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医疗卫生监督--处罚程序、技巧、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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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卫生监督 处罚程序、技巧、风险控制湖南省卫生监督所1行政处罚概念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 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 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 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 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2风险的概念n1、风险n遭受声誉与财产损失或伤害的可能性n2、卫生行政执法风险n相对人遭受声誉与财产损失或伤害的可能性n当相对人启动行政救济(复议、诉讼)时,卫生行政 主体可能因此遭受的声誉与经济的损失。n当执法监督部门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时,卫生行政主体 或责任人可能因此遭受的声誉与

2、经济的损失。n加强风险控制的直接动机是减少不断发生的卫生行政 执法过失与过错。3卫生行政执法风险分类n1、一般可防范风险n可能导致法律和责任追究和惩罚,但能够防 范。n例如:卫生行政执法侵权;行政执法相对人 认定错误;错误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 显失公正等。n应当采取“零缺陷”管理模式,无论其成本有 多大。4卫生行政执法风险分类n2、难以完全避免风险n虽然难以完全避免,但采取控制措施后通常可 大大降低其发生频率或严重程度。n例如:卫生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不充分确实;卫 生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缺陷;卫生行政处罚执行不 完全等。n构成了大部分复议、诉讼的基础。5dn卫生行政执法错误n未能完成即定计划、

3、目的(执行过错)n实施了错误计划、方案(计划错误)n大多数错误不是因为个人的鲁莽,而是因为卫 生行政执法系统组织上的错误。例如:缺乏培训 ;超负荷工作;超常规压力;法规缺陷;督查不 严等。n系统的改进可以预防错误发生。6n越权执法n违法事实不清,调查取证不充分n引用处罚依据不当或错误n处罚程序不规范n被处罚主体不清卫生行政处罚常见问题7n注意:风险控制n1、依法(法定时间、频率、形式、项目等)监 督,及时准确留下清晰监管痕迹。n2、日常监督意见书要求明确具体,但兜底条款 应有较为广泛针对性。n3、明确责任,注意责任分担,切忌大包大揽( 工作要干,责任要清)。n4、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与通达,(上级

4、部门和同 级其它部门),切忌报喜不报忧,一旦出现问题 独自承担。n查处案件要狠,收集证据要准,行政处罚要稳 。8行政处罚只能由违反行政法上的义务人承担!n切切注意:n 1.不能替代n 2.不能转继n 3.不能承担连带责任9行政处罚原则n(1)法定;n(2)公正、公开;n(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n(4)保障相对人权利;n(5)职能分离;n(6)一事不再罚。10司法程序优先原则n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 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11行政处罚法第七条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 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 损 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 为构成犯罪,应当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三种法律责任可以同时并存12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n(五)违法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 事责任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应 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还应当依法提出卫 生行政处罚的意见。13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 (高检会20062号)n一、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刑事追诉标 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及时将案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n 对未能及时移送并已作出行政处罚的涉嫌犯罪案件,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作出行政处罚十日以内向同级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抄送行政处罚

6、决定书副本,并书面告知相 关权利人。n 现场查获的涉案货值或者案件其他情节明显达到刑事 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应当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查办过程 及时处罚 十日内 现场 立即14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10号)二OO一年七月九日n 第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 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n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n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n (三)涉案物品清单; n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n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注意材料复印保留!15“非法行医罪”认定:n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

7、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n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n 1.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责任主体n 2.情节严重?定罪情形n 3.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量刑情形16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n(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5号) 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8、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n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n n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 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17n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 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非法行医”:n(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 疗活动的;n(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 疗机构的;n(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 的;n(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 动的;n(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

9、为的 。医生执业资格 医师资格 18注意:n行政处罚:n 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注册 非医 师行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 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n刑事处罚:n 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注册 不构 成非法行医罪 不移送司法部门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 医生执业资格 医师资格19n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 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n(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 障碍的;n(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 的;n(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 、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n(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

10、次以后,再次 非法行医的;n(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注意 1.只要情节严重即构成犯罪,为定罪情形 2.两次时间间隔应考虑控制在行政责任追究时效两年内 3.注意第三次仍然应当处罚!20n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 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 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n(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 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n(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 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1.为量刑情形 2.先考虑定罪,后考虑量刑21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 (高检会20062号)n六、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 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

11、日起三日以内 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送 公安机关,并办理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 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22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10号)二OO一年七月九日 n第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 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 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 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 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n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 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 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 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

12、批准的,应当 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2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n第二十四条 案件移送书,是将不属于自己管 辖的案件,移送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的文书。n 移送书应写明移送案件的受理时间、案由、 移送原因、移送的法律依据。n 移送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将案件材料一并移送 。 注意材料复印保留24其它部门移送案件证据转换n注意:n其它部门调查证据不能直接使用,必须 进行证据转换n方式:n询问笔录 当事人确认移送来n 的案件证据真实!25行政处罚设定n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 由只能由法律设定)n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性人身自由以外 的行政处罚n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 销企

13、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n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 规定26行政处罚种类n(一)警告;n(二)罚款;n(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n(四)责令停产停业;n(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n(六)行政拘留;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27责令停产停业n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对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违法行为 而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n 这种处罚形式直接剥夺了生产经营者进 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是制止正在发生的 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妨害社会经济生活、危 害人民生命健康的行政违法行为的非常有效 的行政处

14、罚措施,也是一种带有紧急强制措 施性质的处罚手段。28停产停业特点:n1、停产停业是一种行为资格的处罚;n2、停产停业对被处罚人行使权利的暂时剥夺;n3、停产停业目的是为了改进工作,纠正错误:n 不作为义务:不得再从事被停止的生产n 经营活动;n 作为义务:停产业期间进行整顿纠正违法n 改进工作有 证无 证停产停业取 缔29取 缔n取缔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过 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或在紧急危险情 况(非法生产经营)下、根据法律、法规 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实 施的(停止非法生产经营)强制性措施 。30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经 营应视为非法(无证)生产经营卫生行政许可管理

15、办法第四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接 到延续申请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受理或者 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延续申请的,应当在该卫生行政许 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 的,视为准予延续。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不受理延续申请或者不准予延续决 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被许可人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和卫生行政部门不受理 延续申请或者不准予延续的,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后 ,原许可无效,由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 注销并公布。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原许可无效 非法(无证)生产经营31没收违法所得 n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对 从事生产、保管、加工、运输、销售违 禁物品或者进行其它营利性违法行为的 人所实施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对违法 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本质上是一种 追缴。32没收违法所得n“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法律法规 规定的法定罚种,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依法进 行,不得自由裁量,属羁束性具体行政行为 。n 我们必须注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作 为行政权利享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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