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学习材料(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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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 学习材料,2015年3月 合众人寿黑龙江分公司 培训部,“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的背景“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具体内容“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工作中保险营销人员应知应会,目 录,,Company Logo,信托违约就像多米诺骨牌,李克强在答问时称,记者问我是否愿意看到金融产品违约,我怎么可能愿意看到呢?但是确实个别情况难以避免,我们必须加强监测,及时处置,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李克强:我不愿看到金融产品违约 但这种情况确实很难避免,背景介绍,(1)四个前所未有 1、国务院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工作是国务院在听取审计署对金融行业

2、近几年来审计发现问题和风险汇报后,国务院亲自部署在金融系统开展的“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此次工作国务院非常重视,保监会非常重视,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 2、保监会推动力度前所未有 中国保监会成立六个现场督导组,分赴六个国有保险公司进行现场督导,督导结束后,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抓紧落实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自查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推动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背景介绍,(1)四个前所未有 3、现场督导力度前所未有黑龙江保监局对辖内全部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进行电话督导,对13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对

3、4个县市级保险分支机构实地调研。 摘自黑龙江保监局关于自查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平安人寿黑龙江肇东营销服务部、阳光财险七里河支公司等尚未接到上级机构下发的文件;合众人寿江西洪城支公司未将上级交付的文件及时传阅,除领导班子外,其他业务部门对此均不了解。 摘自中国保监会“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的会议通报,背景介绍,(1)四个前所未有 4、检查工作布置细致度前所未有一是做好“三个结合”,即统分结合、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统一。加强信息沟通和组织协调,有效整合检查资源。调动公司内审、合规、风控等部门的积极性,并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一旦发现犯罪行为坚决移

4、送。二是做好“三个强化”,即强化问题导向、强化传导压力、强化整改落实。要有基本判断,将能否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工作质量的唯一标准,对自查反映没有任何问题的公司,要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三是做好“两个运用”,即创新运用检查方法,充分运用检查成果。要以项目带队伍,进一步探索完善交叉检查、异地检查等方式方法创新,“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的背景“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具体内容“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工作中保险营销人员应知应会,目 录,2014年12月15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的通知,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督。,“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的含义,两个加强:,两个遏制:,

5、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内容,检查目的:,本次专项检查是为了摸清公司内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公司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检查期间:,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 包括2014年各机构业务经营合规性及违法犯置情况,如有需要可上溯。,14,1.公司治理及内控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重点检查股东虚假出资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 2.业务经营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重点检查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挂保费、虚列费用、虚假理赔等“五假”问题。 3.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重点检查重大投资决策的合规性,特别是违规将保费转为资本金、存款

6、的真实性、大额存款是否存在质押,以及另类投资风险,特别是投资信托、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两个加强、两个遏制”检查内容,15,4.财务管理及偿付能力管理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重点检查偿付能力充足率真实性,特别是通过不合理的房地产评估和虚假交易虚增偿付能力等问题。 5.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重点检查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6.其他的问题与风险。重点检查信息系统安全性、案件风险管控有效性等问题。,“两个加强、两个遏制”检查内容,16,业务经营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销售误导、财务数据不真实、意外险管理及单证印鉴管理); 财务工作内部管控、财务工作合规性; 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制

7、度建设与落实情况、风险隐患的排查处置、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案件风险管控的有效性等问题。,省级分公司检查重点:,17,全面自查 经营各个管理环节和风险点、各级机构100%自查。 鼓励自纠 不回避、不隐瞒。敢于暴露问题 强化责任 各机构负责人负最终责任、全程参加自查、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协调、亲自审核、督促整改。,“两个加强、两个遏制”自查工作总体原则,特别提示 严禁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活动 即保险从业人员向客户直接推介销售包括第三方理财产品在内的非保险类金融产品,或者以介绍客户方式间接从事相关销售活动。,公司推进自查的情况,1、2014年12月15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两

8、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的通知 2、2014年12月31日,合众人寿总公司下发关于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自查工作的通知,向全系统布置此项工作。 3、2015年1月14日,黑龙江分公司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分公司各条线及各机构自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和要求,制定了分工表及行事历。 4、2015年1月24日,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到黑龙江分公司进行现场督导,对黑龙江此项工作提出要求,并听取了黑龙江分公司负责人的现场汇报,分公司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参加会议。,5、2015年2月12日,合众人寿总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两个加强、两个遏制”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9、,对各分公司自查工作的认识、全面性及责任性进行再次强化要求,对分公司对下辖机构的督导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 6、2015年2月27日,黑龙江分公司完成相关自查工作,向总公司进行报告及反馈。2月27日至3月6日期间,分公司组建督导小组,由分公司班子成员带队,对部分分支机构(含下辖四级机构)进行复查。各中支对所辖四级营服进行了100%复查。 7、2015年3月6日,黑龙江保监局下发关于全省保险机构开展此项工作的督导情况通报。,公司推进自查的情况,8、3月13日,中国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全国“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工作进展情况,明确下一步专项工作要求,并研究讨论了监管抽查工作方案。 9、3月19日,

10、中国保监会召集全国各家保险公司召开了“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的专项工作会议,部署了保险机构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10、3月20日,合众人寿紧急下发关于开展专项复查工作的通知,二次复查工作于3月20日启动!,公司推进自查的情况,“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的背景“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具体内容“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工作中保险营销人员应知应会,目 录,23,日常工作标准及要求:,“两个加强、两个遏制” 项目中营销人员应知应会,1.不做诱导、误导、夸大等欺骗性销售。 2.不私自印刷小海报,不使用虚假宣传资料及产品建议书。 3.不在微博、微信上发布违反监管规定的内容。 4.不与没有营销代理资质的网点合作

11、,不销售非保险类金融理财产品。 5.不虚挂团队架构人力。 6.入司、代理人考试提供真实材料。 7.不与客户共同做虚假理赔。 8.不参与非法集资。 9.不挪用、截留、侵占客户保费。 10.不得出现代签名、代抄录情况。 11.不得私自发布招聘信息。,您是否对展业夹、电脑中展业资料及课件进行了自查?您是否接受了机构二线伙伴组织的现场检查?(代理人展业夹、柜子中展业资料、电脑中的课件等等),“两个加强、两个遏制” 项目中营销人员应知应会,第六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欺骗行为: (一)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 (二)对与保险业务相关

12、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 (三)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实际并未赠送; (四)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实际并未停售; (五)对保险公司的股东情况、经营状况以及过往经营成果作虚假宣传; (六)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 (七)将本公司的保险产品宣传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者金融机构开发的产品进行销售,或者将本公司的销售人员宣传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者金融机构的销售人员; (八)其他欺骗行为。,延伸学习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保监发201287号)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第七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

13、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隐瞒下列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一)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二)提前解除人身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 (三)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费用扣除情况; (四)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五)人身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交费期限,以及不按期交纳保费的后果; (六)人身保险合同观察期的起算时间以及对投保人权益的影响 (七)人身保险合同犹豫期起算时间、期间及投保人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 (八)其他重要情况。,延伸学习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保监发201287号)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第九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

14、,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还不得有下列销售误导行为: (一)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 (二)诱导、唆使投保人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终止保险合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 (三)使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结算利率等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进行简单对比; (四)阻碍投保人接受回访,诱导投保人不接受回访或者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 (五)其他销售误导行为。,延伸学习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保监发201287号)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保险业核心价值观 守信用、担风险 重服务、合规范,29,你问我答 4 问“两个加强、两个遏制”,Q1:“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的含义是什么? Q2:“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的目的是什么? Q3:“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什么? Q4:“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的总体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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