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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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3:42,第四章 营业税的纳税筹划,第一节 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 第二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第三节 经营行为的纳税筹划 第四节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筹划,1,11:23:42,第一节 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缴纳营业税。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简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内。计税公式: 应纳营

2、业税额=营业额营业税适用税率 营业额是纳税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运输费、代垫款、代收款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2,11:23:42,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可以推出,规避营业税纳税义务,其要点在于:第一,不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如: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前期开发期间涉及到设计费用的支付,如果这些设计行为不是在境内发生而是在境外发生的,那么这部分设计费用就不需要在境内缴纳营业税,但这些设计费用构成了房地产企业的合理成本。,3,11:23:42,其二,规避独立核算。营业税是针对其应收款项全额作为计税依据,因此存在重复征税的可能性。当企业在经营产业链条上或主营业务方面同上下游其他企业具有较强

3、的关联性时,可采取合并经营方式变独立核算为非独立核算的企业内部行为时,可消除独立纳税可能带来的重复征税的问题。,4,11:23:42,例:湖北省襄樊市有一家在省内非常著名的总裁训练营,这家机构主要由省内的一些企业提供各类学科前沿知识的培训,并在这些总裁学习期满经考核结束后,颁发华中科技大学的结业证书,一年每个学员的收费标准为28000元,每年这家机构大概招生规模为100人。另外,华中科技大学要从每个学员的收费中收取30%的管理费即7400元。,5,11:23:42,业务性质决定了这家培训机构应缴纳的营业税为280001005%=140000(元).这种纳税结果实际上多缴纳了属于华中科技大学的那

4、部分收入应纳的营业税74001005%=37000(元).经专家指导,并与华中科技大学协商,最后这家机构与华中科技大学的培训中心进行合并,这样一来,合并消除了营业税的重复征税.每年可少纳营业税37000元.,6, 至下节,11:23:42,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它是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是通过合理合法地缩小营业额,扩大税前扣除项目的办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一、营业税计税依据与适用税率 计税公式: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营业税适用税率,

5、第二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7,11:23:42,8,营业税税目税率一览表:,11:23:42,二、服务业计税依据的筹划对服务业来说,营业税的课征是就服务总金额来确定其计税依据,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纳税人收取的全部收入还要用于支付给下一环节的经营方,必然会引起虚增营业额这种现象。因此,营业税纳税人应尽量避免虚增营业额的发生。,9,11:23:42,例:北京某展览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帮助外地客商在北京举办各种展览会,在北京市场上推销其商品,它是一家中介服务公司。2008年10月,该展览公司在北京某展览馆举办了一期西服展览会,吸引了100家客商参展,对每家客商收费2万元,营业收入共计200万

6、元。,10,分析:中介服务属于“服务业”税目,应纳营业税:2005%=10(万元),11:23:42,实际上,该公司收到的200万元的一半,即100万元要付给展览馆做租金,但缴纳营业税时,租金100万元不能减扣。而且展览馆收到100万元租金后,仍要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5万元。如果分解营业额,纳税情况就会发生变化。该展览公司举办展览时,让客户分别缴纳,展览公司收取100万元,展览馆收取100万元。分解以后,展览公司应纳营业税就变为:1005%=5(万元)通过筹划,税负减轻5万元。,11,11:23:42,三、建筑工程转包的纳税筹划税法规定,建筑工程承包人如果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计算营业税

7、时,应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分包或转包额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计税公式: 应纳营业税额=(全部承包额分包或转包额)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分两种情况: 1.若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适用建筑业税目,税率为3%; 2.若承包人与分包人没有签订分包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适用服务业税目,税率为5%。,12,11:23:42,例:新大工程承包公司承揽一座办公大楼的建筑工程,工程总造价2700万元,施工单位为华昇建筑公司,承包金额为2250万元。 分析: 1.若新大公司与华昇公司签订分包合同: 新大公司应纳营业税额=(27002250)3%=13.5(万元) 2.若双方未签订分

8、包合同,新大公司只是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新大公司应纳营业税额=(27002250)5%=22.5(万元) 前者比后者少缴营业税9万元。,13,11:23:42,四、不动产投资入股的纳税筹划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受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缴营业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投资风险,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项目缴纳营业税。说明:第二种情况属于转让不动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在性质上属于租金收入,所以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项目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可依据此规定进行筹划,以减轻税负。,14,11:23:42,例:光华公司与明日公司的出资人为同一人,光华公司主要

