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待定可撤销合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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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amborghini six,目录,一.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二.效力待定合同 三.可撤销合同 四.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对比 五.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对比 六.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对比,一.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1返还财产。,1返还财

2、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2折价补偿,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3.赔偿损失,合同无效后,如果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有损失,对造成损失有过错的另一方当事人要予以赔偿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当根据过错的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4.追缴财产,收归国家,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

3、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 无效合同不影响第三人取得合法权益,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欠缺有效条件,不能确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只有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被判断是否具有有效要件,是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如果有权人在一定期间内不予追认,合同将归于无效。由于这类合同在被追认之前处于有效无效不确定的状态,所以称为效力待定合同,或者称为效力未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因缺乏处分权、代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齐备。 2、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

4、,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3、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 效力待定引起的原因:1.狭义的无权代理。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3.无权处分。4.债务承担。,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

5、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在民法通则中,这类主体所为行为被列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法对此作了补正,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依新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

6、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三.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一方享有撤销权,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存在撤销原因的合同叫做可撤销合同,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撤销权人。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特征,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即合意,它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然而由于某种原因的存在,可以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确认为可撤销合同,赋予意

7、思表示不真实的当事人以撤销权,通过撤销权的行使使合同归于无效。如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原因均可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可撤销合同的特征,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可撤销合同所针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法律为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而赋子其撤销权。此种权利当事人是否行使亦应尊重其意愿,当事人不提出撤销请求,法律不应强制干预。,可撤销合同的特征,3.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应为有效撤销权人在未行使撤销权使合同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合同存在可撤销的因素就认为其无效,当事人应依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但当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了合同时,该合

8、同自始归于无效,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合同法第54条规定 以下情形,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2、符合以上合同撤销条件的,可委托律师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欺诈、胁迫等, 3、然后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合同。 4、合同撤销的期限(撤销权)为1年。,四.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对比,1、合同有效要

9、件欠缺的性质不同。 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 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四.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对比,2、效力状态不同。 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 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四.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对比,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

10、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 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 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四.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对比,4、受时间限制不同。 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我国合同法规定为1个月)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 而可撤销合同,当事人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权利消灭。,五.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对比,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

11、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效力待定不仅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且兼顾了相对人的利益。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所以是自始无效的,不能 经过任何 人的追认而生效、无效合同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是它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区别。,六.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对比,(一)两者的性质不同。 无效合同是始终无有转变为有效合同的可能,是一种绝对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在合同被撤销前,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六.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对比,(二)两者的法律后果各有所不同 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且有关当事人还要对其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可撤销合同是根据享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决定其法律义务和责任的。,六.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对比,(三)两者体现的原则也不同。 因为无效合同是危害国家、公共、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所以无效合同即使是当事人愿意履行其合同义务,国家法律也是坚决不能允许的。这体现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需要用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量来保证有效的合同的正当履行。 可撤销合同是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对其合同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合同的撤销。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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