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检验站(车用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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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定期检验与评定一、检验站资源条件车载CNG钢瓶: (1)测厚仪; (2)内窥镜或内部检验照明装置; (3)必备的检验量检具; (4)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可燃气体置换和 处理装置; (5)瓶阀自动装卸机; (6)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 (7)气瓶自动倒水装置; (8)气瓶外表面清理装置;清除瓶内残留物 的装置; (9)安全照明装置;(10)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 (11)水压试验装置; (12)气瓶内部干燥装置; (13)符合规范要求的气密性试验装置; (14)检修瓶口螺纹的螺纹量规和丝锥; (15)检修瓶阀的工具、量具及瓶阀气密性试验装置 ; (16)钢印滚压机、

2、打字枪等打字装置; (17)喷涂气瓶漆色、色环和字样的器械; (18)处理报废气瓶用的设备 二、国家标准GB19533-2004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 检验与评定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以下简称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 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按GB17258设计制造的、 公称工作压力为16 20 MPa,公称容积为30 120L,工作温度为-50C 60C的钢瓶。公 称容积小于30L或大于120L的钢瓶可参照本 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压缩天然气充气站用的 储气钢瓶,也不适用于复合材料钢瓶。检验机构、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 检验机构进行钢瓶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必 须符合

3、GB12135的要求,并经国家规定 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检验 机构必须配备测试天然气钢瓶性能指标的 专用试验仪器和设备。检验周期钢瓶的首次检验和第二次检验为每 三年进行一次,第二次检验后每两年进 行一次;对出租车用钢瓶的检验每两年 进行一次,第二次检验的有效期为一年 。对到期需进行定期检验的钢瓶,或在使 用过程中发现钢瓶有严重腐蚀、损伤以及其 它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钢瓶业主应 及时将钢瓶及该钢瓶对应的车牌号送交检验 单位,由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或确定未到期的 钢瓶是否需要提前进行检验。钢瓶的拆卸工 作须由从事车用钢瓶安装或改装的专业单位 承担,业主不得自行拆卸钢瓶。在发生交通 事

4、故中受到损伤的汽车所用的钢瓶和附件, 如需重新使用,应对钢瓶进行检验,检验合 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 的钢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钢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 、音响检查、瓶口螺纹检查、内部检查 、无损检测、重量与容积测定、水压试 验、内部干燥、瓶阀检验和气密性试验 。检验准备 记录逐只检查记录钢瓶制造标志和检 验标志。记录内容包括国别、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或单位代码、钢瓶编号、制造 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 实际容积、实际重量、瓶体设计壁厚、 上次检验日期、钢瓶所在车辆的车牌号 。未经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 认可的厂商制造的钢瓶、制造标志不 符合G

5、B 17258或气瓶安全监察规 程规定的钢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 或项目不全导致无法评定的钢瓶、有 关政府文件规定不准再用的钢瓶,登 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对使用期超过5年的出租车用钢 瓶及使用期超过10年的其他车辆用钢 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瓶内介质处理对瓶内的介质,在保证安全、 卫生和不污染环境的条件下,采用适 当的方法将气体排净,然后用氮气进 行置换。瓶阀拆卸与表面清理确认瓶内压力与大气压力一致 时, 由检验机构负责拆下瓶阀。对于瓶阀无法开启或拆下的钢瓶 ,应与待检瓶分别存放以待另行妥善 处理。用不损伤瓶体金属的适当方法, 将钢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产物、 沾染物等有碍表面检查

6、的杂物以及外 表面的疏松涂敷物清除干净。外观检查应逐只对钢瓶进行外观目测检查 。检查其外表面是否存在凹坑、鼓包、 磕伤、 划伤、裂纹、夹层等机械性损伤 及凹陷、热损伤、腐蚀等缺陷。应重点 检查瓶体与瓶底过渡处、瓶肩、瓶颈及 钢瓶固定装置与瓶体接触处。金属机械性损伤的检查与评定瓶体存在裂纹、鼓包、夹层等缺陷的 钢瓶应报废。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余壁厚 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应报废,测量方法见附录 A(资料性附录)。对未达到报废条件的缺陷,特别是线 性缺陷或尖锐的机械损伤应进行修磨,使其 边缘圆滑过渡,但修磨后的剩余壁厚不得小 于设计壁厚。凹陷的检查与评定瓶体凹陷深度超过1.5mm或大于凹陷 短径

