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课件】中国海关运输工具管理系统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52214991 上传时间:2018-08-19 格式:PPT 页数:78 大小:1.8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培训课件】中国海关运输工具管理系统_第1页
第1页 / 共78页
【培训课件】中国海关运输工具管理系统_第2页
第2页 / 共78页
【培训课件】中国海关运输工具管理系统_第3页
第3页 / 共78页
【培训课件】中国海关运输工具管理系统_第4页
第4页 / 共78页
【培训课件】中国海关运输工具管理系统_第5页
第5页 / 共7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培训课件】中国海关运输工具管理系统》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培训课件】中国海关运输工具管理系统(7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国海关运输工具管理系统上海海关现场业务三处 王维 2009年2月25日主要内容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运输工具管理系统与舱单管理系统的关系运输工具管理系统与舱单管理系统的关系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上海海关推进工作部署上海海关推进工作部署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运输工具管理系统概况运输工具管理系统概况n“运输工具管理系统” 与“舱单管理系统”相互关联、数据交互,向舱单系统提供运输工具动态,并可访问舱单系统数据库。它是申报人利用舱单管理系统开展相关申报业务的前提和保证,必须与舱单管理系统同时推进。n系统对外服务于运输工具动态申报企业,实现运输工具相关申报的电子信息化;对内面向海关运输工具监管关员和所有相关的工作

2、人员,规范了运输工具监管工作,加强了海关对运输工具的监管第一部分 运输工具管理系统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 具舱单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合舱单管理 系统实现舱单电子数据提前传输,以及实 现对进出境船舶动态信息的有效管理。系统开发背景和目的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2.便利海上运输国际条约 3.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 、物品监管办法 5.海关其它对国际航行运输工具监管的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 第80号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出境和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空运运输工具传输数据项

3、的公告核心内容 数据项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 第88号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电子传输报文格式的公告核心内容 数据格式电电 子子 口口 岸岸H200H2000 0物流物流 监控监控 系统系统录入录入 申报申报报文报文 中转中转系统维护动态管理静态管理参数维护查询统计转港管理风险管理数据交接运输工具动态管理 系统功能模块运输工具动态 申报是否备案运输工具动态 电子示意图运输工具单证 申报下港开往国内总申报单 货邮舱单 飞机物品申报单 机组个人物品申报单 机组名单 旅客名单电子关封是境内港海关运输工具 动态数据库运输工具 备案数据库预报动态 确报动态在港动态

4、 离港动态运输工具备案 管理运输工具物料 申报供飞机物品申报单 退飞机物品申报单运输工具动态流程示意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海运部分)的核心业务功能包括: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海运部分)的核心业务功能包括: 备案管理备案管理 动态管理动态管理 单据审核单据审核 转港管理转港管理 删改申请删改申请 数据归档数据归档 系统支持系统支持核心业务功能核心业务功能一、备案管理 备案管理包括全国性和地方性备案两部分,全国备案管理包括全国性和地方性备案两部分,全国 性备案包括船舶备案、船舶运营企业备案;地方性备案包括船舶备案、船舶运营企业备案;地方 性备案包括船舶代理企业备案、船舶服务企业备性备案包括船舶代理

5、企业备案、船舶服务企业备 案。案。 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负责备案管理和备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负责备案管理和备 案数据维护。对同一个企业具备多项资质的可同案数据维护。对同一个企业具备多项资质的可同 时备案。时备案。 注:船舶必须在船舶运营企业备案后才能备案。注:船舶必须在船舶运营企业备案后才能备案。 舱单传输人和舱单相关数据传输人在舱单管理子舱单传输人和舱单相关数据传输人在舱单管理子 系统中备案;运输工具动态传输人、船舶服务企系统中备案;运输工具动态传输人、船舶服务企 业备案在运输工具动态子系统中备案。业备案在运输工具动态子系统中备案。基本内容 船舶代理企业备案,是指海关对从事船舶代

