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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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档案管理 第一章 城建档案概述 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 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 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 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一、城建档案的历史 1、我国至少在3800年以前就有了 城市。1974年河南偃师二里头发现了一座 公元前1920-1925年古代都城遗址。 2、公元前1500年有了图纸。吕 氏春秋记载。 3、距今2100年以前,世界上最早 的中国地图出土在长沙马王堆3号墓中。图 中的主要河流、山脉与今天的实际基本相 符。 4、1:100的明堂图。隋代人宇文 凯用纸绘制的我国第一份建筑图纸。 5、北宋营造法式是监丞李诚 代为政府制定的,是最早的

2、建筑技术书籍 。 6、公元1229年平江图。南宋绍定 二年,平江既是今天的苏州市。图中绘制 的城市布局至今大体未变,大部分桥名和 路名现仍沿用。 7、宋代名画清明上河图。北 宋时期东京地上建筑物的现状图。 等等,就不一一举例了。 二、城建档案的形成 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城市人口 不断上升,城市规模急剧膨胀,城市经济 空前繁荣,城市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和作用越来越显著,城市建设成为一种复 杂的社会活动。 建设项目越来越多。 建设周期越来越长。 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 人们要对这些复杂的建设活动进行管理 ,并对建设的成果进行利用和维护,单凭“ 口传身教”和记忆显然是不够的,于是 人们用规划去指

3、导建设,用设计去指导施 工,用施工后编制的竣工图去指导维修和 管理,从而就有了现代意义的城建档案的 产生。可以说,城建档案的产生是社会发 展的需要,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生 产专业化分工的必然结果。 第二章 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 全国城建档案工作,由国家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建设部)负责管理;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各城市的城建档案工作,由各级建设主 管部门负责管理。各地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 案日常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城建档案工作, 具体由建设厅规划处负责。哈尔滨城建档案工作 由建委负责,具体工作落在城建档案馆。 第三章 城建档案分类大纲 一、城建档案的分类大纲 根据城建档案

4、的内容、形式特点将 其划分为若干大类.将每个大类的城建档案 分成若干属类,在每个属类下再分成若干小 类. 93年建设部颁发的城建档案分 类大纲,共18个大类、102个属类,适用 于各大、中、小城市。大类、属类不允许 改动,小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地 实际情况设置.A综合类 B城市勘测类 C城市规划类 D城市建设管理类 E市政工程类 F公用设施类 G交通运输类 H工业建筑类 I民用建筑类 J名胜古迹类、园林绿化类 K环境保护类 L城市建筑科学研究类 M县镇建设类 N人防军事类 O水利防灾类 P工程设计类 Q地下管线类 R声像类 二、城建档案的分类 例如:住宅工程档案共有15卷 组成,在档案

5、部门管理的工程为第4项,前 3项工程共56卷,第4项工程的第1卷排列顺 序为第57卷的位置,而住宅工程在分类大 纲里是第I大类,第I大类又分为9个属类, 住宅类为第1属类,因此该工程档案的分类 号第1卷为 I1-4-57,第2卷为I1-4-58, 第3卷为I1-4-59,以此类推,最后一卷为 I1-4-72。 第四章 城建档案法律、法规、规章 一、我国的法律 1、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确定和规 范了国家的性质、任务,国体和政体。 2、法律:档案法、行政诉讼法、 规划法、道路交通法等等,是全国人大及 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 3、条例:如,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是 国

6、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国 务院颁布的;地方的条例,如,黑龙江省档案 管理条例是省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哈尔滨 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没有立法权。 4、行政规章:国家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 主管部门依据法定权限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与国 务院其他专业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各项规章。 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是建设部颁发的 ,地方行政规章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 法是省政府颁发的,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档案 管理办法是哈尔滨市政府颁发的。 二、城建档案法规体系 1、城建档案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建档案行政法规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城建档案行政

7、规章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4、黑龙江省地方规章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 案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4号令,2001年3月5 日颁布,2001年5月1日施行。 办法共27条,其中第3条给城建档案下 了定义。第4条明确了城建档案馆的职责和任务。 第6条确定了城建档案馆的归档范围,包括:城市 规划、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电力、电信、铁路 、工业、民用、市政、交通、园林、风景名胜、 市容、环境、防火、抗震等工程建设形成 的档案。第10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在工程开 工前与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 工档案责任书,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 进行验收,合格

