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培训课件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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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安全管理培训 及案例分析青州市东坝初级中学 2014年9月28日,培训内容要点:一、全国中小学安全情况通报;二、学校管理中的安全案例及分析;三、我校目前面临的安全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四、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做好安全常规工作;,一、全国中小学安全情况通报,目前我国大约有 42万多所中小学校, 9万个教学点,大约有 2亿多中小学生,每一个学生的平安健 康,牵动着亿万家庭和家长的心。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做好中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2006年教育部首次发布的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报告指出,近10年来,全国中小学学生意外死亡平均每年4万人左右,即平均每天死亡100多人,相当于每天要消失2个

2、班。经专家分析统计,其基本特点是: 1、事故类别分布特点: 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24%是有毒动植物中毒,其中81%是豆角未炒熟所致),学生踩踏占1.79%,自杀占5.36%,其他约14%。,2、事故发生区域特点: 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从学校内外来分,38.39%发生在校内;61.6%发生在校外,这其中以溺水和交通伤害为主,这两类占了50.89%。从城乡区域来分27.68%发生在城市,72.32%发生在农村。 3、事故发生年龄段特征: 43.25%发生在小学,34.82%发生在初中,9.82%发生在高中。

3、 4、事故发生时间特征: 89%的事故发生在白天,11%发生在晚上;36%发生在寒暑假和节假日,64%发生在上学期间。 5、事故发生地点特征: 32%发生在上放学路上,39%发生在学校,24%发生在江河水库和公路上,5%发生在家中。 6、事故发生原因特征: 10%是因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导致事故的发生,死亡学生人数占全年死亡总数的10.84%;90%是属其他各类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年死亡总数的89.16%。,7. 学校典型重大事故类型 按形式分类: 校园火灾事故 楼道踩踏事故 危房坍塌及设施隐患事故 校车交通事故 人为砍杀事件 春游交通及翻船事故 触电事故 食物中毒事件 游泳溺水事故

4、,按性质分类: 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过失责任事故、故意责任事故;人为事故、非人为事故; 按根源分类: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治安案件、卫生事件等; 8. 学生意外死伤的主要类型 致伤的主要类型: 车祸、火灾、溺水、窒息、中毒、烧(烫)伤、跌伤、撞伤和击伤、动物咬伤、异物卡入喉鼻、针刺、踩到铁钉、割伤、其他伤害等; 致死的主要类型: 车祸、淹溺、跌倒和高处坠落、噎塞、火灾、触电、物击、窒息、危房倒塌、自杀、他杀等。,第一节 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案例:学生甲为某小学二年级学生,课间休息时与数名同学在学校的国旗台上玩耍,不慎将学生乙推到国旗台下,致使其右手骨折。事发后,班主任老师将学生甲叫到教室外的走

5、廊上询问情况,一气之下,给了学生甲两个耳光,并使劲往其腿部踢了两脚,致使学生甲两只耳朵疼痛不已,腿部出现红肿。,一、教师体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五十五条: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第四项规定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

6、、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五项规定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第三十七条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预防与对策,1、小学生活泼好动

7、,有时控制不住自己,作为教师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当以说服教育为主,严禁体罚。小学生处于身体发育期,对于成年人的推搡很容易受伤,教师应当有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的意识。2、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教师的法治观念教育。增强教师的法治意识,依法执教。,二、学生之间的伤害,案例1:江西某小学,学生小文到操场活动。当时六年级正在练习接力赛跑,尽管已经下课,练习却还在进行中。由于操场狭小,学生又多,小文被其中一个跑步的同学撞倒。送到医院她被诊为“脑内膜出血”,住院半个月。案例2: 同学之间开玩笑。,致害学生应承担主要法律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

8、关系依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要认定学校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应当看学校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过错。本案中学校有无过错主要应从以下两点来分析:学校开展体育教学活动的场地是否合乎法律的要求。 教师在组织开展学生体育活动时有无过错。,预防与对策,学校要完善教学设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校也要加强课间安全管理。,三、课间活动安全,案例:在操场看铅球赛被砸伤案某小学举办春季运动会,三年级学生俞某与其他同学一起观看铅球比赛。李某是参加这次铅球比赛的运动员。在李某之前的运动员投掷完毕后,担任裁判

