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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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讲义,主讲教师:阎 雯,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教学环节,教学环节,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核心,是贯穿在婚姻家庭法各章各条中的基本指导思想。,导入新课,本节要点,一、婚姻自由原则 二、一夫一妻原则 三、男女平等原则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五、计划生育原则 六、夫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一、婚姻自由原则,德育渗透 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我们在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自由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违背国家的法律、集体和他的利益。 婚姻自由是指公民有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本人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迫或干涉。 婚姻自由包括

2、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现代意义上的婚姻自由,首先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专的斗争中提出来的。 为了保障婚姻自由原则的实施,我们国家婚姻法还规定了禁止性规定,为了保障婚姻自由原则的实施,我们国家婚姻法还规定了禁止性规定。 (一)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 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除包办、买卖婚姻外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如父母子女互干涉婚姻等。 (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

3、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涉及面广,隐蔽性强。,二、一夫一妻原则,一夫一妻也称单偶制,是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任何人不管地位如何身份如何,均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 为了保障一夫一妻原则的实行,婚姻法上规定了禁止性规定。 首先是禁止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重婚关系中一方或双方的合法婚姻并未终止,故发生于后的违法结合以重婚相称。重婚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另一个禁止性规定是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内容,为了某些违法婚姻当事人规避法律而制定的。,三、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是指夫妻和性别不同的家庭成员和其他近亲

4、属,在婚姻家庭生活和亲属关系中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女平等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概念:,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和实行男女平等是完全一致的,前者是后者的必然要求和必要补充。尊老爱幼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 为了保障一夫一妻原则的实行,婚姻法上规定了禁止性规定。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长期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禁止虐待是为了保障这个原则实施的又一个禁止性规定。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之在身体上、精神上蒙受损害的违法行为。虐待分为作为与不作为

5、两种形式。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受抚养、扶养、赡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其法定义务的行为。对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以刑事处罚。,五、计划生育原则,我国计划生育的主要目标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计划生育对生育主体的要求是:少生、优生,适当晚婚、晚育。,六、夫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一)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二)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1、敬老爱幼是我国传统美德。 2、我国婚姻家庭关系应当是平等、和睦、文明的。,这两项规定,不是婚姻法的原则,而是为了保障原则的实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与家庭成员间应承担的责任。,了解婚姻自由原则,掌握、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计划生育,夫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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