷款。打包贷款还款来源为信用证项下出口收汇。 1产品特征 (1) 属交单前融资,存在出口商履约风险。 (2) 还款来源有开证行有条件的信用保障。 (3) 属专项贷款,贸易背景清晰,适合封闭管理。 2产品主要风险点 (1) 出口商履约风险,主要表现为:无相关商品生产或货源组织能力、挪用打包款项、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或相关政策变化导致出口商丧失履约能力、发运商品存在与贸易合同严重不符等。前三种情况会导致出口商无法按期交单,最后一种情况易导致贸易纠纷甚至演变为法律诉讼,增加开证行拒付风险。 (2) 开证行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开证行无理拒付、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或外部原因引发财务危机造成支付困难等。 (3) 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主要指由于战争、内乱、经济或金融危机等使开证行不能正常履行其义务的风险。 (4) 业务操作风险,主要指银行业务人员在信用证真实性和条款审查,及对信用证项下单据进行审核时,可能出现的技术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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