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家属是假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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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家属是假的签字借款合同家属是假的签字篇一:借款协议书家属承担责任 空白借款协议书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的法定代表人 特向借用现金¥ (人民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一) 、 将自有现金¥ (人民币 )借给使用。借款本金为:¥ (人民币 ) ;借款开始日期为:年 月日;借款到期日期为: 年 月 日;借款期限为: ;借款利息为:(即 ,每月利息为元) ,壹拾贰个月的利息总共为¥ (人民币) ;借款到期时本金加利息共计:¥元(人民币 ) 。(二) 、在借款中途, 如遇特殊情况、急用资金时,应提前三天

2、通知;此时 必须立即归还 全部借款,利息按实际借用日期计算。(三) 、 自愿用其拥有的 的资产和个人的财产作为此项借款的抵押。在借款到期时, 必须将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归还给 ;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由乙方的家属( )承担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按期归还 全部借款和利息。如 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将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全部归还给 ,从借款到期日起到借款全部归还日止,按本协议规定利息的二倍计息。在借款到期时如果乙方(或其家属)不能归还 全部借款和利息,甲方将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甲乙双方发生诉讼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乙方(或其家属)所拥有的公司资产和个人财产中获得赔偿。

3、(四) 、本协议签订日期为:年月日。本“借款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受法律保护;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出借人): (签字、按手印)乙方(借款人): (签字、按手印) 乙方家属: (签字、按手印) 日期:年月日 篇二:【借款合同类】欠条签字非真名怎么办【借款合同类】欠条签字非真名怎么办 问题:欠条签字用学名,能否追回欠款?回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种情况需要补充证据。可以通过自己调查谈话,然后录音或者短信催缴还款等方式确认其身份证上的本名与学名均系同一人即可。如若不行,还可在法院立案受理后,申请对欠条进行笔迹鉴定,以确认本名与学名均系同一人。当然,以后借款一定多

4、加注意和小心,对不是很熟悉的人,应当进行身份验证,在看过借款人的身份证后,方可借钱,以确保借款的收回。篇三:提供格式借款合同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小额信贷连载 6】提供格式借款合同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为提高业务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在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时往往提供格式合同条款。(一)格式合同的概念及借款格式合同的特点 1.格式合同的概念 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或附意合同等,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之合同,也即一方当事人要么整体接受合同条件,要么不订立合同。由于格式合同具有内容定式化、预定化等特点,因而可以简化手续、节省费用

5、和时间,提高效率,所以在通讯、保险、交通、邮政等现代生活的诸多领域被广泛使用。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也普遍采用了格式合同。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往往根据自身的业务开展情况,制定了大量的各种格式合同文本。2.借款格式合同的特点 (1)合同文本往往由贷款人预先拟定,不与借款人事先协商。格式借款合同是由银行预先拟定的,在拟定之时不征求借款人的意见,借款人签订时只能接受或者拒绝,不容讨价还价。(2)格式条款的内容和形式固定化。通常情况下,格式借款合同的内容和式样经过标准处理,固定一致,订立时贷款银行只需要向借款人提供印制文本,不同的借款人格式合同文本相同。银行与不同的借款人订立相同种类信贷业务合同,是

6、一种机械性的重复,每份借款合同差异仅在于借款人姓名(名称)的改变和标的数量上的多寡。(3)适用时间上的重复性、长期性和适用对象上的非特定性。格式借款合同在适用上具有持久性,在一定期限内多次使用该文本,而一般不为某笔贷款的成立拟定专门合同;适用对象上,借款人也具有不特定性。 (4)格式借款合同表现为书面形式。 (二)小额贷款公司格式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格式借款合同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主要存在着下列法律风险:1.违反公平原则影响合同效力的风险。 我国合同法第 39 条第 1 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

7、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此款即体现了格式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小额贷款公司在借款合同中,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借款人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权利,不得利用自身有利地位,将意志强加于借款人,损害借款人或其他相对人的利益。如果格式合同中出现明显不公平的条款,损害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该合同就有可能被变更或撤销,进而影响合同的效力。2.对免责或限责条款不履行告知义务的风险。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所谓合理方式主要是指贷款人以能引起借款人注意、提醒强调和吸引对方注意力的方式,通常可采取要求借款签字、个别告知或对这

8、些条款以更醒目字体、字号标明注意事项、填写说明等。提请借款人注意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作出,否则,则对借款不产生约束力。3.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 。格式合同如果违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以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时,借款人可以依法要求确认其无效。4.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 合同法第 41 条规定,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因此,如果贷款人与借款人就格式信贷合同的条款所规定的内容进行了协商并达成

