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法律体系及食品安全法

上传人:n**** 文档编号:52248126 上传时间:2018-08-19 格式:PPT 页数:45 大小:1.0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法律体系及食品安全法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法律体系及食品安全法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法律体系及食品安全法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法律体系及食品安全法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法律体系及食品安全法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法律体系及食品安全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法律体系及食品安全法(4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法律 体系及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法律体系概况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有关法律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法规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章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范性文件 食品安全法第一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法律法规层级与内容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和单行条 例、规章 规范性文件(一)宪法 (1 )宪法的历史 (2 )宪法的内容 (3 )宪法的地位(二)七个法律部门 宪法相关法 39部 立法法、国务院组织法、选举法 民法商法 34部 民法通则 行 政 法 80部 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 经 济 法 58部 进

2、出口商品检验法、动植物检疫法、 社 会 法 20部 残疾人保障法、工会法、劳动法、诉讼法、仲裁法 刑 法 1部 刑法9次修订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9部 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三、法律法规之间约束关系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 (宪法,一些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 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下一层级的法律法规 不得与 上一级法律法规相抵触。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3、; 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 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第二部分 进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法律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及相关法律一、检验检疫法律(4部)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及相关法律 二、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执法基础法律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及相关法律 三、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相关的法律对外贸易法海关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港口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部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相关法规进出口食品

4、检验检疫相关法规 一、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法规 不允许地方立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 理的特别规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相关法规 二、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基础法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高法关于执行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高法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 定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相关法规 二、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基础法规国家赔偿管理费用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高检公安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高检关于渎职

5、侵权案件立案标准 规定高法高检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相关法规 三、与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有有的法规标准化法实施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法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若干 问题的规定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部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章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章 规章的法律地位及要求规章的法律地位立法法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 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 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 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 ,制定规章。规章是政府和政府部门制定进出口食

6、品检验检疫规章规章的管辖范围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 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 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 法定职责。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章各级的规章及要求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 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 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 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 法规,制定规章。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章 2001年国务院

7、第322号令规章制定程序条 例,该法规明确了规章制定的程序要求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章可见规章是当前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 成部分,一个重要层级环节。对于我们来说,质检总局的部门规章, 对检验检疫来说更具有操作性。也是我们制 定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法律依据。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章 检验检疫规章截止目前日,质检系统现行有效规章 203件,其中检验检疫规章88件最近的规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 总局令161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入境特 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60 号)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章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章进出口检验检疫规章共有58部

8、 第五部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范性文件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范性文件 一、概念、特点和作用我们对于规范性文件的一般理解是指: 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法规而制定的,涉 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 ,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文件。通俗叫红头 文件,我认为是有特殊性的“红头文件”。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范性文件目前为止,法律层面对于规范性文件尚无权威 、统一的定义。较早涉及其定义的是1990年的行 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 、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 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 的诉讼。 行政法规层面, 2001年国务院第322号令 规章制定程序

9、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不具有 规章制定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具 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参照本条例规定的程 序执行。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范性文件规章层面,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总局125号令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 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务院 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 布,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 约束力并能反复适用的文件。 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范性文件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河北省 人民政府令2010第14号)第二条:本规 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

10、政府规章外,本 省的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 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 程序制定公布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管理性 文件。从以上关于规范性文件定义的描述,我 们可以归纳出规范性文件的一些共性特点。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范性文件 二、规范性文件的作用 三、规范性文件确认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规范性文件 四、河北检验检疫系统进出口食品检验检 疫规范性文件 五、质检总局规范性文件目前1085个 有以 下发文件、公告等形式下发发布第六部分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 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

11、过了新 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同日,新 品签署主席令,予以颁布,并自今 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行食品安全法颁布于2009年,历时不到 六年就以新法取代,也是法律史上少有。2013年10 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2014年5月14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2014年5月14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食 品安全法(修订草案)2014年12月22日,十二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 案)进行二审。2015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 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 后表决通过。一、 新法体现

12、的理念 8个方面的制度设计确保最严监管 6个方面的罚则设置确保“重典治乱” 4个方面的规定确保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3项义务强化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二、对食品行业发展的影响 1、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承担主 体责任,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2、二是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3、三是对保健食品管理新增多项规定三、对消费者饮食安全的影响 1、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及防病治疗功能。 2、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示。 3、剧毒、高毒农药禁用于蔬菜瓜果。四、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的 要求 食品安全法第六章食品进出口 用一章的篇幅对食品进出口的特定食 品安全要求

13、做出了规定。本章内容共十一条1803个字四、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的 要求 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第91条县级以上食药部门 国内市场进口食品 第95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进口食品无 国标的外国标准审查 第93条四、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的 要求 进口食品安全范围: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要求:检验合格(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符合我国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标准的进口有关相关人日供国外标 准审查符合食品安全,检验合格并结果公开) 四、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的 要求 进口食品监管措施:基本要求检验合格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制度 96条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定期公布)9

14、6条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97条市场检查及通报(食药局)95条对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并根据评估和审 查结果,确定相应检验检疫要求 101条四、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 的要求 进口食品主体责任境外出口商、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符合性负责业 94条进口商建立境外出口商、生产企业审核制度 94条进口商对进口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96条63条进口商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98条和50条第二款四、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 的要求 出口食品监管措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出口食品原料供应基地种植、养殖场备案 一项工作职责收集汇总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四、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的 要求 主体责任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 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99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 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 门备案 99条 违法的处罚 129条五、新食品安全法 对检验检疫 工作会带来哪些影响 对检验检疫工作会带来哪些影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