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一期建设项目(2018年)—海洋气象灾害(大风)管理子系统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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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洋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海洋工程一期建设项目(2018 年)年) 海洋气象灾害(大风)管理子系统海洋气象灾害(大风)管理子系统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TC180E5XV 采 购 人: 国家气候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1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采购邀请采购邀请 . 2 第二章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 . 4 第三章第三章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 . 21 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 . 25 第五章第五章 附附 件件 40 2 第一章第一章 采购邀请采购邀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国家气候中心 的委托,对其海洋工程一期建设

2、项目(2018 年)海洋气象灾害(大风)管理子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此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海洋工程一期建设项目(2018 年)海洋气象灾害(大风)管理子系统 项目编号:TC180E5XV 项目预算金额:156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发售时间: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18 年 8 月 10 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02 室 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 3首次响应文件

3、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18 年 8 月 17 日上午 8:30-9:00 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17 日上午 9:00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4最后报价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预计为2018年 8月17日 上午10:00,具体时间待磋商后另行通知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3 5凡对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下列内容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 14 号院 9 号楼 302 室 电 话:010-62108210 62108088 传 真:62108214

4、 E-mail: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李莉、姚启洪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9558 8502 0000 0303 599 4 第二章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磋商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国家气候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46 号 联系人:李莹 联系方式:010-58991587 2.1 (4)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他要求:无 2.1 (5) 是否允

5、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2.1 (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2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否 2.2 (8) 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适用 6.1 (3) 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商务响应文件和商务响应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等。等。 6.1 (6)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2、磋商供应商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提供 2018 年 1 月-2018 年 6 月期间, 任意一个月磋商供应商纳税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近期纳税证明(缴纳证明复

6、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 2018 年 1 月-2018 年 6 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磋商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缴纳的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 6、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或2016 或 2017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加盖公章) 7、 磋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说明 (格式自定,原件) 8.1 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历天 9.1 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1 份、副本:2 份 电子文档:1 份 11

7、.1 保证金形式: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保证金数额: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1.5%-2% 3 万元 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 磋商供应商可采用以下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按下述方式联系: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 层 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 电子邮箱: 12.1(3) 采购人认可的情形: 1、 出现本章第 24 条的情况,采购活动终止的; 13.1 认可的情形: 1、供应商递交

8、的首次响应文件未满足资格条件或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变动后,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6 应的。 15.2(2) 磋商文件可以修改变动的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0.1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3 名 21.1 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提供服务价格扣除比例:6% 21.2 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的货物价格扣除比例:1% 25.1 代理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标准和方法(差额定率累进法) ,由代理公司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费

9、 率 成交金额 服务项目 100 万元以下 1.5% 100-500 万元 0.8% 适用于磋商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 7 一一 总总 则则 1项目简介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1.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见第一章。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招公司”)。 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第一章。 1.6 采购预算及分包控制金额:见第一章。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1) 在中华人

10、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或者联合体。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具备其它法规规定的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从中招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4)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5) 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前附表中写明。但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被拒绝。 (6) 若前附表中写

11、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被拒绝。 2.2 如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8 (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 (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

12、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6)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磋商。 (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效。 (8)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前附表。 3适用法律和适用法律和磋商费用磋商费用 3.1 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3.2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自身所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

13、在任何情况下磋商组织者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二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磋商文件构成 4.1 磋商文件包括:采购邀请(含采购公告) 、磋商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条款、附件。 4.2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各有关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 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1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采购人、 中招公司或者磋商小组可以9 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由中

14、招公司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一磋商供应商。 5.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中招公司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通知,不足 5 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3 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 可能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变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三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文

15、件的编制 6响应文件的构成响应文件的构成 6.1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首次编制的响应文件具体构成如下: (1)报价函; (2)参考报价表; (3)采购需求响应文件:见前附表要求;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技术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见前附表要求; (7)保证金:单独递交,见本章第五条要求; (8)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内容。 如采购人(中央预算单如采购人(中央预算单位除外)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位除外)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报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品,供应商所报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

16、,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7报价报价 7.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 供应商要按照磋商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参10 考报价表;在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及磋商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最后报价表。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 7.2 如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进口产品应当采用人民币报价。 7.3 每种货物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 响响应文件有效期应文件有效期 8.1 响应文件应自首次提交之日起, 按照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要求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四四 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和签署规定和递交递交 9响应文件签署及规定响应文件签署及规定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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