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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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v国际货物运输法是调整货物跨越国境运输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国际铁(公)路货物运 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等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海运特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 承担由海上将货物从一国港口,运往另一港 口订立的合同,主要分提单合同和租船合同 。一、提单运输v(一)提单的定义和作用v定义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 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 物的单证v作用(P57)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凭证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代表货物权利的凭证(二)提单的种类v根据货物是否已经装船已装船提单

2、收货待运提单v根据提单上是否有批注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u根据收货人抬头的不同u记名提单 u不记名提单 u指示提单v按照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或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u租船提单(租船项下的提单)u租船人运送自己的货物时u租船人作为承运人接受第三者货物u几种特殊提单u过期提单u倒签提单u预借提单(三)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v国际上调整班轮运输的公约有三个:海牙 规则、维斯比规则 和汉堡规则。 2008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第63届会议通 过了“鹿特丹规则”,目前还没生效。v我国不是这三个公约的成员国,但1993年7.1 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 海上货物运输的规定,以海牙规则、 维

3、斯比规则为基础,适当吸收了汉堡规 则的某些规定。 1.海牙规则v1924年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 约1931年生效,至今85个成员国。v是海上货物运输,特别是班轮运输中的一个 重要公约。v共16条,主要规定了承运人的最低限度责任 与义务,权利与豁免、责任起讫,最低赔偿 限额,托运人义务及索赔与诉讼时效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v承运人的责任最低责任(62)v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v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 和卸载所运货物。承运人不得解除和减轻上述义务v免责(62)承运人可以在提单中明确规定放弃某项权利的豁 免或加重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4、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的 整个期间。当使用船上吊杆装卸货物时,实行“ 钩到钩”原则;当使用岸上吊杆装卸货物时,实 行“舷到舷”原则。索赔:书面通知的时间和诉讼时效v托运人的责任:保证义务:妥善包装,保证品名等货物描述的正 确性通知义务:危险品2.维斯比规则v1968年2月,英、法及北欧国家在布鲁塞尔 签订了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 际公约的议定书,简称维斯比规则。v1977年6月生效,目前有30个缔约国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主 要修改和补充v适用范围:扩大了海牙规则:任何缔约国所签发的一切提单维斯比规则两个国家港口之间有关货物运输 的每一份提单,如果:v提单在一个缔约国签发v从一个缔约

5、国的港口启运v由提单或运输合同中规定v提单的证据力: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提单是 承运人收到该提单中所载货物的初步证据, 当提单已经转让给善意行事的第三者时,提 单对于受让人来说,则是最终证据。v承运人的责任限制:赔偿额度双重限制v“喜马拉雅”条款v“内装件数论”拼装货的计算v诉讼时效喜马拉雅案v“喜马拉雅”轮上的一名水手未能将船上跳板 搭好,使一名女乘客在上船时滑倒受伤。事 后该女乘客向该轮所属公司提出索赔。但船 公司认为,船票上已载明船公司对乘客跌倒 受伤不负责任,因此应当免责。该女乘客转 而以侵权行为告船上水手疏忽。英国法院判 其胜诉。法院认为客票上的免责条款没有包 括船长及水手,其属运输合

6、同以外第三方, 不得免责。该案后,许多船公司本着契约自v由原则,纷纷在客票和提单中订入条款,将 适用于承运人的有关免责、豁免、责任限制 、抗辩等权利扩大到承运人雇佣人和代理人 ,该条款随后被称为“喜马拉雅”条款,在 维斯比规则中得到了肯定。3.汉堡规则v1976年制定海上货物运输公约草案,在 此基础上1978年在汉堡通过了1978年联合 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简称汉堡规则v1992年11月生效,目前有34个缔约国。汉堡规则的特点65适当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实际承运人和货物(舱面货和活动物)的界定清洁提单及保函、承运人责任起讫、赔偿责任基础和赔偿金额等索赔与诉讼时效4.鹿特丹规则

7、的特点v首次承认了“海运加其他”v适用范围扩大到港口营运商v明确了电子运输记录的效力v提高了承运人的责任(67)二、租船运输v租船运输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按一定条件将 船舶全部或部分租给承租人进行货物运输的 合同。分: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一)航次租船合同v含义:为完成特定航次运输,由船舶出租人 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 约定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 付约定运费的合同。v内容: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航次租 船合同主要内容:出租人和承租人、船名、 船籍、载货重量、容积、货名、装货港和目 的港、受载期限、装卸期限、滞期费和速遣 费等v出租人责任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与提单合