9、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明日公司主营房产租赁及娱乐业等。明日公司于2005年5月投资兴建一幢楼,由于没有建房资质,因此以光华公司的名义投资兴建,明日公司将所需资金转至光华公司银行帐户。2006年8月,楼房建成竣工。 税收问题:楼房所有权属于光华公司,若转至明日公司名下,属于“销售不动产”,需缴纳营业税,税额约为300万元。 筹划建议:光华公司可以将建成的楼房对明日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承担投资风险,参与利润分配,不须缴纳营业税。楼房仍交给明日公司使用,同时避免了缴纳营业税。,15,11:23:42,五、工程用原材料的纳税筹划根据规定,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纳税人,其计税依据应包 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

10、资和动力的价款。即:应税营业额=工程价款建材动力费 可设法降低营业额,以减轻营业税税负。,16,11:23:42,例:某单位A建造一座楼房,将工程承包给某建筑公司B,工程价款为600万元。有两种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建材由建设单位A自行够买,价款为400万元。 包工包料:建筑公司B更熟悉建材市场,标书承诺以300万元价款购买原材料,承包金额为900万元。 比较两种承包方式的营业税税负。 分析:1.包工不包料 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额=(600400)3%=30(万元) 2.包工包料 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额=9003%=27(万元)比较可见,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建筑公司可减轻营业税税负3万元。另外,由

11、于包工包料的方式总造价更便宜,也容易为业主接受。,17,11:23:42,六、合作建房的纳税筹划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所建房屋双方共同享有。根据税法界定,合作建房属于以物易物,即双方分别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交换,视同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筹划建议:合作建房双方可成立“合营企业”,即双方分别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入股,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如此,双方不再是营业税纳税人,可免缴营业税。,18,11:23:42,例:甲乙两企业合作建房,甲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提供资金,双方约定按5:5的比例分配房屋。房屋建好后,经评估价值约为1200万元,则甲乙各分得价

12、值600万元的房屋。 分析: 1.若双方没有成立合营企业,视同“以物易物”交易,按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处理,双方均需缴纳营业税。 甲应纳营业税额=6005%=30(万元) 乙应纳营业税额=6005%=30(万元) 2.若双方成立合营企业,各自以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可免缴营业税。,19,11:23:42,七、价外费用的纳税筹划房地产公司在销售房产收取价款的同时,还要代收各种费用,比如:燃气公司管道初装费;有线电视线路初装费;电话初装费;自来水增容费;等等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应税营业额应包括纳 税人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以,房产公司在销 售房产收取

13、价款时代收的价外费用应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 税。这使房产公司的税负大大加重。,20,11:23:42,筹划建议: 房地产公司应设法把代收费用分离出去,以减轻税负。具体做法: 成立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公司,由物业公司代收这些费用。由 于物业公司属于“服务业”,代收费用属于代理业务,所以物业 公司代收的费用本身不用缴纳营业税,只需就代理取得的手续 费缴纳营业税即可。,21,11:23:42,例:卓达房地产开发公司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9 000万元,各项代收款项2 500万元(包括水电初装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种配套设施费),代收手续费收入125万元(按代收款项的5%计算)。对于卓达房地产开发

14、公司来说,这些配套设施费属于代收应付款项,不作为房屋的销售收入,而应作“其他应付款”处理。,22,11:23: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23,11:23:42,根据国税发19982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

15、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缴纳营业税。据此,卓达房产开发公司可以成立自己独立的物业公司,将这部分价外费用转由物业公司收取。这样,其代收款项就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当然也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24,11:23:42,上述两个方案的纳税情况比较如下: (1)方案一:代收款项作为价外费用应纳营业税=(90002500125)5%=581.25(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81.25(7%3%)=58.13(万元)应纳税费合计=581.255

16、8.13=639.38(万元),25,11:23:42,(2)方案二:各项代收款项转为物业公司收取卓达公司应纳营业税=9 0005%=450(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450(7%3%)=45(万元)物业公司应纳营业税=1255%=6.25(万元)物业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25(7%3%)=0.63(万元)两个公司应纳税费合计=450+45+6.25+0.63=501.88(万元)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方案节约税费总额=639.38501.88=137.5(万元),26,11:23:42,八、安装工程的纳税筹划根据规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所安装的设备价值应计入安装工程产值,即应税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和动力费。筹划建议:建筑安装公司从事安装工程业务时,应尽量避免将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以减轻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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