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诗琼)专利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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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 利 战 略知识产权制度是促进人类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繁荣的基本法律制度。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得到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 , 构成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三大支柱。由于知识产权制度是发达国家为维持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垄断优势,制定的以其自身为主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该体系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公平的。但在我国经济实力尚无法与发达国家抗衡的今天,我们不得不接受对我们确有弊端的制度,但我们更重要的任务是对该制度加以研究并迅速制定出如何趋利避害的系列对策。尤其是入世以后,大批

2、跨国公司为了占领中国的巨大市场,对华知识产权策略已从过去的“ 放水养鱼 ” 调整为“ 逐步收网 ” ,加强了对 “ 侵权者” 的打击力度,国内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更是迫在眉睫。为有助于中国企业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国内现状并对此采取相应策略,笔者在这里作些简要介绍和策划。一、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发展趋势1、 知识产权与当代国际政治、 特别是经济的关系日益密切。美国是一个典型的将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和内政外交紧密结合起来的国家。当代90的知识产权源于发达国家,特别是2 在新兴产业,所以,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要求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得到保护。1986年,知识产权问题被纳入关贸总

3、协定体制,国际贸易方面的知识产权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形成的 TRIPS就是知识产权渗入国际经贸关系的一个象征。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挂钩, 相关贸易发展迅猛。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 , 全球技术贸易蓬勃发展 , 知识产权贸易转让额大幅度上升 , 其增长速度大大高于有形商品贸易, 而且在有形商品贸易中涉及专利、商标、商业秘密、著作权等的日益增加。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的统计资料反映 , 各国之间通过以专利技术为主的许可证贸易方式成交的贸易额, 1965 年为 20 亿美元 , 1975 年为 110 亿美元, 1985 年为 500 亿美元, 到 1995 年

4、, 许可证技术贸易额进一步增长至2500 亿美元。同期的技术贸易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一般商品贸易的增长速度。在一些国家的对外贸易中 , 专利贸易所占比例越来越高。以美国为例, 20 世纪 50 年代, 美国出口产品对知识产权的依赖度仅为10 % , 90 年代这一数字迅速上升到50 % , 现在已经达到 65 %。1999 年美国外贸逆差为 2676 亿美元 , 但其知识产权的贸易不仅有250 亿美元的顺差 , 而且出口额超过了飞机等传统出口产品, 达到370 亿美元。国际商用机器公司 ( IBM) 、得克萨斯仪器公司、朗讯科技公司等都是专利权出口的“ 大户”, 如 IBM 2000 年出售专利

5、技术许可证就赚取了10 多亿美元。2.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3 当代,原子能、微电子技术、空间技术、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等在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产业的发展是世界经济的制高点,谁抢占了这一制高点,谁就处于世界经济的主导地位,发达国家在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基因工程以及互联网经营模式等领域也处于控制地位。向来被认为非专利的领域 , 如计算机软件、基因工程以及互联网经营模式等现在在美国也可被授予专利, 在互联网经营模式方面 , 美国专利办公室最近给团体采购、一次性点击购物、逆向拍卖以及为需求方匹配专家服务等简单创意颁发了专利权。新领域的专利权对发展中国家

6、今后在该领域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钳制作用,还由于上述高新技术成果不同于一般的知识产权保护客体, 许多是一种全新的专利保护客体,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要求。随着国家和地区间的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频繁,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关贸总协定内确立了一套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了一个包含贸易报复内容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3. 知识产权的国际化趋势将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的发展使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 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为此做了大量努力。 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近几年就连续召开了有关专利问题的协调会议, 并就“ 域名” 问题召开了讨论,形成了解决域名争端的最终报告。同时,国际社会没

7、有放弃对 “ 世界专利 ” 的努力, 如欧洲专利局准备实施一体化的专利公约 , 真正统一专利审批制度。 美国、欧洲和日本的专利机构正酝酿相互承认彼此的专利审批结果。过去, 没有一国批准4 可在世界生效的专利。 目前, 国际上正在探讨专利申请由少数国家审批、多数国家生效的制度。 2000 年 5 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台的国际专利法条约 , 即是向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迈出的第一步。在著作权领域,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将可以同时在全世界获得,网上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法律可能是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的第一突破口。二、外国政府的对华知识产权战略外国政府对华知识产权战略是其对华整体战略的一部分。

8、上世纪的 “ 巴统” 成员国,对华采取的是完全技术封锁政策。 中国“ 入世” 后,发达国家把相对落后的技术产品出口到中国,但从未放松过对华的高技术出口管制。日本政府就专门做过一个对华汽车技术输出报告,要求各汽车厂家必须让中国的汽车技术落后 20年以上。而美国利用出口管制法 、 国家安全法等对尖端技术加以保护 , 以保持技术优势和维持技术垄断地位, 特别在超级电脑、高科技电信设备、半导体设备,以及尖端的机械工具领域更是限制对华出口。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专利布局立意长远。跨国公司为占领更多的中国市场份额,其对华知识产权战略以专利为核心,对发明专利予以高度重视,许多跨国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前就已申请大量在

9、华发明专利,并且是国内今后十年、二十年、五十年重点发展的项目,截至2004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总量为1255499件,其中国内 1093268件,国外 162231件,分别占总量的 87.1%和 12.9%;但国内发明专5 利授权总量为 185412件,只占发明总量 14.8%,并且国内发明专利大多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外围专利居多,经济价值不大。而国外的发明申请都是高水平的专利申请,并且基本是国内将来重点发展的项目,如日本公司在中国的专利申请就比较集中在通讯领域,包括电子、显示器等领域,美国公司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比较集中在信息、生物、制药领域。可见,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棋盘上已经悄然布满