7、1/35的钢瓶应报废,测量方法见附录A(资 料性附录)。瓶体凹陷中带有划伤或磕伤时,若其 缺陷深度大于5.1.2条或5.2.1条的规定,或其 缺陷深度虽小于5.1.2条或5.2.1条的规定,但 其磕伤或划伤长度等于或大于凹陷短径,且 凹陷深度超过1.0mm或凹陷深度大于凹陷短 径的1/40,则该钢瓶应报废。热损伤的检查与评定瓶体存在弧疤、焊迹或明火烧烤等热 损伤而使金属受损的钢瓶应报废。腐蚀的检查与评定对瓶体上孤立的点腐蚀、线状腐蚀 、局部腐蚀及普遍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 设计壁厚的钢瓶应报废。因腐蚀严重,无法判断腐蚀程度的 钢瓶应报废。筒体变形的检查与评定测量筒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瓶应报 废

8、:筒体的圆度,在同一截面上测量其最大 与最小外径之差,超过该截面平均外径的 2.0;筒体的直线度超过瓶体直线段长度 的4,且弯曲深度大于5mm。音响检查 -检查要求外观检查合格的钢瓶,应逐只进 行音响检查。钢瓶在没有附加物或其它妨碍瓶 体震动的情况下,用重约250克的铜锤 轻击瓶壁,如发出的音响清脆有力,余 韵轻而长且有旋律感,则此项检验合格 。 -评定音响十分混浊低沉,余韵重而短 ,并伴有破壳音响的钢瓶应报废。瓶口螺纹检查 -检查内容与评定方法用直接目测或借助低倍放大镜 目测,逐只检查螺纹有无裂纹、变形 、磨损、腐蚀或其它机械损伤。瓶口螺纹不得有裂纹性缺陷, 但允许瓶口螺纹有不影响使用的轻微

9、 损伤,允许有不超过1牙的缺口,且 缺口长度不超过圆周的1/6,缺口深度 不超过牙高的1/3。螺纹修复瓶口螺纹的轻度腐蚀、磨损、变 形或其它机械损伤,可用符合国家标 准GB10878规定的丝锥修复。修复后 用符合国家标准GB/T 8336的量规检 验,检验结果应符合GB8335的要求 ,不合格的钢瓶应报废。内部检查 -工具应用电压不超过24V、具有足够亮 度的安全光源逐只对钢瓶进行内部目测 检查。必要时可使用光学内窥镜或其他 辅助设备进行检查。-检查与评定要注意内表面产生应力腐蚀裂纹 的可能性。内表面有裂纹、皱折、夹层、凹 坑、凸瘤及瓶肩内有明显沟痕或皱折 的钢瓶应报废。无损检测 -磁粉探伤对

10、筒体与瓶底过渡处、瓶肩、瓶 颈及钢瓶固定装置与瓶体接触处应优先 采用非手动的荧光磁粉探伤(A型高灵敏 度试片)方法进行检查,不得有裂纹或裂 纹性缺陷。-超声波探伤对瓶壁外观检查后有怀疑的部位应 采用超声波探伤方法(有自动记录)进 行无损检测,不得有裂纹或裂纹性缺陷 。按JB 4730执行,合格标准为级。重量与容积测定 -数值处理必须逐只对钢瓶进行重量(不含可 拆附件)与容积测定。容积、瓶重应以三 位有效数字表示。第四位数值,对于容积 一律舍去,对于瓶重一律进位。-衡器要求重量与容积测定用的衡器应保持准确 ,其最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值的1.5 3.0倍。衡器的校验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测量与评定

11、对实测重量小于制造钢印标记重量 的钢瓶,若实测重量与制造钢印标记重量 的差值大于制造钢印标记重量3,应测 定瓶壁最小壁厚,最小壁厚小于设计壁厚 的钢瓶应报废;若实测重量与制造钢印标 记重量的差值大于制造钢印标记重量5 时应报废。对重量测定合格的钢瓶,采用附录 B(规范性附录)规定的方法进行容积测 定。实测容积值小于制造钢印标记容 积值的钢瓶,必须根据容积测定记录将 原制造钢印标记容积值改打为测定的容 积值;实测容积值与制造钢印标记容积 的差值大于制造钢印标记容积的10%时 钢瓶应报废。水压试验 试验要求必须逐只对钢瓶进行水压试验, 试验装置、方法和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 标准GB/T 9251的要