9、的教师到铅球着落地点丈量投掷距离,俞某等几位同学随该老师进入落地区内观看丈量结果。在老师和观看的同学尚未撤离运动区域时,李某接着投掷出的铅球,砸中尚未退出运动区的俞某的头部,致其头部急性重型颅脑损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

10、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预防与对策,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学会自我保护,四、学生帮教师做事受到的伤害,为教师个人打开水被他人撞翻烫伤案 某日,被告王瑛让已下课的原告为其打开水。原告在打回开水上楼时,恰逢被告闫石在学校楼道的防盗门横梁上打秋千,被告闫石将暖水瓶碰碎烫伤了原告的右腿。事发之后,被告王瑛及校方送原告到医院就诊,经天津市第四医院诊断,原告右腿热烫伤3(深度)。,评 析,承担责任的依据 民事责任中的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只有在主观方面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侵权损害原因和结果之间的相互关系。 学校承担责任的理由 一种意见认为,学校不应承担责任

11、;另一种意见认,学校应承担责任 。,预防与对策,教师不应当让未成年人为自己或者是为学校做具有危险或者潜在危险的事情。,五、教师伤害学生,案例1:教师精神疾病伤害学生2006年9月20日下午,湖南省永州市第十二中历史教师李恒毅不仅在课堂上用钢筋殴打女生章耀尹,还亲手把章耀尹从四楼上扔了下去,导致这名只有11岁的学生最后不幸身亡。,当时教室,死亡现场,五、教师伤害学生,案例2: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间,云南双江自治县忙笼小学教师杨绍春,以让学生到其宿舍拿作业、试卷、问话为由,先后对该校李某某、铁某某等七名小学生实施强奸。近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奸淫数名小学生的教师杨绍春作出判处死

12、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例3:2013年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一起当地小学校长和房管局工作人员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事件,万宁检察院昨日以被告人陈在鹏(原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被告人冯小松(原万宁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犯强奸罪向万宁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法院于28日决定对两案予以立案受理。案例4:2013年5月16日,安徽潜山县某小学的校长杨某,被媒体曝出在长达12年的时间中先后对9名女童实施性侵,检方以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对其提起公诉。案例5:2013年5月22日,广东雷州某小学校长郑某在家长报案后投案自首,今年5月以来,郑某以辅导课程等为借口,将该校六年级两名女生多次诱骗至学校宿舍实

13、施强奸,目前已被刑拘。案例6:2013年5月24日,河南桐柏一小学教师杨某因涉嫌猥亵十余名学生被刑拘。案例7:2014年9月15日,宁夏灵武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抓获一名猥亵儿童的犯罪嫌疑人黄振兴。黄振兴是一名乡村教师,以讲作业为由,在办公室先后性侵12名学前班女童,其中导致10名女童处女膜破裂,性侵频繁发生或持续至少一年。现案件已由银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评 析,1、学校领导怎么会让“问题教师”从事教学工作? 2、李恒毅事件”折射出教师心里压力过大。,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

14、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预防与对策,不聘任有犯罪前科或者精神有疾病的教职员工。 加强师德与法治教育。,第二节 交通安全,交通安全,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万

15、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 2010年,全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3906164起,造成65225人死亡,254075人受伤,经济损失9.3亿元。,交通安全,1、个人交通安全案例1:2006年6月的一天,从贵州来浙江嘉兴打工的许某的岁女儿没有乘坐学校的校车,而是自己步行回家。但孩子在途中不幸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许某同时向肇事司机和学校要求赔偿,但遭到学校的拒绝,于是便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案例2:2006年10月1日,某职业学校学生李飞和其弟无证驾驶一辆无牌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外李会腰路口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二人当场死亡。,分 析,在这个案件

16、中,许某与学校之间存在教育服务合同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保护和管理的义务。学校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与孩子因发生事故而死亡的结果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另一方面,许某没有对女儿尽到充分的教育义务,也负有相应的责任 。,预防与对策,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保护和管理的义务,学校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治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交通安全,2、校车交通安全案例1:2008年3月23日,云南凤庆县三岔河镇一辆沿途搭载31名初中寄宿生的拖拉机坠入道路右侧12米深沟,造成8名学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2011年11月17日06时35分57秒,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在接到幼儿后, 行驶至该镇西街道班门口时,与一辆陕西籍大翻斗运煤车相撞。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事故共造成20人遇难,18人重伤,26人轻伤。 遇难者中,包括司机和女教师两名成人,其他死伤者均为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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