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效降低成本的策略与方法(含案例)-第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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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有效降低成 本的战略与方法 及案例分析解说 共分4部-3部授课目录w第一讲:企业成本的组成框架和降低企业成本的 新理念w第二讲:降低成本的实战技巧w一、企业在战略层面上的降低成本策略w二、企业在经营层面的降低成本策略w三、企业在管理层面的降低成本策略w四、企业在税收视觉下的降低税收成本策略 案例28: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的纳税筹划 w 2008年到2010年的应纳税额为0万元。 (201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100 6000万元)w 2011年到2014年各年的应纳税额分别为w 200025%50%250万元w 300025%50%375万元w 400025

2、%50%500万元w 500025%1250万元。w 25037550012502375万元。案例28: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的纳税筹划 w纳税筹划方案:w 2009年开始营业,假设2008年的亏 损金额在转移到2009年后,其它条件 不变的情况下,2009年到2014年弥补 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600万 元、6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 、4000万元、5000万元。案例28: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的纳税筹划w筹划后分析:w 吉祥公司2009年2011年免税。2012年 到2014年的应纳税额为w 300025%50%375

3、万元w 400025%50%500万元w 500025%50%625万元。w 3755006251500万元。w 纳税筹划方案节税:23751500 875万元。案例28: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的纳税筹划 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 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 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 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 个纳税年度。”规定可知:企业在一个纳 税年度中间开业,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 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 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4、。w 案例28: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的纳税筹划w 上述吉祥公司2008年12月 开业,吉祥公司2008年实际经 营期为1个月,但还是要作为一 个纳税年度,损失了11个月的 税收优惠。如果开业时间是下 半年,尽量延迟到第二年开始 销售,如此第二年才能完全享 受税收优惠! 案例28: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的纳税筹划 w 尽快取得有关资格证明或证书。w 企业的实际享受税收优惠期限是否 就是法定的优惠期限,取决于企业能 否尽快取得相应资格。也就是说,取 得资格要在享受优惠开始之前,如果 优惠期限开始了,而相应的资格证书 还没拿到,那么只能在剩余期限

5、享受 优惠。案例28: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的纳税筹划 w 这里要提醒纳税人的是,不同的 资格证书由不同的管理部门审批发给 。有关部门要对企业的情况一一审查 核实,而且在认定过程中需要互相监 督制约,防止舞弊,不是短时间内能 办成的。从企业提出申请,到最后取 得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企 业必须未雨绸缪,算好时间提前量。案例28: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的纳税筹划 w 例如,某公司是一家2008年新办的 从事环境保护项目的公司。2009年1月 开业,2009年到2014年弥补亏损前的 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600万元、600 万元、2000万元

6、、3000万元、4000万 元、5000万元。假设该公司2009年提 供申报资料,于2012年获得有关部门 的资格确认。 案例28: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的纳税筹划w筹划分析:w该公司2010年弥补2009年亏损不纳税。 2011年应纳税金额为200025%500万元 。 w2012年到2014年的应纳税额为:w 300025%50%375万元w400025%50%500万元w500025%50%625万元。w总的应纳税额为:3755006251500 万元。案例28: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 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的纳 税筹划w 该公司在2011年应纳税金额为 200

7、025%500万元。2009年到2011年为 三免期,2012年到2014年为半征期。企业 实际上少享受税收优惠3年。只不过2009年 和2010年因无应纳税所得额,享受税收优 惠与否没有太大的关系,但企业2011年不 能享受税收优惠,白白缴纳了500万元的企 业所得税!w 从上可以看出:企业可根据新办企业税 收优惠的开始时间不同选择不同的纳税筹 划方法,减轻自身税负的同时达到提高经 济效益的目的。 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纳 税方案分析 w1、案情介绍w A房地产开发商手中有N个房地产开 发项目,其中有一块地M地块在福州市 ,原地价款4000万元,其余契税及出 让印花税等不计,公司期间费

