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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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及筛查技术,妇幼保健中心,我国有0-6岁残疾儿童167.8万人。,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 经济 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各级 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 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儿童 残疾工作,通过加强三级预防 策略及相关的医疗、康复干预, 预防和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减 轻了残疾的严重程度。,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对预防儿童残疾、减轻残疾程度至关重要。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国有06岁残疾儿童167.8万人。由于各种原

2、因,全国每年新增残疾儿童数量约19.9万名。占残疾人总数的2.02% 。其中单一残疾15.3万,综合残疾4.6万。据调查数据推算,在每年新增的06岁残疾儿童中,听力残疾2.3万、视力残疾1.6万、智力残疾13.6万、肢体残疾6.2万、精神残疾1.5万。,造成儿童残疾主要原因有:智力发育障碍、先天性肢体和躯干畸形、脑瘫、自闭症、听力语言障碍等等. 在五类残疾儿童中,智力残疾所占比例最高,占54.21%,肢体残疾24.69%,听力残疾9.00%,视力残疾6.20%,精神残疾5.91%。这将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的精神、心理和经济负担。因此,我国政府提出“大力推行优生优育,加强妇幼保健”的号召,可见其

3、意义何等重要。,儿童期是人身心发展的关键期。通过进行早期康复,多数儿童可以重建生活自理、学习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能力,康复效果显著。但是,我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大多数残疾儿童不能在发现残疾后的第一时间接受康复训练,贻误了早期康复训练的最佳时期。,儿童残疾、疾病早筛查、早发现,最终目的是早治疗、早康复。,以孤独症为例,部分孤独症儿童记忆力超群,能长篇背诵诗歌、广告等,孤独症常常被家长忽略。一岁半至两岁的儿童正在发育过程中,孤独症的症状还处在非典型时期,是孤独症早期干预的黄金期。大部分患有孤独症的儿童都具有对某一狭窄领域精纯独特的兴趣和禀赋,若接受医院对其实

4、施的个性化引导及培训,儿童的特长将得到发展,有的孤独症孩子长大后可以正常和人交流。但如果等到孩子4岁以后症状明显、确诊孤独症,干预训练的效果就很差了。,婴儿一般在个月的时候就具有社交表情,到个月时应该开始无意识地发出语音语调,岁多学,如果婴儿没有适时表现出这些能力,特别是不与他人进行对视等目光交流,则需要警惕孤独症的可能。,我们经常说的“聋哑人”其实很多只是聋人,因为先天耳聋未能发现,不能正常学习说话,最终造成语言障碍,因此,民间有“十聋九哑”的说法。过去没有听力筛查,家长发现孩子的听力异常,往往都在孩子两岁以后,以至于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现在,通过听力筛查对听力障碍的儿童也可做到早诊断、早治

5、疗。,根据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的规定,为加强三级预防工作,建立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的工作机制,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作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手册。规范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0-6岁儿童残疾筛查范畴(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五类),评估和早期干预路径,工作要求,转介和信息管理等,并附以五类残疾儿童筛查技术规范。,一、 范围 (一)本规范对0-6岁儿童残疾的筛查、转介、评估以及早期干预等相关

6、服务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残联及医疗卫生、康复等相关机构。 二、 内容 (一)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开展儿童残疾筛查服务,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和预防。 (二)按照本规范配套的各类残疾筛查技术要求(见附件1-附件5),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法进行儿童残疾的逐级筛查,做到正确评估和指导。,(三)根据转介流程要求,及时转介辖区内疑似残疾儿童,以确保疑似残疾儿童的残疾评估以及康复安置。 (四)做好辖区儿童残疾筛查的信息登记、上报和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委、残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三、 职责 (一)行政管理机构 1

7、.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根据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2)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组织实施0-6岁儿童残疾筛查管理工作。 (3)制定0-6岁儿童残疾筛查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开展专业培训。 (4)做好0-6岁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5)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对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二)专业机构 1.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1)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转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儿童残疾筛查信

8、息管理、上报和反馈。 (3)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儿童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知识。 2. 妇幼保健机构 (1)承担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的业务管理及质量评估。 (2)推广适宜筛查技术,对辖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托幼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3)承担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工作,对上报疑似残疾儿童实施分类登记及转介管理,与残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 (4)为疑似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干预、随访服务。,3残疾评估机构 (1)承担儿童残疾的评估工作。 (2)将评估结果及转介康复建议反馈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3)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需求和医疗需求的信息服务。 4康复机构 (1)按照相

9、关要求开展康复和早期干预服务,定期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质量控制和工作督导。 (2)按规定做好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康复和干预信息的管理工作,定期向残联上报。 (3)宣传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向服务对象家属、助残志愿者普及康复知识,传授康复和干预方法。 (4)做好康复咨询和转介服务工作。,四、 工作要求 (一)工作人员要求 1. 从事儿童残疾筛查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儿童残疾筛查技术培训。 2. 从事儿童残疾评估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组织的儿童残疾评估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3. 从事儿童残疾康复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

