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物权法真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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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8/23,2012司法考试物权法真题及解析,第二组:陈秋霖 徐娜 冯凌鸿 杜昊宇 吴奕辉 郑莹 张雨桐 张淳,1、2012卷三,第6题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 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

2、,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参考答案】 B 考点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解析按份共有,对共有物的管理,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而非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故选项A错误。根据物权法第96条,出租共有物比处分共有物的行为更轻,故经占共有份额2乃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可以将共有物出租。由此产生的收益,由各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故选项B正确。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包括事实上处分和法律上处分。前者如改变物的形状、毁坏;后者如将物转让(出卖、互易、赠与)他人,广义上对共有物的法律上处分还包括在物上为他人设定租赁使用权等债权或者他物权。这种处分及于共有物的全部,涉及全体共有人的利益,我国物权法规

3、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乃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错误。出租并非改良行为,故D选项错误。,2、2012卷三,第7题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参考答案】D 考点债权让与 解析债

4、权出质,适用债权转让的基木规则。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侦权出质事实的通知,不是债权质权发生效力的要件,选项A正确,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不得对乙主张权利,选项B正确。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则丙的债权质权对乙发生效力。如乙仍向甲履行债务,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选项C正确。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即担保物权所担保的伎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行使其权利。故乙在获悉债权出质事实后,部分或者全部履行行为均不得对质权人丙发生效力,选项D。,3、2012卷三,第8题甲、乙是邻居。乙出

5、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 B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D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参考答案】D 考点占有的种类;占有的保护 解析无权占有是与有权占有对应的一个占有类型。无权占有中,依据占有人的主管心理状态可进一步区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占有人不知其物占有的权利的占有;恶意占有是占有人知道

6、其无占有的权利的占有。本题中,甲明知其无占有本权,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A选项正确。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在租赁期间届满前,丙对停车位的占有属于有本权的占有,故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B选项正确。以占有人在事实上是否占有物为标准可将占有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间接占有的特点在于间接占有人与直接占有人之间存在特定的法律关系,基于这种法律关系,问接占有人对于直接占有人有返还请求权。当甲将停车位出租给丙时,甲是间接占有人,丙是直接占有人。停车位的所有权人乙可以基于所有权要求甲返还原物,并且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C选项正确。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停车位

7、所有权人乙不能对丙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但可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占有返还请求和原物返还请求的基础是不同的,前者是占有,后者是所有权。物权法第245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可见,占有返还请求权须受l年期间限制,原物返还请求权一般无时间限制。选项D错误。,二、多项选择 12012卷三,第55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

8、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9,【参考答案】ABC 考点特殊抵押权;保证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9条,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5条,对于乙银行的100万元债权,丙和丁属于连带共同抵押;

9、戊和己属于连带共同保证。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选项AC正确。由担保法解释第75条可知,连带共同抵押中,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选项B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加条,“连带共同保证中,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必须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后才能向其他保证人主张,选项D错误。,22012卷三,第56题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

10、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参考答案】ABCD 考点物权的公示;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关系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9条第1款和第14条规定,甲将一套房屋出卖给乙,虽然己经转移房屋占有,但是没有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因此,乙占有房屋但却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不过,乙占有房屋具有本权依据,即其与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选项A正确。甲死后

11、,该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由甲的继承人予以承受,故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选项B正确。依据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蹭开始时发生效力。甲死亡后,其房屋归丙继承,丙成为房屋所有权人。丙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妥房犀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至此,丁成为该房屋所有权人。同理,乙仍可对丁主张其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如果此时认为乙的房屋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则一旦房屋发生毁损灭失,乙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对乙来讲是不公平的。况且,无论占有的权利基础是什么,占有本身均属物权制度。即使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占有,亦应推定其为有权占有,具有物权的绝对效力和对世效力,选项C正确。

12、虽然乙相对于丁来讲属于有权占有,但是,丁是房屋所有权人,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故选项D正确。,32012卷三,第57题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 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 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参考答案】AB 考点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解析因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故法律赋予抵押权人保全抵押物的

13、权利。物权法第193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本题中,由于丙的非法居住,导致乙银行的抵押权难以实现,乙银行可以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选项A正确。乙银行也可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选项B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间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债权人代位权的对象限于金钱债权,甲对丙享有的返还请求权并非金钱侦权,故不适用

14、代位权规则,选项C错误。乙银行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不享有原物返还请求权。故乙银行不得给予抵押权向丙行使返还请求权,选项D错误。,4. 2012卷三,第58题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ABCD 考点占有的种类;占有的保护 解析根据进行的占有

15、是否依据本权可将占有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因丙与乙之间并无借用法律关系,故丙占有乙车属于无权占有。选项A正确。在甲告知丙骑错车之前,丙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自行车所有权人乙可以请求丙返还原物,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自行车所支出的必要费用。选项B正确。乙作为自行车所有权人,无论丙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乙均有权对丙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选项C正确。在甲告知丙骑错车之后,丙为恶意占有人。恶意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自行车,致使该自行车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正确。,三、不定项选择题 (一)201

16、2卷三,第86-91题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已付款,但乙公司没有依约交付挖掘机。 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支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 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没有征得大王的同意。 请回答第869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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