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薪酬核算与管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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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薪酬核算与管理兰兰爱会2011年11月29日职工薪酬的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货币性 ) 2、职工福利费(货币性) 3、社会保险费(货币性) 4、住房公积金(货币性)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货币性) 6、非货币性福利 7、辞退福利 8、其他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职工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补贴 +其他工资 职工工资的标准:计时工资(商业服务业 )、计件工资(制造业) 计时工资: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月工 资制(现我国一般是月工资制) 计件工资:个人集体计件工资工作时间的规定 工作时间的规定 年工作日:365-104(休息日)-11(节假日 )=250(天) 季工作日:250

2、(天)/4(季度)=62.5(天 ) 月工作日:250(天)/12(月份)=20.83天 月工作小时:20.83天*8小时/天=167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 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 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 准两种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指对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工 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 时间进行工作的职工发放的劳

3、动报酬。加班支付薪酬的规定 1、用工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 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 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职工薪酬标准的150%支付劳 动者职工薪酬。 2、用工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 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 者本人日或小时职工薪酬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职 工薪酬。 3、用工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 ,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 职工薪酬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职工薪酬。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1、如果是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职工工资数额的,应当以 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工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

4、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职工工资数额,或者合 同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以实际职工工资作为加班职工工 资的计算基数。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 间和职工薪酬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每月计薪天数为20.83天/167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5、加班职工工资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职工 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最低职工工资标准作为基数。加班时间的有关规定 1、用工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 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 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 长工作

5、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得职工不享受加班职工工 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奖金:是单位对职工的超额劳动部分或劳动绩效突出 部分所支付的奖励性报酬,是单位为了鼓励职工提高劳动 效率和工作质量付给职工的货币奖励。 2、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 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 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3、津贴:包括补偿职工如特殊和额外的劳动消耗的津贴 、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行津贴及其他津贴。 4、补贴: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的

6、影 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包括副食补贴、物价补贴等。其他职工薪酬 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费(单位:10%,个人:2%) 3、失业保险费(单位:10%,个人:0.2% ) 4、工伤保险费 5、生育保险费 PS:工伤和生育保险跟养老保险绑定,工 伤和生育均由单位购买,个人不用购买。养老保险费 1、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方法 城镇职工一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 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 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

7、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不作为计 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计算方法 企业以全部城镇职工缴费刚脑瓜子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 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较 难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医疗保险费 1、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计算方法 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 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 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 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 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

8、确定职工本人上 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 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企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方法 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基本医 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1、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计算方法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 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 的10%缴纳失业保险费。 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本单位内中方职 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0%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缴费计算方法 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2%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

9、资300% 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一般不应超过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1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 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 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工会会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按照职 工工资总额的2%和1.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 工教育经费。如果企业从业人员基数要求 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根 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 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最新个税税率表PS: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1、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 福

10、利 2、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提的工给员工无偿使 用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的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实际 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 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呗的数额支付 ,想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月工资是指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低于本单位上年平均月工资,按单 位上年的品均工资补偿。临时工及其工资管理

11、企业对临时工的管理应实行宏观控制、规范的用 工程序。凡需要使用临时工的部门,每年必须在 年初提出用工申请,包括用工计划、用工岗位、 工资情况、管理制度等。企业人力资源部核定临 时工的工资标准。临时工工资根据各用工部门按 月考核情况发放,发放时间与正式职工相同,订 于每月5日。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 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劳动合同法第47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

12、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 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得货币性 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 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薪酬核算专员 1、定薪:新员工入职 2、调薪:整体和个别 3、个别:转正、工龄、岗位调动、职务晋 升、职称变动和技术等级变动、考核、奖 励性薪金晋级等。 3、离司薪酬:离职人员薪酬管理薪酬管理常规工作 1、考勤情况汇总和审核 2、休假管理 3、加班管理 4、工资统计知识窗 1、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应 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

13、有价证 券支付。 2、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 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 假日或者休息日,则应提前或顺延至最近的工作 日支付。 3、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 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清 单。婚假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 方不得早于20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 25周岁、女年满23在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 夫妇,可以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合计 10天(一次性连续享受,遇法定假日顺延,含双休日)。 双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所增加的一周婚假 ,工资、奖金照发。 中华

14、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 假日和婚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 当依法支付工资。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1调规定:劳动者依法 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 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病假规定 根据原劳动部劳动保险调了实施细则,疾病或非因工 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 保险条例第13调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 方按下了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1、本企业工龄(下同)不满2年的,按本人职工薪酬的 60%计发。 2、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职工薪酬的70%计发。 3、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职工

15、薪酬的80%计发。 4、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职工薪酬的90%计发。 5、工龄满8年以上的,按本人职工薪酬的100%计发。病假规定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六个月 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 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 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 1、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职工薪酬的40%计发。 2、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职工薪酬的50%计发。 3、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职工薪酬的60%计发。 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9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

16、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 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 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 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事假规定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 动者享受法定休假、婚丧假期间,企业应 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 准支付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产假、哺乳 假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顶 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请事假的,企业可 以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但不得扣减事假 以外的工资。产假规定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 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 胞胎生育的,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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