9、一致的情况下,特别条款的效力就要优于格式合同条款,因为它更符合意思自治原则。5对格式信贷合同的不利解释的风险。 合同法第 41 条规定,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格式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因为它由贷款人一方预先拟定,又未与借款人预先协商,因此,法律要保护借款人的利益。 (三)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格式合同的填写要求 格式合同文本能否正确填写,对于合同的法律意义至关重要,合同当事人对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合同当事人应在详细通读格式合同文本后,方可按说明要求逐一填写。填写合同文本应当认真细致、字迹工整规范不得涂改、填错、填漏。对于合同文

10、本空白栏处,亦应加横线表示删除。合同主体应书写全称并与印章名称相符,主从合同内容相互对应,不能自相矛盾。一式数份的合同,填写内容应当保持一致。提请小额贷款公司经办人员,填合同文本应注意以下问题:1选择合适的合同文本小额贷款公司一般会根据业务种类的不同,制定相应的格式文本,在使用格式合同时,应注意区分业务的不同种类,按业务种类使用对应的合同文本,并注意主合同和从合同的一致性。2.合同编号的填写 为便于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合同编号规则,并根据本公司的的规定予以编号与填写。小额贷款公司对借款合同编号应确保编号的唯一性,保证借款合同与其从合同(担保合同)之间建立一一对应关系

11、。关于合同编号。如果存在额度合同,额度项下的每一单笔业务合同中必须注明额度合同号,如果有从合同,从合同中必须注明主合同号。3关于合同当事人项的填写 关于“贷款人“和“借款人“的所有资料都要完整填写,不可有空项。如果借款人有委托代理人,除要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外,还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并与合同所盖公章的名称相一致。(2)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场所(住所)应当填写详细。当事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合同的营业场所应当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上的地址保持一致;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住所地址应当详细到街道、门牌号和楼层房号。如果当事人的实际营业场所(住所)与“企业法人营

12、业执照”或身份证等证件记载不一致的,应予以注明。(3)合同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填写准确。当事人是法人的,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当事人是非法人组织的,应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一致。此外,如果合同文本中有“注册地址” 、 “基本开户行” 、“开立的账号”等内容的,也应如实、详细填写。4关于合同期限、日期的填写:合同文本涉及期限、日期内容主要有以下情形: (l)借款期限、用款计划、还本计划中的“XX 年 XX 月 XX 日”等日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个银行工作日” 、 “应当提前一日书面通知乙

13、方” 、 “本合同一式一份”等数量词,应当使用中文大写填写。(3)借款期限日期的确认:借款期限为整年的,借款期限的最后一日,为借款期一限起始日在对年对月对日的前一日。5关于合同金额的填写:除非国际惯例要求,借款合同中的金额数量,一律使用中文大写填写。 6关于合同预留空白栏的填写: (1)合同文本上列有备选项的空白栏,填写时将选定的内容填写在空白栏横线上。对未被选上的选项内容,应加横线以表示删除。(2)合同文本上有空白栏,但根据实际情况不准备填写内容的,应加盖“此栏空白”字样的印章。(3)合同文本上有多个空白栏,如“用款计划” 、 “还本计划” 、 “其他约定事项”等,若不填写内容或没有选项的空

14、白栏,应加盖“以下空白”字样的印章。7关于合同其他约定事项的填写:合同当事人在使用格式合同文本时,对于合同文本没有条款规定或者规定得不够详尽而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或者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审批过程中提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的条件,等等,都可以在本条中加以约定。8关于合同文本骑缝章:文本超过一页的合同书,以及所有打印后粘贴于格式合同上的条款,都应当加盖骑缝章。9关于合同的份数:合同签订后,合同当事人各自至少应保留一份合同正本。此外,办理审批、登记等手续还应向相关部门提交合同文本。这些情况都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10.格式合同填写出现错误时,原则上应重新签订合同,特殊情况下需在原合同上修改时,须将错误之处用

15、一横线划掉,在旁边注明正确的内容,然后再由各方当事人在修改处盖章(当事人为个人时则签字) 。 11.格式合同的签章 格式合同的签订须由合同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当事人本人(合同当事人为自然人时)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特殊情况下,需要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代替签字时,务必审核其签章的真实性。若借款合同及其从合同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订合同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要求代理人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应有明确的授权事项、授权权限、授权期限、授权人签字。小额贷款公司经办人员应仔细核实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审查代

16、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其代理权限,避免发生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并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审核合格后,若合同当事人是企业法人或非企业法人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应派信贷专管员将合同书送达借款人或担保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奴代理人签字盖章。不允许采取转交方式将合同书送达当事人,以确保签字盖章的真实。合同签订要落实“双签” ,即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合同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由其本人在银行信贷专管员的指引下完成合同的签约过程。不管是公司类贷款还是个人类贷款,凡需要自然人签名,银行应核实签字人的身份,防止他人冒名顶替。同时,签名应是本人签字,不允许使用个人名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捺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对签章或签字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可通过比照之前的签字或盖章、到工商等部门查询等方式核查签字或公章的真伪。 (四)小额贷款公司格式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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