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讲 著作权内容-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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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外法学院,1,第四讲 著作权的内容 -人身权,上外法学院,2,Art.6bis Berne Convention(1) Independently of the authors economic rights, and even after the transfer of the said rights, the autho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laim authorship of the work and to object to any distortion, mutilation or other modification of, or other de

2、rogatory action in relation to, the said work, which would be prejudicial to his honor or reputation.,著作权的人身权 (人格权、精神权利 Moral Right),上外法学院,3,著作权的人身权 (人格权、精神权利 Moral Right),The right to claim paternity of the work (right of attribution)The right to the works integrity,上外法学院,4,著作权的人身权 (人格权、精神权利 Moral

3、Right),TRIPs Art.9 (1) Members shall comply with Articles 1 through 21 of the Berne Convention (1971) and the Appendix thereto. However, Members shall not have rights or obligations under this Agreement in respect of the rights conferred under Article 6bis of that Convention or of the rights derived

4、 therefrom.,上外法学院,5,著作权的人身权 (人格权、精神权利 Moral Right),WPPT (WIPO Performance & Phonograms Treaty) Art.5(1) requires that member states grant to performers the rights of paternity and integrity in their “live aural performance or performances fixed in phonograms”,上外法学院,6,著作权的人身权 (人格权、精神权利 Moral Right)一、

5、著作权人身权的特征:(一)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也可以享有 (二)具有专署性,通常不得转让、继承和放弃 (三)基于创作(而非生存)的法律事实产生,上外法学院,7,1 著作权的人身权 (人格权、精神权利 Moral Right),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一)发表权 right of publication (二)署名权 right to claim authorship (三)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right of alteration and right to protect the integrity of the work,上外法学院,8,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一)发表权 (right o

6、f publication) 1 含义: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the right of publication, that is, the right to decide whether to make a work available to the public;,上外法学院,9,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一)发表权 (right of publication)2 内容:以何种形式,何时,何地 将作品公之于众公开作品的方式:出版、发行、公开陈列、表演、广播传送、信息网络传输,上外法学院,10,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一)发表权 (right of publication)

7、3、特点:- 发表权的一次使用性 - 与其他权利的共同使用性,即通常发表权不能单独使用 - 发表权受到其他权利的限制 (物权、人身权、著作权财产权),上外法学院,11,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一)发表权 (right of publication)4、 发表权的行使: 一般由作者行使。,上外法学院,12,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5、新闻作品发表权的特点: 1)发表权的行使不充分 - 新闻作品能否发表并不取决于作者,而是取决于媒介 - 新闻作品的发表权行使的充分与否, 主要取决于作品与编辑风格的吻合程度 - 新闻作品的发表权受媒介资源公共性的制约,上外法学院,13,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5、

8、新闻作品发表权的特点: 2)发表权的推定投稿行为本身视为作者希望将其作品公之于众3)完成到发表时差最短,上外法学院,14,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6、发表权与独占权:,信报讯(记者赵明宇) 英文版狼图腾首发式昨天在故宫举行,该书译者、美国汉学家葛浩文出席了首发式。葛浩文谈到狼图腾说,它是很特殊的小说,之所以受到全球关注,是因为让人看到中国人如何看待那些全世界都关心的问题,也论证了人与自然以及不同文化观念的冲突。企鹅公司表示,3月27日他们将在全球110个国家和地区同步发行此书,并计划全球销售200万册,上外法学院,15,、署名权是作者为了表明作者身分,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也是确认创

9、作人具体身分的重要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二)署名权 (right to claim authorship) 1 含义: 是作者为了表明作者身分,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the right of authorship, that is, the right to claim authorship and to have the authors name mentioned in connection with the work;,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上外法学院,16,、署名权是作者为了表明作者身分,在作品上注

10、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也是确认创作人具体身分的重要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二)署名权 (right to claim authorship)2 内容: 1)主张作者身份的权利 2)署名和不署名两方面的权利 3)有权决定署名方式和顺序:署真名、笔名、艺名、别名、化名或不署名,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上外法学院,17,、署名权是作者为了表明作者身分,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也是确认创作人具体身分的重要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二)署名权 (r

