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应急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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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物中毒的应急与处理讨论内容l食物中毒的概述l食物中毒的报告l食物中毒的分级与响应l食物中毒的调查与处理l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终止l食物中毒的善后处理食物中毒的概述l 食物被有害物质污染,或在有毒环境中作 业缺乏有效防护,或化学品发生泄漏时,均可 造成群体性中毒事件。突发中毒事件现场处置 的关键措施是阻断人群与毒物的继续接触,及 时抢救受害者。 l 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些事件的中毒原 因并不是非常容易查找的,特别是食物中毒事 件,常需要经过严格地流行病学以及卫生学调 查和分析,同时还需要仔细地样本采集和实验 室检测,才有可能找到真正的原因。l一l 对于这类中毒事件的处置需要一边调查,一边根

2、据已知的线索,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以防止中 毒范围的扩大;对于经呼吸道或皮肤引起的中毒事件 ,确定毒物种类并不是首要的问题,关键是应及时将 受害者脱离危险环境,同时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周围 人群。l 但应急人员不能盲目进入事故现场,必须在有效 的防护下才能开展应急行动;对于化学品泄漏,堵漏 是最有效的控制措施,但条件不具备时,采取措施控 制化学品扩散,防止人群与毒物的接触才更为重要。 下面将重点讨论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和 步骤。一、食物中毒的定义1、食物中毒: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 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 有害物质当做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 性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2、食

3、源性疾病:指由于摄入食物中所 含有的致病性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 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 3、食物中毒事件:指影响严重的群体 性食物中毒。4、暴饮暴食引起的胃肠紊乱,因瓜果饭菜 不熟引起的消化不良,少数人对某些食物 过敏引起的某些病症,或有意识的投 毒、服毒,引起的中毒,以及非经口(由 呼吸、皮肤、注射等)而进入机体的毒物 引起的病症,都不属于食物中毒。虽然 经口引起中毒,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染病防治法列入的食源性疾病,也不 属于食物中毒。二、食物中毒的特点l1、食源性疾病的特点:有爆发和散发二种形式肠道传染病存在人与人之间的传播过程l如:甲肝、痢疾疾病种类多,潜伏期不同l如:长的旋毛虫

4、病、短的毒鼠强中毒不一定出现明显的消化道症状l如:寄生虫病、2、食物中毒的特点l食物中毒的特点由于种类的不同而异。但是不 论细菌性或是非细菌性的食物中毒,一般有以 下的共同特点: l1.突然发生;l2.潜伏期短;l3.较多的病例同时出现;l4.所有患者与食物之间有明显关系;l5.多见急性胃肠炎的症状;l6.病程短;l7.无传染病流行后期的散发病例。l8、人与人之间无传染性;l9、有一定的季节性。如微生物性食物中毒 夏秋季节高发。 l10、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三、食物中毒的分类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很多,一般按致病物质 可划分为四类: l 1.细菌性食物中毒:指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 食

5、品。由于细菌污染了食物,并在食物里大量生长 繁殖,有的还产生毒素,人吃了这种含有大量 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物,就会发生食物中毒。 如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变形杆菌食物中毒、葡 萄球菌毒素中毒等。 l l2.化学性食物中毒:由于对有毒化学物质管理 使用不当而污染了食物或误食后引起的中毒。 如农药(有机磷、有机氯等)、金属与类金属( 钡、砷等)、杀鼠药(磷化锌、安妥、毒鼠强等) 及其他有毒化学物质(氟化物)等引起的中毒。 化学性中毒食品,主要有四种:被有毒有害 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误为食品、食品添加 剂或营养强化剂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添加 非食品级、伪造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或营 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

6、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食品;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 败)。l3.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这类食物中毒有二种 情况,一种是某些食物本身有毒,如河豚鱼、 毒蕈、贝类、动物甲状腺等,误食后能引起中 毒;另一种,是某些食物为人们所常吃,但由 于加工、烹调方法不当,没有把有毒物质除去( 如发芽马铃薯、没煮熟的四季豆或豆浆等),人 吃了这些未经去毒处理和不正确加工烹调的食 物而引起中毒。 l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两种:天然含有有 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成为食品; 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有毒成分的动物性 食品(如鲐鱼等)。l植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三种:天然含有有 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成为食

7、品(如桐油、 大麻油等);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 毒成分的植物成为食品(如木薯、苦杏仁等); 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有毒成分的植物 性食品(如发芽马铃薯等)。l4.真菌(霉菌)性食物中毒:指被真菌(霉菌 )及其毒素污染的食品。真菌在外界广泛 存在,能引起中毒的也不少,但由于在 食物上生长繁殖时,往往长出各种颜色 的菌丝,容易引起重视而避免中毒。人 若不加注意,也会因食用霉变食品而发 生食物中毒,如红薯黑斑病中毒、霉变 甘蔗中毒等。三 食物中毒的原因l 1. 食品生产、运输或保存等环节卫生管理不 当,造成食品被微生 物或其他有毒物质污染;l 2食品消费者因缺乏相应知识或鉴别能力 ,误食有

