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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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一)、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陈景润、张广厚等是一流的数学家,50岁生命就到点了。” 北京市普查结果,在职干部每2个人就有一个高血脂,平均每5个人就有一个高血压,平均每5个小孩就有一个小胖哥。,说明当前我国人民的健康问题很让人担忧,为此我们应积极行使什么权利?(否则就可能出现上述令人担忧的现象,完成学业工作没几年,生命就到点了。),那么我们该如何行使生命健康权呢?,、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向上的精神; 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

2、,有权依法自卫(正当防卫)和请求法律保护。,1、张某手持铁棍入室抢劫,职工小王和家人奋起反抗,打伤张某的手臂后制服张某。,上述行为哪些属于合法行为?哪些属于放弃权利的行为?为什么?,3、小林骑自行车上学时,闯红灯过马路,险些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2、小红怕吃药打针,患了感冒久拖不治,结果得了心肌炎。,1.小王和家人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因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小王和家人的行为属于依法自卫(正当防卫)的行为。,2.小红和小林都是放弃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小林的行为不仅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而且也是放弃保护自己健康的权利的行为。,正当防卫的含义: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

3、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小常识:,刘梅档案:桑植县十一学校初三学生,她5岁时不幸患上I型糖尿病。她珍惜人生,自强自立,曾100多次昏倒,又100多次坚强地站起来,与病魔顽强抗争,书写了一个个感人肺腑的动人故事。她勤奋好学,以惊人的毅力发奋学习,虽病魔缠身,成绩仍一直名列前茅。她有着崇高的理想,病痛的经历,学习的艰辛,400多篇10万字的日记催人泪下。过早被命运带到生与死岔路口的她知道人生道路该如何走下去,她就是少年

4、楷模-刘梅。,刘梅对生命的态度对你有什么启示?,如果爸妈比我先死,那就没有人疼我了。可如果我先死,他们一定很伤心难过我觉得还是应该坚强地活着,不能让爸妈失望,难过。” 摘自刘梅日记,为什么?,1、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既是我们的权利, 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2、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3.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 ,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必然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轻生或自

5、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为什么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北交大一名学生自杀,吉林一毕业实习大学生跳楼砸瘪过路的士,我们绝不可以这样!,张某家住一楼,某日下班忘带钥匙,于是决定用砖破窗进屋。玻璃碎后,蹦出碎片正巧将路过的中学生王某右眼扎伤。张某随即将王某送医院救治,虽右眼得以保住,但留下明显疤痕,视力急剧下降。王某出院后以张某侵犯其生命健康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全部损失18530元,精神赔偿金2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负有不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定义务,尽管不是故意,但张某的过失侵害了王某的健康权,给王某造成较大

6、精神痛苦,应承担全部责任。,39岁的李某自改嫁后,她和儿子(与前夫所生)长期受到虐待。2004年11月25日23时许,李某的丈夫喝醉酒后就趁着酒性拿16岁儿子出气,李某怕儿子挨打将其推进房间。李夫一直大骂并扬言要杀妻儿,接着拿刀追杀李某,李某呼救,李子拿把铁锤出来,将李夫捶倒后,李夫依然叫骂不止,李某捡起地上刀子将丈夫刺死后,母子投案自首。,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李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二)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案例分析2004年11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

7、父亲李普能因儿子吸毒、盗窃,恨铁不成钢,情急之下竟将其活活打死。李普能是官渡区某村村民,其子李彪于2000年染上毒瘾,当时年仅14岁。从那时起,家里不管把钱放在哪里,都难逃李彪的魔掌。2004年7月6日,没钱的李彪又偷了本村村民的拖拉机后斗板。李普能找到一个月未回家的李彪后,将其弄回家中进行毒打,致使李彪死亡。有人说这是一种大义灭亲的行为。你们是怎样认为的?,大义灭亲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是违法的。,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 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

8、,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侵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同时自己也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_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都无权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侵害他人和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我们绝不可以这样!,2005年3月12日彭州市蒙阳镇三邑初级中学 7年级学生陈先龙被该校9年级学生刘世文打死。,2005年6月23日上午,苏州市某中学两名外 来借读学生,因

9、琐事引起争执,进而发生 斗殴,结果其中一名学生因重伤不治身亡。,2001年12月,山西襄汾县古城中学的陈某因与同学发生矛盾,用稀硫酸制造了一起致使20人受伤、13人被毁容的惨剧。,2005年04月10日,深圳校园暴力事件被学生用手机录像暴光: 某中学和某职业高中两所学校内的学生发生激烈群殴的场面。,相关链接 漠视生命、 昭彰,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其中原因非常复杂,但人文教化的缺失和暴力文化的泛滥是暴力蔓延的一个重要因素。含有暴力内容的电影、电视、电子游戏、书报等(统称暴力文化),对于青少年无疑是毒品。 许多专家认为,玩暴力游戏虽不直接促成犯罪,但却在诱导青少年以暴力文化解决问题。,暴力,、我们中