11、ight to claim authorship)3 新闻作品署名制度的变迁不署名- 署名- 新闻作品非无独创性之作品 - 记者的个性化创作应得到认同 - 署名是竞争的需要,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上外法学院,18,、署名权是作者为了表明作者身分,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也是确认创作人具体身分的重要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二)署名权 (right to claim authorship)4 新闻作品署名的特殊性- 新闻作品可以不署名吗? (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第三条

12、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事实准确。要认真核实消息来源,杜绝虚假不实报道。新闻报道在新闻媒体刊发时要实行实名制,即署作者的真名实姓。,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上外法学院,19,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三)修改权 (right of alteration) 指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作品是作者思想观点的反映,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作者的思想观点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赋予作者修改权,体现了对作者创作自由的尊重。,上外法学院,20,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三)修改权 (right of alteration)the right of alteration, th

13、at is, the right to alter or authorize others to alter ones work;,上外法学院,21,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著作权法第33条: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自行修改、删节。 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上外法学院,22,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编辑加工: 1、运用编辑业务知识和技术, 对新闻作品中事实上的错误予以更正。 2、对作品文字加工润色、文字删节等 3、根据规范化要求,对于法、标点、共识、数字运用、署名格式等进行修改订正 4、为了表达新闻主体的需要,对稿件结构进行调整, 或对稿件体裁予以变换。(如通讯改为消息),上外法学院

14、,23,二、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新闻作品修改权的特殊性:1、作品的修改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2、新闻图片的修改不得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上外法学院,24,张晓辉诉中国检察日报社侵犯著作权案,1998年12月24日,http:/网站上刊载了署名为“鹤鸣日新“政府上网年,有戏吗?及中国当代法制状况(未署名)两篇文章,该网站管理者为北京市鹤鸣日新市场拓展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检察日报社认为该两篇文章的内容较符合报社的宣传宗旨,遂在未征得作者同意,并未付酬的情况下,于1999年1月12日,将该两篇文章修改后,以1999,政府上网年?及无关痛痒的话,有关法制为题,刊登在其1999年1月份网络版报纸及1999年1月

15、13日的纸质报纸上,文章署名为“鹤鸣日新“及“八呆“。张晓辉发现后,遂以中国检察日报社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外法学院,25,原告张晓辉诉称,1999年1月14日,其发现被告在其1999年1月份第一、二周的网络版报纸及纸质报纸上刊载了两篇文章,其中一篇无关痛痒的话,有关法制署名“八呆“,另一篇1999,政府上网年?署名“鹤鸣日新“。这两篇文章内容均为原告所写,只是被告将其加以编辑,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报酬,擅自使用原告已声明禁止任何形式复制的文章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使用和获得报酬权, 请求判令被告:1、停止侵权

16、,公开赔礼道歉;2、支付稿酬1500元人民币;3、承担本案诉讼费400元、公证费500元、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上外法学院,26,被告中国检察日报社辩称,1999年1月,其在网上发现两篇文章,一是中国法制现状,一是政府上网年,有戏吗?,网上并未登记作者的单位、地址、电话等联络方式。前者无署名,于是就依照对方管理者“八呆“一名,署名“八呆“;后者文尾注明“鹤鸣日新“而无其他署名,因此转载时就署名“鹤鸣日新“。关于稿酬,因无法联系,故准备寄往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其行为并未侵犯原告著作权,理由是:1、该两篇文章是网上公开的言论;2、原告在网上未署名,无法和作者联系;3、转载时根据情况,署名为“鹤鸣日新“和“八呆“;4、转载时仅对文章进行了编辑修改,主要内容未动;5、稿酬因无法直接送交原告,故按照惯例先将稿酬留存报社,准备寄往中国著作权收转中心;6、稿酬依转载所计,共35元。在现有法律未对网上言论是否享有著作权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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