8、毒动植物;l 3违法使用工业原料或其他含有毒物质的 原料,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l 4在食品中进行人为投毒。5、原因物质: 分类 代表例 内因性 四季豆中毒 (固有毒性、天然毒物) 河豚毒素 外因性 经口传染性疾病 (添加、污染) 食物中毒(甲醛三聚氰胺)寄生虫病(囊虫病旋毛虫病)诱发性 在物理作用下食品中产生的 毒性(加热油脂)四、食物中毒监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管辖 范围内食物中毒事故的监督管理工作。 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发生地的人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由食物中毒 肇事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协助调查 处理。 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上级人

9、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定 食物中毒接报单位。报 告l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l 发生食物中毒的事故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监测报告机构、收治中毒病人的医疗卫生单 位和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 l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 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在发现30例及以上 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例时,或发现食 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致人死亡时,应当立 即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 位和机构进行报告。 l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

10、关部门对 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食品安全事故 有关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l(二)报告内容l 食物中毒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 现、可疑食物、处理情况、联系电话等有关内 容,还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l(三)接报l 负责接受食物中毒报告的单位,应当按照 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上的项目,详细询 问和登记食物中毒情况。应告知报告者,除及 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 食品和患者吐泻物。同时要根据报告者提供的 信息,向第三方进行事件核实。核实后,按规 定程序和时限向有关部门报告。l(四)报告时限l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

11、疗卫生 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食物中毒后,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区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接到报告 的卫生行政部门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 告,并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l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负责接受食物 中毒报告的部门,在对中毒事件核实无误后2 小时内,同时进行网络直报。l(五)报告方法l 发生30例及以上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 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食物中毒事件后,均须进行 应急报告制度,并应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应 同时按下列方式报告: l 1电话报告 接报部门应当在对中毒事核实无 误后,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报告同级 卫生行政部

12、门,并告知辖区内负责食品卫生监督 管理机构。势态发生变化时,随时报告进展情 况。 l 2网络直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 位或接报部门,除电话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外,尚需进行网络直报。 l l (1)初次报告:在对中毒事件核实无误后2小 时内,按卫生部网络直报项目,制作并填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次报告记录单,经主瞥 领导核准后,进行网络直报。 l (2)进程报告:从初次报告后当天起,每24小 时将事故的发展和调查处理工作进程进行一次 报告,按卫生部网络直报项目,制作并填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程报告记录单,经主管 领导核准后,进行网络直报。 l (3)结案报告:在对事件调查处理结束(结

13、案) 后2小时内,应对本起事件的发生、发展、处 置、后果等进行全面地汇总和评价,按卫生部 网络直报项目,制作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结案报告记录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 行网络直报。l3书面报告l (1)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食物中毒事件 ,所在地区县(疾病控制机构)卫生监督部门 应在完成现场初步调查和处理后24小时内,将 事件的基本调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向同 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控制机构)卫 生监督部门进行初步报告,内容应包括: l 1)事件简要情况(接报时间、发生单位及地 址、事件发生经过);l 2)患者情况 (发病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 数、中毒主要表现及严重程度、患者就诊地

14、点 及救治情况); l l 3)可疑食品情况(可疑中毒食品、加工单位及 地址、进食时间,进食人数); l 4)样品采集情况(包括患者、食品、从业人员 等环节涉及的样品 ; l 5)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可疑中毒食品的 封存、追回和销毁,食品生产场所的消毒、预 防中毒危害扩大的其他措施); l 6)事件初步印象。()在对事件调查处理结束(结案)后24小 时内,应对本起事件的发生、发展、处 置、后果等进行全面地汇总和评价, 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 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最终报 告。1)事件概况:,接报过程、事件发 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中 毒表现、大致经过以及报告等情况。l

15、 2)调查对象与方法:调查人员的组成、包括 个案、现场、实验室在内的调查对象的确定与 选择、调查的样本数、调查的内容、方法及数 据统计处理方法等。l 3)调查内容:事件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 中毒患者的临床表现,包括症状、体征及潜 伏期;事件流行病学特点,包括患病率、发 病的时间、地点和人群分布情况;可疑中毒 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现场、实验室检验 方法和结果。l 4)分析与讨论:事件特征,发病与进 食餐次和食品间关系,中毒食品的污染 环节,中毒的病因等;l 5)结论:事件是否属于食物中毒,肇 事者、中毒人数、中毒餐次、中毒食品 及中毒病因等。l(六)其他报告 、l 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应 当马上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 并应及时向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报告。l 中毒事件发生死亡病例或者可疑投毒 的,报告当立即报告同级公安部门。 三、分级及响应l三、分级及响应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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