10、专业技术证书。,(二)机构要求 1筛查机构 开展儿童残疾筛查的机构须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并依据开展儿童残疾筛查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 2评估机构 开展儿童残疾评估的机构需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联合认定。 3康复机构 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干预的机构须按照相关规定登记注册,具有行业资质,依据残疾儿童康复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三)转介要求 在开展0-6岁儿童残疾初筛、复筛、评估及康复工作过程中,需尊重家长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在家长自愿的原则上,进行转介、评估和康复服务。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

11、内0-6岁儿童残疾的初筛工作,将疑似残疾的儿童信息登记在册,填写转诊单,定期上报和转介至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1-3)。 2.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转介儿童的复筛工作,备案、上报疑似残疾儿童的信息,并转介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4-5)。 3. 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将疑似残疾儿童登记并转介至相应评估机构进行残疾评估(见附表6-7)。评估机构将评估结果及转介信息反馈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8)。由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反馈至所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4. 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辖区内残联进行信息交换。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由残联负责联系康复机构,进行康复安

12、置,开展机构康复、社区与家庭康复。,(四) 工作流程 疑似残疾儿转介 区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疑似残疾儿转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初筛) 评估信息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复筛) 评估信息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上报 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省级妇幼保健机构,(五)质量控制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建立区域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开展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保障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有效性、稳定性及连续性。 2残疾筛查工作需定期开展逐级质量控制。各级质控均应将质控结果进行登记,质控人员对不能达到筛查工作要求的机构、人员应提出意见,并限期整改。

13、 3质控指标 (1)筛查率:以区(县)为单位,某类儿童残疾实际筛查人数占同期应筛查儿童人数的百分比。 (2)转介率:以区(县)为单位,残疾初筛结果阳性的儿童已转介到上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复筛的人数占同期需要转介人数的百分比。,(六)信息管理 1. 各筛查机构筛查人员按照规定的筛查表、登记表填写儿童、家长的信息及筛查结果,定期将筛查信息汇总上报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2妇幼保健机构定期收集、审核辖区内上报的残疾筛查工作报表及评估机构反馈的评估结果。 3. 残疾评估机构将转介儿童的残疾评估结果定期反馈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 4. 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与同级残联定期交换信息。,附表: 1. 儿童发

14、育问题预警征象 2. 社区(乡镇)0-6岁儿童残疾初筛登记表 3. 0-6岁儿童残疾初筛转介表 4. 区(县)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一览表 5. 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个案登记表 6. 市(地)0-6岁儿童残疾转介评估一览表 7. 0-6岁儿童残疾评估二联转介单 8. 评估机构0-6岁儿童残疾评估结果登记表,附表1 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备注: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适用于0-3岁儿童。检查有无相应月龄的预警症状,发现相应情况在“”内打“”。该年龄段任何一条预警征象阳性,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附表2 _社区(乡镇)0-6岁儿童残疾初筛登记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

15、院等)进行填写。2.“疑似残疾类型”包括疑似视力残疾、疑似听力残疾、疑似肢体残疾和疑似发育偏异。 填表说明:1. 该表用于记录0-6岁儿童残疾初筛阳性儿童的信息,由承担,附表3 0-6岁儿童残疾初筛转介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存根 儿童姓名_性别_出生日期_住址_ 家长姓名_电话_转介日期_医生_,附表4 _区(县)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一览表,填表说明:该表由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填写,用于登记辖区内转介的0-6岁疑似残疾儿童复筛结果及转归信息。,附表5 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个案登记表 _市_区(县) 编号_ 儿童姓名 儿童性别男 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月(年)龄 家长姓名 联系方式宅

16、电 手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初筛机构 初筛疑似残疾类型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发育偏异眼眼外观:未见异常 异常视力0-3岁光照反射正常 异常瞬目反射正常 异常红球反射正常 异常眼球追随运动正常 异常视力表(4-6岁):双眼最佳视力 ;通过 未通过耳耳外观:未见异常 异常 听力便携式听觉评估仪:通过 未通过筛查型耳声发射仪:通过 未通过躯干/四肢外观:未见异常 异常(背部囊性膨出物 内翻足 肢体残缺 其他 )发育性髋关节脱位Ortolani试验: 通过 未通过 Galeazzi征(Allis征): 通过 未通过发育评估标准化发育筛查量表(DDST DST):通过 未通过修订版孤独症筛查量表(M-CHAT,18-24月龄):通过 未通过孤独症行为量表(ABC,8个月-28岁):通过 未通过转介情况是否转介:是 否转介原因:复筛疑似(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 填表说明:该表由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0-6岁儿童残疾复筛的工作人员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家长持有,携带该表至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就诊,申请儿童残疾的诊断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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