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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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主要制度和要求,水土保持司 王瑞增 2017年08月,目 录,祁连山通报 水土保持法定责任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方案变更和弃渣场管理,一、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通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示意图,祁连山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地,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国家早在1988年就批准设立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主要问题,一是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问题严重。保护区设置的144宗探矿权、采矿权中,有14宗是在2014年10月国务院明确保护区划界后违法违规审批延续的,涉及保护区核心区3宗、缓冲区4宗。长期以来大规模的探矿、采矿活

2、动,造成保护区局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表塌陷。二是部分水电设施违法建设、违规运行。当地在祁连山区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流域高强度开发水电项目,共建有水电站150余座,其中42座位于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等问题。由于在设计、建设、运行中对生态流量考虑不足,导致下游河段出现减水甚至断流现象,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三是周边企业偷排偷放问题突出。部分企业环保投入严重不足,污染治理设施缺乏,偷排偷放现象屡禁不止。巨龙铁合金公司毗邻保护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长期无法稳定达标,当地环保部门多次对其执法,但均未得到执行。石庙二级水电站将废机油、污泥等污染物倾倒河道,造成河道水环境污染。四

3、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2015年9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林业局就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对甘肃省林业厅、张掖市政府进行公开约谈。甘肃省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约谈整治方案瞒报、漏报31个探采矿项目,生态修复和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截至2016年底仍有72处生产设施未按要求清理到位。,(二)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甘肃省委和省政府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在工作中没有做到真抓真管、一抓到底。二是在立法层面为破坏生态行为“放水”。甘肃省有关方面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新发展理念认识不深刻,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显绩,长期存在生态环境为经济发展让路的情

4、况。 三是不作为、乱作为,监管层层失守。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甘肃省从主管部门到保护区管理部门,从综合管理部门到具体审批单位,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以致一些违法违规项目畅通无阻,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名存实亡。四是不担当、不碰硬,整改落实不力。在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中,普遍存在以文件落实整改、以会议推进工作、以批示代替检查的情况,发现问题不去抓、不去处理,或者抓了一下追责也不到位,不敢较真碰硬、怕得罪人,甚至弄虚作假、包庇纵容。,一、责成甘肃省委和省政府向党中央作出深刻检查,时任省委和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反思、汲取教训。二、甘肃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杨子兴,给予其党内

5、严重警告处分;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李荣灿(时任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由中央纪委对其进行约谈,提出严肃批评,由甘肃省委在省委常委会会议上通报,本人在甘肃省委常委会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笑虎(时任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由中央纪委对其进行约谈,提出严肃批评,由甘肃省委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上通报,本人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三、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按相关程序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8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给予甘肃省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现任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石卫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6、管理局党委委员、局长李进军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蒲志强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现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郭玉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张掖市委原书记毛生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掖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掖市肃南县委书记李宏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武威市天祝县委书记张发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对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甘肃省能源局、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安全监管局,张掖市肃南县政府、武威市天祝县政府,甘肃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7名现任或时任主要负责同志,由甘肃省委和省政府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对甘肃省

7、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在有关法规、办法修订中放松管理要求、违反上位法等问题,进一步查清事实,严肃问责。,(二)严肃问责,涉及的水土保持问题:一是问题核查组现场核查的水土保持问题,约100平方米植被恢复不到位,某市水保部门通过该项目水土保持验收。 二是中央环保督查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材料中提及的水土保持方面情况。肃南县某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造成16处废弃场地(占地面积21.23公顷),至今均未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张掖市某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造成2处废弃场地(占地面积2.65公顷),至今均未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 三是省水利厅自查和督察组问询调查了解的水土保持问题。涉及水土

8、保持的主要为存在一个水电站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和一些水电站方案审批时间滞后于项目开工时间。,通报指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典型性,教训十分深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紧抓实抓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通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9、,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把发展的基点放到创新上来,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不彻底解决决不松手,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强化生

10、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抓紧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生态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检查、督察,加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责任落实。要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不放,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代价。,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2015)特别重大滑坡事故,对53人司法机关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57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大事故,履行法律程序落实防治措施遵循政府管理,二、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法律责

11、任,水土保持法第十五条: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1)规划阶段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2)可研阶段禁止和避让重点防治区,第十八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第二十四条: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水土流失。,(3)立项阶段编报水

12、土保持方案,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建设地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重新报批。违者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罚款5-50万,对生产建设单位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4)实施阶段,1、治理责任第三十二条: 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它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违者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2、“三同时”责任:(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

13、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同时设计:依据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专项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同时施工: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协同实施。同时投入使用: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验收。 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50万。,3、取土挖砂采石责任:(第十七条)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罚款1千-1万元,单位罚款2-20万元。,4、保护植物、营造保护带责任:(第二十八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

14、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的周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应当营造植物保护带。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 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开垦、开发面积对个人处2元/平方米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元/平方米以下的罚款。,5、定点弃渣责任:(第二十八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按倾倒数量处每

15、立方米10-20元的罚款;逾期仍不治理的,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6、弃土防护责任:(第三十八条)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7、坡耕地治理责任:(第三十七条)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

16、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8、监测并报告责任:(第四十一条)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9、补偿责任:(第二十八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违者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处3倍以下罚款。,10、配合监督管理责任:(第四十五条)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如实报告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5)验收阶段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第二十七条)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违者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罚款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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