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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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山经济开发区春蕾小学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教师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一、人事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2、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 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 原则上不得变动,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4、实行教师人

2、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的重要依据。5、 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 如不服从分工的, 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7、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

3、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8、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二、考勤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委会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汇总公布。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 ,必须事先履行请假

4、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 (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 停发当月奖励工资。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6、本校教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三、请假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

5、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2、请假时间在 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教务处主任批准;一天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委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 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考勤奖;一学期事假累计 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考勤奖;事假在一个月, 病假两个月以上者, 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4、 请长期病假者, 从第三个月起,按社会发展局的有关规定执行。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6、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8、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四、奖惩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 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 20% 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由学校校委会决定。 记过以上处分, 需经主管部门批准。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5

7、、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4) 勇于开拓,善于创新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9)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2)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8、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 扣发奖金或工资、 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 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 触犯刑律者, 由司法机关处理。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微山经济开发区春蕾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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