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疗器械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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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腔医疗器械的清洗 消毒与灭菌省口腔医院供应室 秦学君1、 回收 1.1 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 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重复 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 闭的容器中,由CSSD集中回收处理。 1.2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 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 品,使用者应双层封闭包装并表明感染性 疾病名称,由CSSD单独回收处理。1、 回收 1.3不应再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 具和物品进行清点,采用封闭方式回收, 避免反复装卸。 1.4 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 燥备用。 2 、分类 2.1 应在CSSD的去污区进行清点、核查。 2.

2、2 应根据器械物品材质、精密程度等进行 分类处理。3、 清洗cleaning 3.1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 过程。 3.2 清洗方法包括机械清洗、手工清洗。3、 清洗cleaning 3.3 清洗步骤包括冲洗(生活用水,有科室人员完成)洗涤(含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漂洗(流动的生活用水)终末漂洗 (软水) 3、 清洗cleaning 3.4超声波清洗器ultrasonic cleaner 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 的设备 何为空化效应? 超声波作用于液体时可产生大量小气泡 。随周围 介质的振动而不断运动、长大或突然破灭,破灭 时周围液体突然冲入气泡而产生高温、高

3、压,并 在气泡内因放电而产生发光现象。4 、消毒 4.1 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处理。 方法(首选)机械热力消毒 (煮沸消毒法)75%乙醇酸性氧化电位水4 、消毒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湿热消毒温度应90,时间5min,或 A0值3000;消毒后继续灭菌处理的,其湿热消毒温度 应90,时间lmin,或A0值600。 4 、消毒 表1 湿热消毒的温度与时间 温度 消毒时间90 1min80 10min75 30min70 100min5 、干燥 5.1 根据器械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温度, 金属类干燥温度7090;塑胶类干燥 温度6575。 5.2 无干燥设备的及不耐

4、热器械、器具和物 品可使用消毒的低纤维絮擦布进行干燥处 理。 5.3 穿刺针、手术吸引头等官腔类器械,应 使用压力气枪或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 5.4 不应使用自然干燥方法进行干燥。6 、器械检查与保养 6.1 应采用目测或使用带光源放大镜, 6.2 清洗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有锈 迹,应除锈;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 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6.3 带电源器械应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 查。 6.4 应使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7、 包装 7.1 包括装配、包装、封包、注明标识等步 骤。器械与敷料应分室包装。 7.2 核对器械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拆卸的 器械应进行组装。 7.3剪刀和血管钳等轴

5、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 扣。有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 用吸湿布、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管腔 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持管腔通畅;精细 器械、锐器等应采取保护措施。7、 包装 7.5盘、盆、碗等器皿,宜单独包装。 7.6 灭菌包质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 7公斤,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公斤。 7.7 灭菌包体积要求: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 器不宜超过30cm30cm25cm;脉动预真 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 30cm30cm50cm。7、 包装 7.8 包装方法及材料 7.8.1 开放式的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的包 装。纺织品包装材料应一用一清洗,无污 渍,灯光检查无破损。 7.8.2灭菌物品包装分

6、为闭合式包装和密封 式包装。手术器械采用闭合式包装方法, 应由2层包装材料分2次包装。 7.8.3密闭式包装如使用纸袋、纸塑袋等材 料,可使用一层,适用于单独包装的器械 。7、 包装 7.9 封包要求 7.9.1 包外应设有灭菌化学指示物。包内化 学指示卡; 7.9.2 闭合式包装应使用专用胶带,胶带长 度应与灭菌包体积、重量相适宜,松紧适 度。封包应严密,保持闭合完好性。 7.9.3 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 应6mm,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 2.5cm。7、 包装 7.9.4 医用热封机在每日使用前应检查参数 的准确性和闭合完好性。 7.9.65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注明物品名称 、

7、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灭菌器编号 、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标识 应具有追溯性。8、 灭菌 8.1 压力蒸汽灭菌 8.1.1 适用于耐热、耐湿的器械、器具和物 品的灭菌。 8.1.2 包括下排气式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 。 8. 1.3 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程序包括灭菌前 准备、灭菌物品装载、灭菌操作、无菌物 品卸载和灭菌效果的监测等步骤。9 、储存 9.1 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 品存放区。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去除外 包装后,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 9.2 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cm 25cm,离墙5cm10cm,距天花板50cm 。 9.3 物品放置应固定为主,设置标识。接触 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 9.4 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应干燥、包装后 专架存放。9 、储存 9.5 无菌物品存储有效期河南省内标准: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 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7天;使用一次性 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3个月 。10、 无菌物品发放 10.1 无菌物品发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 原则。 10.2 发放时应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 10.3运送无菌物品的器具使用后,应清洁处 理,干燥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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