6、理业 务的企业,凭国家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相关 纸面单证向所在地海关进行的备案。 对无备案的船舶代理企业,系统不接收代理船舶 的报文,船舶代理企业要开展海关相关业务,必 须在海关进行备案后才能进行。 1 1、船舶代理企业备案、船舶代理企业备案 所有数据项填制时都应符合相应数据类型定义。 备案数据分为必填项和选填项,添加备案数据时 ,必填项不能为空,否则系统会进行提示,并不 能进行后续操作;对选填项系统只做是否符合数 据项目类型、定义校验,不符的,进行提示。 注:船舶代理企业备案号标准:关区号4位(如 0202)+组织机构代码要点数据项目2 2、船舶运营企业备案、船舶运营企业备案 船舶运营企业

7、备案,是指海关对以自有或船舶运营企业备案,是指海关对以自有或 租赁船舶从事运输业务的运营企业的备案租赁船舶从事运输业务的运营企业的备案 。3 3、船舶运营企业备案录入、船舶运营企业备案录入 所有数据项填制时都应符合相应数据类型定义。所有数据项填制时都应符合相应数据类型定义。 备案数据分为必填项和选填项,添加备案数据时备案数据分为必填项和选填项,添加备案数据时 ,必填项不能为空,否则系统会进行提示,并不,必填项不能为空,否则系统会进行提示,并不 能进行后续操作;对选填项系统只做是否符合数能进行后续操作;对选填项系统只做是否符合数 据项目类型、定义校验,不符的,进行提示。据项目类型、定义校验,不符

8、的,进行提示。 注:船舶运营企业编码(具有唯一性)以企业提注:船舶运营企业编码(具有唯一性)以企业提 供的编码为准,如遇到重复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变供的编码为准,如遇到重复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变 更。更。(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如没有)如没有 组织机构代码可填无。组织机构代码可填无。数据项目 船舶备案数据以船舶备案数据以IMOIMO编号为备案船舶的唯一标识编号为备案船舶的唯一标识 ,一个,一个IMOIMO编号只对应一条备案船舶记录。以人编号只对应一条备案船舶记录。以人 工方式录入船舶备案数据的,必填项不能为空。工方式录入船舶备案数据的,必填项不能为空。注:注:IMOIMO号标准:号标准:UN(UN(

9、标识码)标识码)+7+7位数字;对没有位数字;对没有 IMOIMO编号的船编号的船 舶,首先判断船舶是否为在海关舶,首先判断船舶是否为在海关 备案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备案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IMOIMO号为海关备案号号为海关备案号 ,如不是小型船舶,如不是小型船舶IMOIMO标准为:标准为:CN (CN (标识码)标识码) +4+4 位关区代码位关区代码+3+3位数字。位数字。 4、船舶备案 船舶备案数据可通过批量导入、企业填报船舶备案数据可通过批量导入、企业填报 备案数据发送(中国海关自动审核、接收备案数据发送(中国海关自动审核、接收 、确认入库)、海关根据企业或船舶及其、确认入库)、海关根

10、据企业或船舶及其 代理人的申请进行添加和修改。代理人的申请进行添加和修改。要点一 对船舶预报首次进出中国的,系统校验备对船舶预报首次进出中国的,系统校验备 案数据,如果无备案数据则系统自动发送案数据,如果无备案数据则系统自动发送 回执回执“ “请向中国海关申请船舶备案请向中国海关申请船舶备案” ”;同时预;同时预 报动态入库。报动态入库。 船舶在向海关发送确报动态时,如果有备船舶在向海关发送确报动态时,如果有备 案数据,系统能够接收确报动态;如果没案数据,系统能够接收确报动态;如果没 有备案数据,需要先进行补充备案数据,有备案数据,需要先进行补充备案数据, 才能接受确报动态。才能接受确报动态。

11、要点二 添加船舶备案数据,系统自动校验录入数据是否符合添加船舶备案数据,系统自动校验录入数据是否符合 数据项定义要求,若不符则系统自动提示;如有漏填数据项定义要求,若不符则系统自动提示;如有漏填 ,系统也会自动提示。所有数据项填制时都应符合相,系统也会自动提示。所有数据项填制时都应符合相 应数据类型定义。备案数据分为必填项和选填项,添应数据类型定义。备案数据分为必填项和选填项,添 加备案数据时,必填项不能为空,否则系统会进行提加备案数据时,必填项不能为空,否则系统会进行提 示,并不能进行后续操作;对选填项系统只做是否符示,并不能进行后续操作;对选填项系统只做是否符 合数据项目类型、定义校验,不

