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声明书与请求函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53501964 上传时间:2018-09-01 格式:PDF 页数:2 大小:11.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单位声明书与请求函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施工单位声明书与请求函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施工单位声明书与请求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单位声明书与请求函(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请求函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人是莆田未来城(海西文化创意产业城)工业街(荔涵大道至涵北路段)、涵北路(高林街至工业街段)工程的实际施工方,因管理需要,现请求贵公司以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福建省大宇新型管道有限公司签HFB电力电缆管(合同编号为),本人承诺,福建省大宇新型管道有限公司是本人(或建设单位)自行选择的分包单位,本人自愿承担选择该分包单位的所有后果;本人对上述合同中的条款均已知悉,上述合同项下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均由本人享有并承担,若因上述合同的签订或履行给贵公司或分公司造成损失,均由本人承担。同时,本人承诺,本人账目上有足够的还款金额,如果不足,贵公司可

2、以从本人在贵公司账上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抵。请求人:年月日声明书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莆田市雄兴物流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关于莆田未来城(海西文化创意产业城)工业街(荔涵大道至涵北路段)、涵北路(高林街至工业街段)工程的合同编号为_ _ 的HFB电力电缆管,声明人福建省大宇新型管道有限公司和郑春林共同声明如下:1、上述合同的中属于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均由(郑春林)享有并承担。2、声明人悉知并认可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省大宇新型管道有限公司支付该合同项下的款项,是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郑春林支付该合同项下款项的行为,不能代表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福建省大宇新型管道有限公司负有任何义务(责任)。3、福建省大宇新型管道有限公司在收取上述合同项下的款项前,应当向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4、本声明书 _年_月_日签署。一式两份,不可撤销,均由贵公司收执。声明人 1:福建省大宇新型管道有限公司声明人 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