8、同中相同,此外应在规 定的卸货港卸货。v承租人责任提供约定货物可转租第三者有解约权v提单:根据我国海商法,依航次租船合同运输货物 签发的提单,当提单持有人是非承租人时,承运人 与该持有人之间的关系适用提单的约定,当提单中 载明适用航次租船合同条款时,则适用航次租船合 同条款。(二)定期租船合同v含义: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配备船员的船 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 面协议。v内容: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定期租 船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船名 、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船速、燃料、 消耗、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 时间地点及条件、租金及支付等。v出租人的保证条款船舶适航在

9、约定时间交付船舶v承租人的责任在约定的航区内的安全港口之间从事约定的海上 运输运输约定货物可转租,但原合同义务不变分得救助款项的一半支付租金还船案例v中国C公司向英国E公司出口花生,价格条款是CIF 伦敦。C公司安排运输时,同D船公司口头协商同意 转船,但双方都没有通知E公司。C公司和E公司之 间采用L/C结算, L/C要求卖方提供不可转船的直达 提单,C要求D签发了直达指示提单,C将经签名背 书的提单通过银行结汇后转让到E公司。货物到达 目的港后,E公司提货后发现由于转船而进行第二 次装卸,有些货物松装发生短少,故要求承运人赔 偿。船公司认为发运人当时同自己达成口头协议允 许转船,拒绝承担损

10、失赔偿。第二节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法v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我国未加入蒙特利尔公约v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71航空货运单v一式三份: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v货运单是双方订立合同、接受货物和承运条件以及记 载货物重量、尺寸、包装、件数等的书面凭证。作为 物权凭证,不可转让,海牙议定书允许填发可以 流通的航空货运单。承运人的责任和免责(最低标准)v责任:航空期间、赔偿金额v免责:4种情况托运人责任:告知、停运和转交、提供资料索赔与诉讼时效:v2000年2月,大连化建要空运80桶 “8羟基喹啉” 的化工产品从北京运至印度马德拉斯,并表示该化 工产品为固体粉末。当年3月15日,

11、马航公司航班 从北京飞往吉隆坡。当晚,飞机抵达吉隆坡机场。 装卸工人进入飞机货舱准备卸货时,发现货物为液 体,且已发生大量泄漏。其中5名装卸工因为吸入 有害气体,突发晕厥,后经抢救脱离危险。事后, 马航致函大连化建询问托运货物情况。大连化建回 复表示,托运的是80桶草酰氯,其是无色发烟液体 ,属酸性腐蚀物品,并对人体具有侵害力。毁机事 件后,大连化建致函马航,希望通过海运收回这批 草酰氯,但遭到拒绝。之后,马来西亚民航局下令 销毁这批“有害物质”草酰氯。 v 2001年2月28日,法国空中客车工业公司出具了 该飞机修理方案及修理成本估算报告,认为飞机修 理成本将可能超过8900万美元,而且即使

12、勉强修理 好飞机,也得不到飞行安全保障,因此认定飞机已 无修理价值。马航公司根据上述报告结论和飞机原 始保险合同的有关约定,宣告飞机全损。飞机报废 后,曼班通用等保险公司向马航支付了理赔金。v2002年3月13日,马航公司和曼班通用保险公司等5 家保险公司将大连化建诉至北京市高院,要求对方 赔偿6500余万美元及相应利息。2007年12.5北京市 高院判大连化建赔偿5家境外保险公司6500余万美 元 第三节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法v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国际货约1961年在尼泊尔签字1975年生效 ,28个成员国国际货协1951年在华沙订立,1974年生效 ,有我国在内22个成员国。v国际货协的主要内

13、容合同的订立:由发货人签字后向始发站提出,从 始发站在运单和运单副本上加盖印戳时起,运输 合同成立铁路运单不可转让承运人的权利义务v责任期间:签发运单终点交货,对货物因 逾期以及全部或部分灭失,毁损造成的损失 负赔偿责任v核查运单和货物v执行或拒绝变更合同(75)v连带责任和免责v留置权和赔偿限额托运人的权利义务v货物交付和拒收v变更合同(仅一次、不能分批)发货人(在始发站将货物领回;变更到站;变更 收货人;将货物运还始发站。)收货人(在到达国范围内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 )第四节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法v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发展及其法律问题多式联运含义:对现存法律的挑战:v货物风险的划分v法律适用v运输单据的性质v承运人和货主的关系v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于1980年5月24日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贸易与 发展会议上通过,但至今尚未生效,我国参加了 公约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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