10、学生要关爱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文化)。,让我们远离暴力,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同样的爱护 同样的权利,一、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二、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1.行使生命健康权的主要方式,3.注意自身安全和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责任。,1.我们负有不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2.远离暴力,守法助人,2.放弃生命健康权的危害,一天,中学生王明、徐文、钟平、黄晓芳放学回家,走到学校附近的河边时,忽然听见有人大喊“救命”。原来是同学张刚。四个学生均不会游泳,在此危急关头,四个学生有三种不同表现:,王明纵身一跃跳进河中,试图拉张刚上岸,结果河水湍急,不会游泳的两个人抱在一起在河中挣扎

11、。,钟平、黄晓芳一边大声呼救,一边找救人工具,发现旁边有一根三米长的木棍,两人马上抄起木棍,将另一头伸向河中,让二人抓住。这时几个成年人跑来,有的跳到河里救人,有的帮着拉木棍,大家齐心协力将二人救上岸。,徐文想:自己不会游泳,也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还是自身安全重要,于是扬长而去。,王明,徐文,钟平、黄晓芳,钟平、黄晓芳,王明:是见义勇为、具有高尚道德的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和道德褒奖。但不宜提倡,要“见义智为”。,徐文:不违法但应受道德谴责。看到同学落水袖手旁观,没有同情心和社会公德意识。,钟平、黄晓芳:既是见义勇为又是道德教育提倡的行为。既勇于救人,又机智救人。,请从法律与道德等方面评价上述三种

12、表现。,当我们遇到他人需要救助的情况时,应当从自护与救人两个角度去考虑。,(1)危难时刻要学会保护自我,也要尽一切可能去挽救他人; (2)既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也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小结:,珍爱自己的生命与健康,珍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据最近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在北京,知识分子平均寿命从10年前的58-59岁降至53-54岁,比北京市民平均寿命的78.5岁低了20岁。那么,究竟是什么无情地夺走这些英才的生命呢?大众在为这些优秀中青年人唏嘘不已的同时,不由得自己也会反思一下:“我是不是也应该去检查一下身体了?”,根据家庭情况,制定一份家庭健康计划或是锻炼计划。,老师赠言:,让友善

13、走来,让伤害走出;与法律为伴,与暴力绝缘;为健康喝彩,为生命礼赞。,小楠的故事,小楠是个初二的学生,家里条件不宽裕。初一下学期时爸爸妈妈又接连下岗,靠打零工赚钱供他和姐姐上学。有一阵子,小楠感到身体不舒服,为了不给爸妈添麻烦,更为了给家里省钱,就一直忍着不去看病。半年后,小楠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终于有一天体育课时昏倒在学校操场的跑道上。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小楠被送进了医院。经检查和诊断,小楠得了很严重的糖尿病,需要尽快动手术,手术费用需10万元。小楠得知这一切时,陷入了痛苦的矛盾之中:,A、我的生命和健康是我自己的事,为了不给家里增加负担,也为了减轻点痛苦,我还不如早点放弃,自杀算了 B、人

14、总有一死,虽然我热爱生命,希望健康,但面对高额的手术费,我只能顺其自然,听天由命了 C、我还年轻,我还有理想,我一定要想办法和病魔作斗争,维护我的生命和健康,1、你如何看待小楠的这些想法? 2、有人认为“自杀”是个人的事情,个人的权利,你认同吗?为什么?,大家都为小楠的病情所苦恼,经过爸妈、姐姐和老师的劝说,小南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对生命和健康重树起来了信心。但是高额的手术费却是燃眉之急,光靠爸妈起早贪黑的打零工、靠学校同学老师的捐助,自然远远不够。 于是姐姐也想停学打工。但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几天找工作都碰了壁。一次,她发现路边周围一群人在看一个断臂少年,跪在那儿,面前放着一张纸,写满了自

15、己的曲折经历,很多人看了都很同情,纷纷往他面前的罐子里投硬币。姐姐若有所思“我为何不像他一样,断自己的胳膊少自己的腿总不违法吧?只要能得到别人的同情,能得到更多的帮助,我愿意受这份罪”,1、你赞同小楠姐姐的想法吗?为什么? 2、如果你是小楠的同学,你会如何帮助小楠呢?,小楠批评了姐姐的想法,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应该自己来争取最后小楠写了一封信,寄给了当地的广播台,字里行间充满了对生命与健康的热爱和渴望。播音员将这封信在整个城市播报,传递了生命的呼声,呼吁大家一起来关注和帮助小楠,并亲自带头筹集捐款,短期内便筹足了整整10万元,将小楠送上了手术台。,结合小楠的事例说说我们在生活中该怎样行使生命

16、健康权的?,16岁的小君和小哲是高一同班同学。小君沉没寡言,爱好数学,一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哲活泼开朗、思维敏捷、善于言谈,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哲与小君发生争吵,小君先给了小哲脸上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哲自感委屈,从书包里掏出一把匕首,在楼道里找到小君理论,再次发生争执。互殴中,小君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哲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巳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君父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君讨回了公道,加害人小哲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小哲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律师的梦想成为泡影,我国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从事律师职业。,2、小君,小哲的事例给了我们什么启示?,1、“进一步山穷水尽,退一步海阔天空”“非法侵害生命康权者受制裁”。结合这两句话,谈谈此桩惨案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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