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行业职业病危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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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修行业 职业病危害控制与管理,杨双喜 公共卫生硕士 副主任医师宁波市江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电话:189066270182017.5.10,举例一,事件:小马将公司告上法庭诉求100万元赔偿。原因为公司将其调至较为轻松的洗车岗位,期间还变相想辞退他。 当事人:受聘于深圳某汽车贸易公司从事喷漆工作。由于工作中长期接触含苯原材料,患上了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白细胞减少症),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又被评定为七级伤残。 公司:由于小马患病后的身体状况确实不适于继续从事喷漆岗位的工作,“从关心爱护员工的角度出发,才对其进行岗位调整,让其从事较为轻松的洗车岗位,避免其接触油漆、甲苯等可能对他有害的

2、物质。”,2,举例一,问题1:什么是职业病? 问题2:汽修行业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哪些职业病? 问题3: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义务和责任? 问题4:汽修行业如何预防职业病?,3,举例二,4,宁波城区汽车4S店 苯系物暴露人群职业健康风险评估,5,本次评估共覆盖喷漆工100名; 工龄4.372.26年,最长11年,最短1年; 日接触苯系物时间3.690.78小时,最长5小时,最短2小时; 年工作天数267.318.19天,最多300天,最少240天。,举例二,6,举例二,7,以各汽车4S店苯、甲苯和二甲苯的平均STEL浓度为空气污染物浓度(CA),结合所调查的100名工人的ET、EF、ED

3、和AT,计算出所对应的EC和非致癌危害商数(HQ)。苯、甲苯和二甲苯的HQ均远远大于1,存在很高非癌症类健康风险,且以苯和二甲苯更甚。,风险评估-非致癌效应风险,举例二,8,以IUR为2.210-6(g/m3)-1算出Risk平均值为6.5910-5,最低为1.010-6,最高为4.2710-4,34%的Risk值10-4; 以IUR为7.810-6(g/m3)-1算出Risk平均值为2.3410-4,最低为3.510-6,最高为1.5110-3,63%的Risk值10-4。 喷漆工存在较高和高致癌风险。,风险评估-致癌效应风险,举例二,9,以宁波城区20家汽车4S店100名工人接触的苯平均浓

4、度5515g/m3为空气污染物浓度,其他因素不变,分别以IUR的最小取值2.210-6(g/m3)-1和最大取值7.810-6(g/m3)-1计算出所有工人平均致癌风险Risk值,得出6年以上和2年以上喷漆工龄的Risk值10-4,存在高致癌风险。,风险评估-致癌效应风险,举例二,10,非致癌风险:喷漆工所接触的甲苯、二甲苯的STEL均在国家标准限值之内,苯的STEL合格率为90.00%,但接触的苯、甲苯和二甲苯的非癌症类健康风险(HQ)均远远大于1,处于很高的健康风险水平,苯系物非致癌健康效应均需高度关注致癌风险:苯的致癌风险Risk值按照IUR的最小和最大取值进行估算,提示34%-63%的

5、工人的Risk值大于10-4的限值,处于高度致癌风险水平,苯致白血病的危害更需重视。工龄:6年以上和2年以上喷漆工龄的Risk值10-4,保守估算6年以上工龄的喷漆工是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保护对象,尤其要落实其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发现异常须及时调离喷漆岗位。,举例二,举例二,问题1:检测合格就安全嘛? 问题2:如何降低风险?,11,内容提要,第一节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第二节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节 汽修行业职业病危害特点 第四节 职业病危害控制与管理,12,第一节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1、职业卫生:以人群和作业环境为对象,旨在创造安全、健康和高效的作业环境,提高职业生命质量,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

6、、作业场所:也称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影响劳动生产率,在实际的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往往不是单一存在的,二十多种因素同时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作用,此时危害更大。 3、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作业环境三个方面。 4、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毒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可能使劳动者某些器官和系统发生异常改变,形成急性和慢性病变的因素。,13,第一节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2015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国家4部委联合下发国卫疾控发

7、201592号文件,公布了最新修订的2015年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从老版的133种,增加到现在454种!原则上说,只要用人单位涉及这些有毒、有害因素,就需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14,第一节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5、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有立法意义。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6、工作相关疾病:指多因素相关的疾病,与工作有联系,但也见于非职业人群中,因而不是每一病种和每一病

8、例都必须具备该项职业史或接触史。,15,第一节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13年12月23日)。由原来的10类115种调整为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16,第一节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7、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17,8、职业病预防:是指防治止职业病发生,预防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它包括为控制和消除职业

9、病危害因素所采取的一切措施。特别强调前期预防,强调从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措施,职业病预防按其目的和要求分为三级。,第一节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第一级病因预防:即最大限度减少直至消除职业有害因素对职业人群的危害,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如改变工艺,改进生产过程,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跑、冒、漏、滴,使生产过程达到安全卫生标准。,第一节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第二级预防:是在一级预防达不到要求,职业危害因素已开始损伤劳动者健康时,应及时发现采取补救措施,主要工作是为早期检测损害与及时处理,防止其进一步发展。,第一节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第三级预防:即对已得病者做出正确诊断及时处理,包括及时脱离接触,

10、进行治疗,防止恶化和并发症,促进健康。,第一节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9、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生成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事故。 10、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职业人群实行的预防职业病危害,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为目的的健康监护。,第一节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第二节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24,第二节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25,第二节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11、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26,第二节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

12、、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27,第二节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

13、援预案。,28,第二节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 (二)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14、用的;,29,第二节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或者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 (六)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

15、合格的。,30,第二节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 (二)未采取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 (三)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 (五)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未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的。

16、,31,第二节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七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五)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32,第二节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三)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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