12、求。应优先选用外 测法测定容积残余变形率。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工作压力 的5/3倍,钢瓶在试验压力下的保压时间 不少于2min。水压试验时,瓶体出现渗漏、明 显变形或保压期间压力有回降现象(非 因试验装置或瓶口泄漏)的钢瓶应报废 。在水压试验时, 应同时测定容积残 余变形率。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6时 ,应测定瓶体的最小壁厚,其值小于 设计壁厚者应报废。容积残余变形率 超过10的钢瓶应报废。无效试验的处理在钢瓶进行水压试验过程中,当 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90%或90%以上时 ,如因故无法继续进行试验,应按GB/T 9251的规定采取提高试验压力的方法对 试验无效的受试瓶再次进行试验。内部干燥-干燥方

13、法与要求经水压试验合格的钢瓶,必须逐只进行内部干 燥。钢瓶经水压试验合格后,将瓶口朝下倒立一段时间 ,待瓶内残留的水沥净,然后采用干燥空气吹扫、内 加温、外加温或其他适当的方法进行内部干燥。用加温方法进行内部干燥时,通常控制温度不超过 200C;时间应足够长以保证瓶内完全干燥。-干燥状况检查借助内窥镜或小灯泡观察瓶内干燥状况,如内 壁已全面呈干燥状态,便可安装瓶阀。瓶阀检验与装配-瓶阀检验 应逐只对瓶阀进行检验和清洗, 保证开闭自如、不泄漏。阀体和其它部件不得有严重变形 ,螺纹不得有严重损伤。当瓶阀损坏时,一般情况下应更 换新的瓶阀,除非得到瓶阀制造厂的 许可,方可代为更换阀内部件。更换 瓶阀

14、或密封材料时,必须根据盛装介 质的性质选用合适的瓶阀或材料。在 装配瓶阀之前,必须按GB15382的要 求对瓶阀进行气密性试验。瓶阀装配瓶阀应装配牢固,并应保证其与 瓶口连接的有效螺纹牙数和密封性能,其 外露螺纹数不得少于12牙。瓶阀检验后应更换新的安全泄放 装置,新更换的瓶阀上也必须有安全泄放 装置,型式应为爆破片易熔塞组合式, 并符合GB17258及GB17926的要求。气密性试验试验要求钢瓶水压试验合格后,必须逐只 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装置和方法应符合 GB/T 12137的要求,试验压力应等于钢 瓶公称工作压力。钢瓶采用浸水法进行气密性试验 。浸水时间不少于2 min,期间不得有泄 漏

15、现象。充气过程中若充气装置发生故障 或试验过程中瓶阀产生泄漏时,应立 即停止试验,待维修或重新装配后再 试验。试验结果对在试验压力下瓶体泄漏的钢瓶 应报废。检验后的工作-检验标记定期检验合格的钢瓶,应按气瓶安全 监察规程附录1的规定打上或压印检验标志 、喷涂检验色标。-钢瓶检验记录与报废处理钢瓶检验员必须将钢瓶检验结果逐项填 入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记录, 并填写检验报告,由检验单位和钢瓶产权单位 各自存档。钢瓶检验单位应在钢瓶重新安装后 ,将对应的车牌号记入档案,以保证钢瓶的可 追溯性。-废瓶销毁报废钢瓶由检验单位负责销毁,应 采用压扁或锯切方式销毁钢瓶,并按气 瓶安全监察规程附录4

16、的规定填写气 瓶判废通知书通知钢瓶产权单位。-涂敷检验合格的钢瓶,必须重新涂敷, 钢瓶表面漆色、字样、字色应符合 GB7144及GB 17258的有关规定。钢瓶安装由从事车用钢瓶安装或改装的专业单 位负责将检验合格的钢瓶安装于汽车上 ,并保证管路接头处没有泄漏。钢瓶业 主应及时将钢瓶重新安装后所对应的车 牌号反馈给检验单位。钢瓶水容积测定方法钢瓶容积测定,必须在清除瓶内锈蚀物 和沾染物之后进行,以免造成误差,其测定方 法如下:B.1 将经过空瓶称重的钢瓶,瓶口朝上置于 检验室的地坪上,向瓶内注满清水,静置8h ( 注入瓶内的清水应已在试验用水槽内敞口静置 24h)。其间应断续的用橡胶锤自下而上轻敲 瓶壁数次,并将瓶内每次下降的水补满,直至 瓶口水面不再下降为止。B.2 确认瓶内气泡排出,瓶口液面不再 下降时,将钢瓶移至称重衡器上秤出瓶 与水的总重量。B.3 以“瓶水总重”减去实测的空瓶重量 得出瓶内容纳的水重。再乘以称重时瓶 内水温下的每千克水的体积数(见下表 ),即得出该钢瓶的现容积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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