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分则--借贷合同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52210012 上传时间:2018-08-19 格式:PPT 页数:24 大小:2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法分则--借贷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合同法分则--借贷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合同法分则--借贷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合同法分则--借贷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合同法分则--借贷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法分则--借贷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法分则--借贷合同(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第一节 借贷合同概述 -一、借贷合同概念-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金钱或物品贷与另一方使用、处分,另一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交还同等金钱 或物 品的协议。第六章 借贷合同二、借贷合同特征二、借贷合同特征1 1、借贷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借贷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2 2、借贷合同标的为金钱或他物;、借贷合同标的为金钱或他物;3 3、借贷合同期满并需交还同等替代物,而非原物;、借贷合同期满并需交还同等替代物,而非原物;4 4、借贷合同是双务的、有偿或无偿合同;、借贷合同是双务的、有偿或无偿合同;第一节 借贷合同概述 -三、借贷合同的分类1、按照标的是否被消费划分:使用借贷合同和消费借贷合

2、同2、按照标的的种类不同划分:金钱借贷合同和实物借贷合同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一节 借贷合同概述 -三、借贷合同的分类3、按照贷款人的不同划分: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民间借款合 同、其他借款合同。4、按照有无担保划分:担保贷款合同和信用贷款合同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一节 借贷合同概述 -三、借贷合同的分类5、按照贷款的用途划分:工业贷款合同、农业贷款合同、 基 本建设贷款合同、外汇贷款合同、商业 贷 款合同、消费贷款合同等。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二节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一、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概念-金融机构将金钱贷与受贷人,到期受贷 人 还本付息的合同。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特征1、贷与人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3、;2、标的为货币;3、要式合同;4、诺成合同。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二节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 三、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订立1、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的订立形式 书面形式2、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1)借款种类。(2)币种。分为人民币和外汇,(3)借款用途。(4)借款数额及支付方式、支付次数、每次支付的 时间(5)借款利率。(6)借款期限。 (7)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清还是分期还款;(8)其他条款。如违约责任、合同解决方式等。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二节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三、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的订立相关立法【第197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 借 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

4、种、用途、数额 、 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204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 , 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第209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 款人 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二节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四、贷款人的义务1、按约定提供借款的义务【 第201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 借 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200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 款 并计算利息。2、保密义务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三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 泄 露其在任职期

5、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二节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五、借款人的义务1、如实告知义务【第199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 的 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约定提供担保的义务【第198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 人提 供担保。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 人 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 押 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 进 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 良 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二节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五、借

6、款人的义务3、收取借款的义务【第201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 借 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4、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义务【第203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的, 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二节 金融机构借贷合同 -四、借款人的义务5、返还本金的义务【第206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 以 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207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 应当 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

7、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208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 约定 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二节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四、借款人的义务6、支付利息的义务【第20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 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 六 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 在 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 届 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 时 一并支付。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二节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四、借款人的义务7、容忍的义务【第202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 使

8、 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 务 会计报表等资料。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三节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 - 一、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概念-借款人与贷款人均为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特征1、借款人与贷款人均为自然人2、是实践合同【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3、一般为无息【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4、利率有上限【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四节 借贷合同法律问题分析 -一、借贷合同的性质问

9、题1、转移所有权合同说2、转移使用受益权的合同说3、转移处分权的合同说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四节 借贷合同法律问题分析 -二、按揭购房贷款合同法律问题1、相关合同法律关系及其关联性2、购房合同解除或无效对借款合 同 效力的影响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四节 借贷合同法律问题分析 -三、提前还贷法律问题1、借款人有无提前还贷权 2、借款人提前还贷权是法定权还 是 约定权 第六章 借贷合同第四节 借贷合同法律问题分析 -四、金融机构借款和自然人之间借款 以 外的借款合同效力问题1、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效力 2、企事业单位内部集资借款合同 的效力第六章 借贷合同案例1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于2001年与陈

10、先 生及北京世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个人 购房借款合同,约定亚运村支行向陈先生个人发放 贷款20万元,用于购买世豪公司开发的世豪花园房 屋;如借款人连续3个付款期或累计6个付款期未按 时偿还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 ,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 本息;世豪公司作为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 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或 对借款人所购的房屋进行回购。贷款合同签订后, 亚运村支行依约向陈先生发放了全部贷款。但是, 陈先生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逾期还款的违约情形, 为此,亚运村支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先生

11、立即 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世豪公司对陈先生上述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2 1996年,某市食品公司向工商银行借款1000万元 ,由某市烟草公司作担保。借款期限届满,食品公 司仍有50万元利息未能偿还。食品公司提出再贷款 200万元,贷款期2年,工商行提出若同意将前期贷 款利息和本次贷款利息扣除,即同意再食品公司提 出的再贷款要求,于是双方又签订一份借款合同 ,约定工商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 5%。合同签订后,工商行将130万贷款划入食品公 司该行开立的账户之中,期满双方因还款的本金数 额及利息发生争议。工商银行将某市食品公司起诉 到法院,要求食品公司立即清偿本金200万

12、元。 。 案例3 张奇因买房子资金紧张,打算向好友王英借款8 万元。双方达成口头协议,这笔借款是无息借款。 有关借款的事情谈好之后,张便到王英家提款,出 示借款8万元的借条一张,借条上写明收到王英借 款8万元,借款人处有张奇签字,日期2008年6月15 日。后来因为王英涉嫌受贿一案,借给张的8万元 借条被检察院暂扣。一年后,王英因为受贿被撤销 ,检察院将8万元借条归还王英,王英遂于2009年 10月15日要求张奇还款,张迟迟不还。在追讨未果 的情况下,王干脆向法院起诉,要求张归还8万元 借款,并赔偿自出借之日起至归还日为止的利息。 王英则以借款系无息借款为由,答应只还本金而不 愿意承担任何利息

13、。分析此案应如何处理?案例4 2002年8月,刘某与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 )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总价款26万元,刘某于2002 年9月15日前,支付首期30%房价款7.8万元,余下房价款18.2 万元,以办理银行按揭的方式支付;房地产公司于2003年2月 15日前交房,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无法交付的,交房日 期可延期至2003年3月31日,并且房地产公司应于交房后3个 月内,即2003年6月30日前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刘某按约定支 付了首期7.8万元房价款后于2002年12月23日通过房地产公司 同建设银行江南支行(以下简称“江南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 及商品房抵押合同,并且房地产公司为刘某的借款提供了保 证担保,房地产公司与江南支行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