8、用为零 。现该地块市价8000万元,A公司欲 以8000万元价格转让M地块给B公司, 下面就A公司与B公司的土地转让运用 不同的转让方式对纳税情况进行分析 计算,以选择最优节税方案(暂不计土 地过户的印花税)。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纳 税方案分析 w2、纳税方案分析w(1)直接办理土地交易转让手续w营业税w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 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 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 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 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A公司应缴营 业税,应缴营

9、业税为(8000-4000)5%=200 万元。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纳 税方案分析 w土地增值税w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A公司 应缴土地增值税,其中土地增值税扣除项 目金额为4000+200=4200万元,土地增值 额为8000-4200=3800万元,增值率为 38004200=90.48%,因此应缴土地增值税 380040%-42005%=1310万元。w企业所得税w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A公司应缴企 业所得税(8000-4000-200- 1310)25%=622.5万元。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纳 税方案分析 w契税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规定,

10、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 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 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 案。福州地区的税率为3%,因此B公司应缴 契税80003%=240万元。w 综上计算,如采用土地直接转让交易 ,A公司与B公司共需缴纳税款 200+1310+622.5+240=2372.5万元。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纳 税方案分析 w(2)生地变熟地后再办理交易转让手续wA公司将M地块进行开发整理,投入建设费用10万 元w营业税w营业税同方式一,营业税额为(8000- 4000)5%=200万元。w土地增值税w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

11、宣 传提纲骍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第六 条第二款规定,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 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 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 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 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纳 税方案分析 w 由于A公司投入建设费用10万 元,可以得到开发成本加计20%扣 除的优惠。w 即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为 4000+101.2+200=4212万元,增 值额为8000-4212=3788万元,土地 增值率为37884212=59.62%,A公 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378840%- 421

12、25%=1304.6万元。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纳 税方案分析 w企业所得税wA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为(8000-4000-200- 10- 1304.6)25%=621.35万元。w契税wB公司应缴契税80003%=240万元。wA公司采用投入开发费用10万元后办理转让 ,得到土地增值税开发成本加计20%扣除优 惠,A公司与B公司需缴税款200+ 1304.6 +621.35+240=2365.95万元,比方案一直接 土地转让少缴税款6.55万元。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纳 税方案分析 w(3)变土地转让为转让股权w A公司将M地块进行开发整理, 投入建设费用10万元。再用10万 元

13、现金注册一全资子公司C,将已 开发整理土地对全资子公司C进行 增资,土地过户后将C公司100% 股权以8010万元直接转让给B公司 。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纳 税方案分析 w(3)变土地转让为转让股权w 营业税w A公司投资转让土地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 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 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 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 征收营业税。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纳 税方案分析 w 土地增值税w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 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第五条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

14、产)作价入股 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 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 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 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 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 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 值税的规定。w 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 纳税方案分析 w 因此,A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土 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金额为 4000+101.2=4012万元,土地增 值额8000-4012=3988万元,土地 增值率为39884012=66.25%,应 缴土地增值税398840%- 40125%=1394.6万元。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纳 税方案分析

15、 w 企业所得税wA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为(8000-4000-10- 1394.6)25%=648.85万元。w 契税w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资子公司承受母 公司资产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 2008514号)规定,公司制企业在重组过 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其全资子 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 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 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纳 税方案分析 w 另由于A公司将C公司100%股权作价 8010万元转让给B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 的通知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w 因此,A公司将土地对全资子公司进行 增资,再将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应税总额为 1394.6 + 648.85=2043.45万元。w 根据上述分析,方案一A公司直接转让 土地,A公司、B公司总应缴税款为2372.5 万元。案例29:某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纳 税方案分析 w 方案二A公司将M地块进行开发 整理再行转让,A公司、B公司需上缴 税款2365.95万元。w 方案三公司先开发整理土地,再 用土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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