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培训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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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培训,汕头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10月,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概念国家对企业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纳税额 。 二、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 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三、增值税退(免)税办法(一)免抵退税办法。(二)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

2、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四、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一)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 (二)退税率的特殊规定: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五、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3、。 2 、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六、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退税计算公式:1.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2.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其他规定 : 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1)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1加盖备案登记

4、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6.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数据。,(2)认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3)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然后再

5、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申请注销认定前,应先结清出口退(免)税款。注销认定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收集办理退税所需原始凭证:1、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 、出口发票;4 、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5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进行正式退(免)税申报时须提供的原始凭证,应按明细申报表载明的申报顺序装订成册。,电子口岸数据提交: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在“中国电子口

6、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中进行报关单确认操作。及时查询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对于无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的,应及时向中国电子口岸或主管税务机关反映。 报关单电子数据确认:出口企业进入“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核查报关单“证明联”电子信息时,要求网上数据项目必须与出口货物具体报关项目核对完全一致后,方可确认和提交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其中必须重点核对的项目有:海关编号(报关单号)、出口日期、出口口岸、经营单位编码、备案号、贸易方式、运抵国(贸易国别)、成交方式、运费、杂费、商品编号、商品名称、第一数量、第一计量单位、第二数量、第二计量单位、成交数量及计量单位、总价、币制。, 报关单电子数

7、据提交:指出口企业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向国税局提交出口退税申报所需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电子数据。操作步骤如下: 用户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选择:“单据提交”功能,系统自动提取该企业未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电子底账数据。 用户点击列表中的单证号码,可查阅相应单证的详细数据。 用户选择并点击准备提交的数据,使用“选择提交”功能,即可完成向国税局的单据提交任务。 用户出可作用“批量提交”功能将相关数据集中提交国税局。结关信息查询:指海关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即结关后,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出口企业发布结关信息,通知企业已结

8、关货物的报关单编号。企业可通过网络查询该信息,并及时到海关申领、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录盘 打印报表 正式申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报送的电子数据应均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报送。申报时,生成的电子数据连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和用封皮装订好的退税原始凭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区局进行退税申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免费下载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免费提供。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退(免)税凭证电子信息不齐的出口货物劳务,可进行正式退(免)税申报,但退(免)税需在税务机关按规定对电子信息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申报注意

9、事项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期限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免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逾期是指超过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1

10、.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2.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 税申报凭证;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6.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退(免)税原始凭证的有关规定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1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

11、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 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2、 发票应当按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填开,对品种较多,无法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逐一列举填列的,应附经防伪税控系统打印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3 、专用发票上开具的数量,品名,规格型号与对应报关单中的项目匹配;4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 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5 、发票不要错盖抵

12、扣章;6 、增值税发票纸质填开有误的,必须更正重开.,(二)出口货物报关单1、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不应早于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所列货物的发货时间(供货企业发货时间)或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发货时间;2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中进行报关单确认操作。及时查询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对于无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的,应及时向中国电子口岸或主管税务机关反映;3、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和出口日期期间,若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并同时报送海关出

13、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及电子数据;,4、 2013年5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除下款规定以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如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5、 受托

14、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申报退(免)税时可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复印件;6、“运输方式”为“非保税区”的,须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 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7 、加盖海关验讫章,下方加盖申报单位的报关专用章;8、报关单纸质填开有误的,必须更正重开,不得加盖更正章。,三、备案单证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

15、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四、有关单证证明的办理(一)代理出口:受托方对出口货物不作进货和自营出口销售的帐务处理,不负担出口货物的盈亏,只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将其及时转交委托方,逾期的,受托方不得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时应填报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 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出口

16、货物报关单; 3. 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受托方被停止退(免)税资格的,不得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二)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委托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由委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转交受托方,受托方凭该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三)单证遗失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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