12、符的,进行提示。对合数据项目类型、定义校验,不符的,进行提示。对 不同监管类型的船舶,在船舶备案时需要选择相应的不同监管类型的船舶,在船舶备案时需要选择相应的 监管类型,监管类型不同,则系统在船舶进监管类型,监管类型不同,则系统在船舶进/ /出口申报出口申报 环节以及海关审单时的要求不同,比如:选择内支线环节以及海关审单时的要求不同,比如:选择内支线 监管类型,则在单据审核中只需提供总申报单和货物监管类型,则在单据审核中只需提供总申报单和货物 申报单,否则需提供完整单证。申报单,否则需提供完整单证。要点三数据项目数据项目4 4、船舶服务企业备案、船舶服务企业备案 船舶服务企业备案,是指海关对服

13、务监管船舶服务企业备案,是指海关对服务监管 船舶上下物料、燃料、物品、保税烟酒、船舶上下物料、燃料、物品、保税烟酒、 食料的企业在海关进行的备案。食料的企业在海关进行的备案。数据项目数据项目二、动态管理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主要是针对以下动态管理主要是针对以下6 6种船舶动态进行审种船舶动态进行审 核,从而对船舶到达、在港、离港实施全程核,从而对船舶到达、在港、离港实施全程 监控。监控。 预报进境(港)动态预报进境(港)动态 确报进境(港)动态确报进境(港)动态 抵港报抵港报 在港动态在港动态 预报离境(港)动态预报离境(港)动态 确报离境(港)动态确报离境(港)动态 注:预报进境动态必注:预报

14、进境动态必 须在船舶代理备案后须在船舶代理备案后 方可申报。方可申报。 注:其余动态必须在注:其余动态必须在 船舶代理、船舶同时船舶代理、船舶同时 备案后方可申报。备案后方可申报。下列下列前置数据未审结则不接收后续数据:前置数据未审结则不接收后续数据: 进境动态的进境(港)预报动态未审结,则不再进境动态的进境(港)预报动态未审结,则不再 接收其进境(港)确报动态的后续动态;接收其进境(港)确报动态的后续动态; 进境(港)确报动态未审结,不接收抵港报及在进境(港)确报动态未审结,不接收抵港报及在 港动态;港动态; 离境动态的离境(港)预报未审结,不接收离境离境动态的离境(港)预报未审结,不接收离

15、境 (港)确报,(港)确报,但在港动态与抵港报之间未作逻辑但在港动态与抵港报之间未作逻辑 判断,进境动态与出境动态间未作逻辑判断。判断,进境动态与出境动态间未作逻辑判断。要点一要点二 删除上述动态时必须先删除该动态后续数删除上述动态时必须先删除该动态后续数 据。如删除预报必须先据。如删除预报必须先 删除确报。删除确报。1 1、进境(港)预报、进境(港)预报 船舶进境(港)预报,是指船舶有来港计船舶进境(港)预报,是指船舶有来港计 划,但不能确定具体抵达或者直接进港时划,但不能确定具体抵达或者直接进港时 间,运输工具负责人事先将预计抵达或者间,运输工具负责人事先将预计抵达或者 直接进港(锚地)时

16、间及其相关船舶信息直接进港(锚地)时间及其相关船舶信息 通知海关的报告。通知海关的报告。 进境(港)预报时限海关对船舶进境(港)预报,应要求运输工具负责人按下列 时限要求,将船舶进境(港)预报内容通知海关。 (一)集装箱货物船舶,在开始装船的24小时以前; (二)非集装箱货物船舶,在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24小 时以前; (三)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在开始装载货物的2小时前; (四)集装箱货物与非集装箱货物混装的船舶,应当按照 第(一)项要求。 (五)集装箱货物经境外港口转运的船舶,在最后一个境 外转运港装船的24小时以前。 注:该时限为按照172号令要求配合舱单提前传输所定。基本项目基本项目2 2、进境(港)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