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律法规及案例分析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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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法律法规及案例分析知识讲座,阜新供电公司 马彦明 二O一O年八月,序,随着电力事业的不断发展,电力行业的法制建设也不断完善,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电力法律、法规及规章,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在学习电力法律法规中,对用电检查及中断供电的含义、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和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应注意的相关的问题等进行了初步的分析研究和整理。一是为自己学习用,二是把体会介绍给供电企业职工,在处理用电检查及停电的问题上提供参考的法律依据,防止工作失误,减少供电企业的经营风险,做到依法经营。由于水平有限,对法律理解得不深,当中难免有不当之处,欢迎

2、批评指正。编者,目 录,第一章 供电人的用电人中断供电的含义 第二章 发、供电系统非正常的情况下紧急停电第一节 含义第二节 紧急停电的程序第三节 供电企业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中断供电第一节 计划检修的含义第二节 计划检修中断供电的法定程序第三节 未履行法定程序中断供电的法律后果第四节 计划检修中断供电应注意的问题(1) 事先通知或者公告的时间问题(2) 停电的次数问题(3) 停电持续时间问题(4) 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应注意的相关问题,第四章 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中断供电第一节 临时检修的含义第二节 临时检修中断供电的法定程序第三节 未履行法定程序中断供电的法律后果第四节 临时检修

3、中断供电应注意的问题(1) 事先通知的时间问题(2) 重要用户的问题(3) 签订供用电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第五章 因依法限电中断供电第一节 依法限电的含义第二节 中断供电的法定程序第三节 未履行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第四节 签订供用电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1) 依法制定限电序位表并事先公告(2) 限电序位表应明确在供用电合同中第五节 限电恢复供电的时间,第六章 用电检查 第七章 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产权分界第一节 合同法规定第二节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第三节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规定 第八章 违章用电中断供电(用户违法用电)第一节 章用电的含义第二节 违章用电的形式第三节 对违章用电用户停电的法定程序

4、第四节 未履行通知义务中断供电的法律责任第五节 签订供用电 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第九章 窃电行为中止供电(用户违法用电)第一节 窃电的含义第二节 窃电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第三节 窃电的方式第四节 中止供电的法定程序第五节 法律责任第六节 查处窃电和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第七节 恢复供电的时间问题,第十章 逾期未交付电费停止供电第一节 交付电费是用户的法定的义务第二节 用户逾期交付电费停止供电的法定程序第三节 法律后果第四节 逾期交付电费停止供电应注意的问题(1) 通知程序的证据问题(2) 逾期交付电费的违约金问题(3) 停电催费问题 第十一章 负荷控制自动断电第一节 负荷控制自动停止供电的交费法律

5、依据第二节 负荷控制自动停止供电的法律程序 第十二章 电力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电力运行事故断电第一节 含义第二节 电力运行事故中断供电的后果 第三节 电力运行事故中断供电的法律责任第四节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 用户对用电连续性具有的客观需要(2) 供电企业应考虑本身的供电能力(3) 利用合同达到电力运行事故的免责效果第五节 家用电器损害赔偿,第十三章 其它原因造成电力运行事故断电第一节 含义第二节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1) 不不可抗力的含义(2) 法律责任第三节 用户自身过错(1) 自身过错的含义(2) 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因紧急避险中断供电第一节 含义第二节 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 电力企

6、业职工故意对用户停电第一节 含义第二节 法律责任,第一章 供电人对用电人“停电“的法律含义,第一节 供电的连续性众所周知,用户对供电具有连续性客观要求,电力法对此作了规定。电力法第二十九条(一)款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第二节 “停电”的含义在供用电关系的实际中,由于供电企业在主客观因素,存在对用户的“不连续“供电的情况,我们统称为“停电“。这里指的“停电“是指供电人与用电人在供用电关系中,供电企业故意或非故意停止了对用电人的电能供应。“

7、停电”及即中断供电。包括中止供电、停止供电和终止供电。,第三节 法律法规对停电的有关规定(一)合同法有关中断供电和中止供电的规定第一百八十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

8、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二)电力法有关中断供电和中止供电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并提供用户须知资料。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用

9、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五十九条 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

10、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关终止供电和停止供电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当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供电企业没有不予供电的合理理由的,应当供电。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第二十八条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企业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因故需要停止供电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事先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一)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天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二)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

11、停止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 (三)因发电、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者限电。引起停电或者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企业应当尽快恢复供电。,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至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章用电的,供电企业可以根据违章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缴电费,并按照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收电费和国家规定的

12、其他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四)供电营业规则终止供电、停止供电和中止供电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用户暂换(因受电变压器故障而无相同容量变压器替代,需要临时更换大容量变压器),须在更换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必须在原受电地点内整台的暂换受电变压器; 、暂换变压器的使用时间,千伏及以下的不得超过二个月,千伏及以上的不得超过三个月。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供电企业可中止供电; 、暂换的变压器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暂换变压器增加的容量不收取供电贴费,但对两部制电价用户须在暂换之日起,按替换后的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第三十二条 用户销户,须向供电

13、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用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用户持供电企业出具的凭证,领还电能表保证金与电费保证金; 办完上述事宜,即解除供用电关系。第三十三条 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第六十六条 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企业应连续向用户供应电力。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批准方可中止供电: 、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者; 、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仍不交者; 、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

14、期间未改善者; 、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超过标准,以及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能质量产生干扰与妨碍,在规定限期内不采取措施者; 、拒不在限期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者; 、拒不在限期内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者; 、违反安全用电、计划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者; 、私自向外转供电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经批准即可中止供电,但事后应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不可抗力和紧急避险; 、确有窃电行为。,第六十七条 除因故中止供电外,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停电手续; 、应将停电的用户、原因、时间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批准权限和程序由省电网经营企业制定; 、在停电前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

15、户,对重要用户的停电,应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 、在停电前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第六十八条 因故需要中止供电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要求事先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 、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七天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 、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应当提前小时通知重要用户或进行公告; 、发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或者计划限、停电时,供电企业应按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限电。但限电序位应事前公告用户。第一百零二条 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

16、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节 含义发电、供系统的设施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不得不停止运行,或发生事故不得不抢修,无法连续供电的情况下的紧急停电。第二节 紧急停电的法定程序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系统电非正常情况下紧急停电事先通知的程序问题。第三节 紧急停电供电企业的法律责任供电企业紧急情况下未 事先通知停止供电不承担法律责任。但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章 发、 供电系统非正常的情况下紧急停电,第一节 计划检修的依据电力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力企业应当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第二节 计划检修中断供电的法定程序合同法第一百八十条(一)款:“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 ” ;电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八(三)款规定:“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天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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