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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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名流汽车俱乐部道路交通事故概述道路交通事故概述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的概念 一、新法的实施和道路交通事故概念的变化自2004年5月1日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适用的法律 法规发生很大的变化。新法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 序规定正式开始实施。而废止的旧法有1960年2月 11日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发布的机机动管理办法 、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 法)和1992年8月10日公安部令第10号发布的道路交 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新法与旧法之间的差异首先体现在新法扩大了道路交

2、通事故的概念。也 就是说原来按照旧法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事 件,现、在按照新法则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应 当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进行 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规定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 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第一,必须是车辆事故。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 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 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如 各种汽车、电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 等。“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

3、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 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 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如自行车、 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电动自行 车等。从该条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交通事故可以在 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 人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第二,必须是发生在具有一定交通意义道路 上的事故。所谓“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 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 、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概念的变化体现1按照旧法不可抗力所致的交通事件不属 于道路交通事故。但现在新的道路交通安

4、全 法颁布实施后,把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意外事 件也纳入交通事故的范围。 2按照旧法,乡村白建公路因不属于公路 养护部门养护而排除在道路之外,但现在只要 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即属于道路范围。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和道路的定义 在客观上扩大了交通事故的范围。二、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二、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按照1991年12月2日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修订道路交 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 、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这种旧的划分方法 随着时间的发展已经不适应现实的要求。新的事故分类 标准正在制定,目前还没有出台,初步设想是分为死亡 、伤人、财产损失三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

5、0条的规定以及交通事 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道路交通事 故按照有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是否轻微适用不同的处 理程序:无人员伤亡的适用简易程序,有人员伤亡的适 用一般程序;财产损失轻微的适用简易程序,财产损失 较大的适用一般程序。但目前尚没有对这种区分标准作 具体量化,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非道路交通事故三、非道路交通事故 所谓非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不允许 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 。在农田作业、居民小区、工厂等地发生的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 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道 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6、条例第97条第1款规定,车辆 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 规定处理。例如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条第2款明确 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 照本规定处理。因此非道路交通事故应 当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7条 第2款规定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 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 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二节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 后怎么办人们往往习惯于交通安全的状态,而很少有人 会预想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一旦发生事故, 人们往往容易惊惶失措,或者情绪激烈。这种既正常(发生事故产生情绪上的波动这是很正常的)又 不正常(与平时理智平和的状态比则是不正常的)的 情绪状态对事故的处理往往没有什么好处,常常 会使事情变得更糟。所以如果我们平时对这种紧 急情况有所预想,事先假想一遍出现事故之后应 当怎么做,那么当灾难降临的时候,惊惶失措的 程度就会大大降低,我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就会得到最大可能的保护。本节的内容就意在指 引读者正确的处理交通事故。以下省略如需完整版资料,请联系名流 汽车俱乐部企划部。电话:0513-8515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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