8、的,颁发工程项目竣工 档案合格证。第22条制定了对未按规定 期限和范围报送建设项目档案的建设单位 违法行为的处罚权限和处罚额度。另外还 对档案接收、整理、提供利用、捐赠、保 密等项内容作了规定。 第五章 建筑工程档案 一、建筑工程档案部分概述 本标准共包括总则、术语、管理职 责、建设开发资料管理、监理资料管理、 施工资料管理、竣工图、工程资料编制组 卷与归档、计算机管理共9个章节,而工程 档案管理贯穿于标准的每个章节之中。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针对我省工程档 案管理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 研究,征求了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意见,组 织城建档案、工程建设和

9、管理方面的专家 进行多次研讨,以GB/T50328建设工程文 件归档整理规范为基础,吸收了各地的 先进经验,明确了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验收、移交等项工作的具体内容,确立 了具有“地方性、可操作性”的工程资料 编制标准和编制方针。建筑工程资料(术语2.0.1)是建筑工程建设 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建筑工程档 案(术语2.0.6)是建筑工程资料经过系统整理和 科学编目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真实的历史 记录,是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房屋确 权、解决纠纷、科学研究、修史编志、社会教育 、国防建设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不可缺少的重 要信息资源。工程建设从立项选址、用地审批、 规划审批

10、、开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等形成的工程资料具有其自然形成规律,是有机 联系的整体,缺一不可。 建筑工程从工程性质和使用功能分为工业建 筑、民用建筑工程、公用设施建筑工程。 这次标准工程档案部分的编写,主要 针对我省工程建设的实际,注重工程资料的形成 特点,尤其注重施工资料的编制特点和竣工图的 绘制方法。施工资料在第(6)章共分12节,( 6.1)施工资料管理的基本规定、(6.2)建筑与 结构工程、(6.3)基坑工程、(6.4)桩基工程 、(6.5)预应力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6.6) 钢结构工程、(6.7)幕墙工程、(6.8)建筑给 水、排水及采暖工程、(6.9)通风空调工程、(

11、6.10)建筑电气工程、(6.11)智能建筑工程、 (6.12)电梯工程。施工资料分为施工 管理资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施工质量验 收记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施工物资资料 、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纪录、施工检测资料几个 部分。竣工图在第(7)章共分5节,(7.1)竣工 图的分类、提供单位与归档保存、(7.2)竣工图 编制要求、(7.3)竣工图类型及绘制、(7.4) 竣工图章、(7.5)竣工图纸折叠方法。其中竣工 图的编制要求非常明确也非常详尽。绘制方法、 绘制内容以图样的形式举例说明。竣工图章内容 包括:编制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八项内 容

12、明确了竣工图的编制责任,落实了监督、 审核监理资料 的必要环节。图纸的折叠从 0#、1#、2#到3#以示意图的形式绘出。 工程资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从工 程 准备阶段形成的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 工技术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检测资 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施工质量验 收记录、监理资料、竣工图到竣工验收资 料等。本标准把工程资料共分成A、B 、C、D四类。A为建设开发资料类, B为监理资料类,C为施工资料类, D为 竣工图类。 这四类资料包括的内容在“资料分 类、编号、提供单位与归档保存表”里以 表格的形式规定得非常详细。城建档案馆 的归档主要是围绕工程建设的主线,根据 工程建设的实际,内容

13、包括:工程准备阶 段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 竣工验收资料几个部分。归档内容注重档 案资料的法律效力,使档案资料在工程的 改建、扩建以及维护方面能起到凭证作用 和为社会提供利用的作用。归档单位的保 管内容用标注的也非常清楚。 本标准管理职责中(3),明确了 建设单位(3.2)、勘察设计单位(3.3) 、监理单位(3.4)、施工单位(3.5)和 城建档案馆(3.6)的职责,强调了工程资 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标准中要 求工程各参建单位(通用职责3.1)应将工 程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定管理 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工程 资料应随工程

14、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 规定 移交,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 ;不得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和 损毁。 工程资料的形成从头至尾,建设单位的 责任和作用是相当重要的。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 的发起人和组织者,是工程建设的主体,负责工 程资料的收集和汇总,负责工程竣工图的组织绘 制工作,负责工程档案的编制、报验和移交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 合同或协议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 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 确要求;在工程开工前与城建 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 程档案进行预验收,由城建档案馆出具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在工程 竣工后三个月内将一套符合本标准规 定的工程档案原件移交城建档案馆等。 前面提到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 原件”问题,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城建档案 馆是集中保管城市建设档案的基地,负责 城市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 档案的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接收、 管理工作,是城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 城建档案馆是专业技术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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