10、了外国权利人的棋子,中国的企业被围困其中, 随时有被权利人 “ 吃掉” 的危机。正如一位专利专家所言,中国企业的未来是犹如坐在火山口的火药桶,随时有爆炸的危险。日本在国家层次上启动知识产权战略,以确保在高附加值领域,甚至在生产制造基础技术领域的竞争优势。因此,加强包括生产制造技术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日本跨国公司对中国投资战略的一个重要特征。日本企业在中国申请专利最多这一事实表明了日本企业以专利为竞争利器敲开和占领中国市场的强烈愿望。为了在成长迅速的如DVD、数码相机等领域与中国生产企业争夺市场,日本企业正在尝试一种全新的知识产权战略 ,他们希望除在市场上的直接竞争外,还对中国的生产企业征

11、收专利使用费。今年起,中国根据关税减让承诺,将对进口相机每年 1400 万美元的配额率先取消 ,如果再被征收专利费 ,竞争力差的国产品牌数码相机将面临双重压力,可能被淘汰出局。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专利布局现在已为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将知识产权保护与对外贸易挂钩6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也是最成功地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的国家,以美国为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是其贸易政策的核心问题之一。1988 年贸易和竞争综合法 是将知识产权保护与对外贸易挂钩的具体表现。该法增加的作为 1974 年贸易法的第 182 节, 就是人们通常所称的 “ 特别 301 条款” 。根据此条款 , 美国贸易代表应该确

12、定那些拒绝提供对知识产权充分有效保护的国家或拒绝对依赖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人提供公正和平等保护的国家。以下两类国家被列为 “ 重点国家 ”: (1) 那些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做法或政策最为严重 , 对美国经济产生了最为不利影响的国家; (2) 那些没有为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充分有效的保护而进行具有诚意的谈判或没有在双边或多边谈判中取得重大进展的国家。当一个国家被列为“ 重点国家 ” 之后 30 天内, 美国贸易代表必须根据 “ 特别 301 条款” 对这个国家进行调查 ,直至诉诸贸易制裁。显然 , “特别 301 条款” 的核心是以美国市场为武器 , 迫使其它国家或地区接受美国所认可的知识

13、产权保护标准, 准许美国的知识产权进入其市场。 如果美国认为 , 某一贸易伙伴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做法对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对知识产权的市场准入设置了障碍 , 并且造成了美国公司和个人的损失, 美国政府会以征收高额关税和限制进口相威胁, 迫使有关贸易伙伴改变其法律、法规和做法。3、推行专利技术标准化。标准本来属于技术的标准化领域范畴,但是外国政府特别是美国将专利制度与技术标准巧妙地结合在一起,美国一些高技术公司常常先把规则性的东西做成国7 际标准 ,然后把这种标准性的路径全部设定成专利进行注册,最终占领市场。不仅如此 ,由于专利与标准的联系日益密切,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都在力求将专利变为标准

14、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因此,标准化成为专利技术追求的最高形式。而且,发达国家通过控制国际化标准为他国产品的进入设置技术贸易壁垒。三、政府知识产权战略针对外国政府和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领域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国内政府应及时提出自己的对策。2005年月日,中国政府成立了由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任组长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该领导小组的成立,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已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政府已意识到在国内强化保护知识产权, 是提高产业竞争力,发展综合国力的有效措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目前正在制定中。笔者作为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实务的律师,愿将工作积累中对此问题的认识与同仁

15、交流讨论,希望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国内产业缺乏竞争力主要是因为在技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制度运用方面落后。 在这种背景下 , 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应考虑以下方面:颁布知识产权基本法 ,为“ 知识产权立国 ” 提供法律保障。中国入世以后,按照对世贸组织的承诺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著作权法及其实施细8 则进行了修改,但修改后的各种知识产权单行法之间仍存在某些不协调乃至冲突的地方,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有利于协调各单行法。尤其是知识产权制度中还缺少禁止知识产权权利滥用的规定,可在制定知识产权法典中一并考虑,也可以另行制定在诸如反垄断法之类的法律中。我国加入世

16、界贸易组织后的两三年,外国人在中国的知识产权诉讼开始增多,许多企业开始感到了压力,抱怨依照世界贸易组织要求修改的知识产权法“ 超过了中国经济发展水平 ” , 有人认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过度,提出应当重点打击知识霸权与制止知识产权滥用,而不是保护知识产权。上述说法有一定道理,因为知识产权法是发达国家为维持其技术垄断地位制定的并要求发展中国家也必须实施的法律,知识产权法对技术上处于落后地位的国家的保护是不充分的,发达国家企业利用技术优势, 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下容易在该行业构成垄断,并可能威胁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安全。如微软在多国遭到垄断的指控,但微软在中国, 却不会被指控, 因为中国没有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是相克的关系,所以,中国政府应从全局考虑,制定反垄断法。但反垄断法的制定还是不宜把它作为重点或者矛盾的主要方面, 因为国内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是不力,而不是过度。制定知识产权法典,还应当增加反不正当竞争附加保护方面的内容,重点增加促进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内容,增加在“ 智力成果 ” 与“ 产业化” 之间搭桥的法律措施。制定知识产权法典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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